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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笙沉默片刻,垂眸道:“我现在,实在不想谈情爱之事。”
没感觉自然是不可能的,毕竟那么大一个唤笙楼主,活生生从话本里走出来的完美角色,自己这颗断袖之心若是不被这样的人所吸引,那怕不是瞎了眼。
欣赏肯定是有的,而且十分欣赏,但要是上升到感情,他就隻想逃跑。
原因很复杂,一时难以剖析明白,他也不想说太多。
卓应闲也不忍心逼他,没有再追问,只是问:“要走的事,你有没有跟他说?其实你若说的话,他也不会强行挽留。”
“没有,不知道怎么说。”苗笙攥着那枚令牌,拇指指腹轻轻摩挲着中间的那个“游”字,“我走了,他应该能明白我的想法,他那么聪明,应当会死心,没必要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卓应闲想说,你可知萧儿这么聪明的人最执着,最不怕失败,否则他也不会拥有现在的成就,但想了想,他终究是没有说出口,只是淡淡笑了笑。
“对了,他小时候若是不开心了,我都怎么哄他?”苗笙转移话题,苦笑道,“毕竟是我不告而别,想聊表歉意。”
卓应闲怔了怔,忍俊不禁:“你从不哄他,随他闹,说他闹累了自己就消停了。”
苗笙:“……”
听起来像是我会干的事。
心里好像更加愧疚了。
“那他有什么喜欢的点心之类的东西?”苗笙又问,“我可以跟厨子学了做给他吃。”
卓应闲摇摇头:“萧儿对这些都很随意,没有特别偏好,要说喜欢,也都是你以前喜欢的那些。”
苗笙哽住,好吧,可惜这些我都不喜欢了。
谁知卓应闲回忆着又道:“他八岁那年喜欢过一隻兔子,叫白玉儿,养了好久,兔子离世的时候他还很是伤心了一阵,打那以后他就没再养过什么活物。”
“白玉儿?白兔吗?”苗笙来了兴趣。
“嗯,雪白雪白的,身上一根杂毛都没有。”
得了这个启发,回到自己房间,苗笙便叫小丫鬟帮自己找来了材料,忙忙活活熬了一个通宵,终于把这个表达歉意的礼物做好了。
看看成品,他很满意,心想难怪自己曾经是带过孩子的人,针线活信手拈来,手艺着实不错。
带上抓好的药,再把为数不多的衣裳打包好,自己这套离开的行囊就准备齐全了。
卓应闲还给他准备了一辆精巧特别的马车,是银白色金属包着上好的木材,车里也有机关,能从各个角落射出箭来,遇上危险可以放箭自保,这机关还能自动上两回箭,若是用光了,可以找唤笙楼分舵的人给重新装上。
苗笙拒绝了他给安排的车夫,理由是不想害人跟自己背井离乡,表示到了汀州府城里,自己会另寻一个合适的小厮跟随。但是在卓应闲坚持下,他答应让车夫送自己进府城。
第三天,是七月初九,几天后就要立秋,靠海的汀洲已经比前阵子凉爽了许多,天气风和日丽,利于出行,苗笙告别了聂云汉与卓应闲,坐上马车,离开了云闲山庄。
游萧一身黑衣,坐在大门的屋顶上,默默目送他坐的马车穿门而过,沿着下山的路,影子渐渐消失在了远方。
他手里拿着苗笙留给他的信,还有一个兔子模样的香包。
那香包手工的确不错,做得惟妙惟肖,兔子全身雪白,眼珠红红的,眼睛弯弯是个笑模样,十分可爱。
信上说:“游公子,多日照顾,苗笙不胜感激,无以为报,隻得留这么一个小物件,聊表在下歉意。祝好。”
游萧捏着香包,面无表情,眉心红痣显得黯淡了少。
非要做个哄孩子的礼物,来强调你我之间这不可逾越的“鸿沟”么?
他正出着神,便听身旁传来响声,聂云汉与卓应闲落在门顶上,一左一右地坐在他身边。
聂云汉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儿砸,新的考验开始了,要坚持住啊!”
“我自然是不会放弃的。”游萧勾唇笑了笑,“多谢阿爹的鼓励。”
卓应闲忍不住道:“你接下里有什么打算?虽然做足了准备,我还是怕路上不安全。”
“我会一路守着他。”游萧望着马车消失的方向,淡淡道,“不会让他一个人孤身漂泊。”
云闲山庄在汀洲府城外近郊,没用一个时辰,苗笙就进了热热闹闹的府城中。
其实卓应闲也曾提出送他到城里,甚至要送他到渡头,但都被他拒绝了。
苗笙只是着急离开云闲山庄,其实还是想在府城里多留几天,毕竟上次来这里,只在书坊里转了一圈就晕倒了,他还没来得及在这里逛逛呢。
按照车夫给的建议,他住进了府城一家比较不错的客栈,将行李搬进屋里之后,他便给了赏钱,打发对方离开。
车夫回去应当会告诉卓应闲他们自己的下落,但苗笙并不担心他们会来找自己。
大家都是体面人,如此这般纠缠也没有意思。
一路坐车有点疲惫,他上了床美滋滋睡了一觉,然后戴上缀着短纱的帷帽,腰间别了轻刃,手腕戴了袖箭,换上一件白色的窄袖衣袍,装成江湖客的模样,大摇大摆去逛街。
不知道是不是“久在樊笼里,復得返自然”让他身心舒畅,苗笙感觉自己浑身充满了力气,咳嗽也好了很多,胃口大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