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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跟姜阿宝之间的距离不超过一尺,近得可以嗅得到对方身上的气息。
是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说不上来具体是什么味儿,倒是挺好闻。
也让他有点拘谨。
游萧见状,抱着衣袍尽可能退开一步,后背紧紧贴着门口,先拿起放在最上边的红色那件抖开:“公子,先试这件?”
这姜阿宝果然有眼力见,距离一拉开,苗笙轻松了些,脱掉身上穿的那件,试了试这红色大袖衫。
游萧垂眸帮他系衣带,隻觉得自己心跳有些快。
笙儿皮肤白皙,被这极正的红色映得像沾染了胭脂,一张本就漂亮的脸显得越发浓俨,尽管现在没什么表情,看上去也是端庄华丽,风华绝代。
苗笙转过去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觉得红色热烈,将自己气色衬得好了些,虽然有些过分艳丽了,但自己的容颜总算是撑得起来,若是白日穿太招摇,那就晚上穿好了。
“好看吗?”他下意识地问。
游萧站在他身后,越过他的肩膀看向对面的铜镜,望着镜子里他的眼睛,认真回答:“公子天生一副好颜色,什么衣服都能驾驭得了。”
不穿白就不穿吧,别的颜色更与笙儿相得益彰。
苗笙得意道:“我也觉得是!快,试试其他的。”
红色热烈,绿色清雅,蓝色华贵,黑色低调雍容,果然正如姜阿宝所说,什么衣服他穿上都好看,试完一遍之后,他脸上笑意明显了许多。
“还是这些丰富多彩的颜色看着让人心情好。”苗笙自言自语,“以后再也不要穿白了。”
游萧帮他收好换下来的衣服,听到他这么说,突然明白了他的心思。
失去了记忆,脑中一片空白,又拖着虚弱的身体,人生就像惨淡的白色,毫无生机,因此他才想追求绚丽多彩,好显得自己更有活力一些。
笙儿没有自怨自艾,他会疼自己,会想着办法让自己开心,这样挺好的。
江湖人穿的短打就都是灰黑蓝褐这样低调的颜色,苗笙没有再试穿,选了几件让小伙计包了起来。除此之外,他打量了一下姜阿宝的身材,也替他挑了几件银白色和黑色的窄袖衣袍。
游萧没有拒绝,毕竟下人穿得不好,也会丢主人的脸,他客气了几句就笑纳了。
一通买买买之后,苗笙心情大好,两人上了马车,继续往城西赶路。
中午在城中的大酒楼用了午膳,听了卖艺的唱了曲儿,今天表演的这位功夫显然不到家,唱得没有那春生馆的小唱好听,于是苗笙也没有留恋,吃过了饭麻溜走人。
躺在车里睡了会儿午觉,起来发了会儿呆,再没过多少功夫,他就感觉马车速度降了下来,听见外边姜阿宝说:“公子,到了城西比较不错的客栈,离西门不远了,我们要在这儿休息一晚吗?”
既然这样,那就歇吧,苗笙迷迷糊糊应道:“好。”
有了小厮在,很多事不需要他自己操心,隻管跟着走就行。
姜阿宝替他选了一间上房,价格不贵,位置也好,环境比较清净,入住之后,这勤快小厮又将房内用具一通擦洗,收拾得干干净净,苗笙心里十分满意。
“阿宝,歇会儿吧,别太累。”他坐在桌边倒了杯茶,“我没那么挑剔。”
游萧抬手蹭掉额上汗水,憨厚地向他一笑:“公子身体不好,接触的东西更要干净才行。现在都擦过一遍,您尽管放心用。”
苗笙点头:“放心,我自然放心。”
“对了,我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公子能不能答应?”游萧将抹布扔回盆里,小心翼翼地问。
“说来听听。”
游萧低头道:“我会些拳脚功夫,但遇上歹人,没有兵器还是会落了下风,所以我想……去附近买把刀随身携带——不过若是公子觉得不放心,那就算了。”
其实他会很多种兵器,刀剑,甚至是软鞭,但普通草莽或者乡间百姓大多是先学刀,毕竟刀没有剑那么多讲究,拿着会砍人也算有用,按照姜阿宝的身份,应当是用刀。
苗笙听了,心里沉吟,这人要是想对我不利,根本不需要用刀,因此有或者没有对我影响不大,既然他会武,那确实有兵器防身是最好的。
“成,你去买吧。”他掏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
游萧自然不会去买些普通货色,他让平小红送来了自己收藏的最不起眼的一把宝刀,这刀的刀鞘看起来平平无奇,甚至连花纹都没有,刀身呈灰色,看不出锋利,但实际上削铁如泥,非常好用。
这把刀的刀铭就叫“无锋”,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神兵,曾经消失多年,后来被他千辛万苦寻到,从此收为己用。
回来之后,游萧跟苗笙说这把刀隻值一两银子,把剩余的九两还给对方。
“这么便宜?”苗笙好奇道,“会不会不好用?万一打着打着劈了、断了该怎么办?”
游萧笑道:“应当不至于,希望公子路上平安,根本用不着这把刀。”
“还挺会说话的。”苗笙勾了勾唇角,好奇道,“拿给我看看。”
身为下人,不能拒绝主子,游萧迟疑片刻,把无锋放在了桌上,叮嘱道:“刀口锋利,公子小心。”
苗笙想,隻值一两银子的刀,刀口能有多锋利,他才不想被自己的小厮看不起,一手拿起这把刀,掂了掂觉得挺沉,握住刀把,“唰”地一声将刀抽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