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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好好好。商明宝把口红一扔,望向窗外的神情像是跟中央公园空荡的冬景生气。

等着吧你,送你一份你一辈子也还不起的重礼!

曼哈顿直来直往的街经不起她曲曲绕绕的东想西想,气还没生够,车子已到了。

虽然生了一整程的气,但她还是甩下车门,小跑着进电梯。

至九楼,电梯门的开启发出上了年纪的晃动声,她迫不及待地一步迈出,看到等在门边的向斐然。

还是如此简练的一身all bck,却不让人觉得看厌。楼道里不能抽烟,他手里把玩一支,几乎玩得软了,在他心不在焉的指尖下。

听到响动,向斐然抬起眼眸,锁着商明宝走向他的身影。

商明宝咽了一咽,直觉他今天的侵略性危险。

凝了一秒,因为与他对视而泛空的腿重新抬了起来。一边走,一边盛出若无其事的镇定的笑:“斐然哥哥?好久不见,我这几天……”

她掏钥匙,但钥匙无论如何也无法准确地插进锁孔了,因为她被向斐然压到了门边,又被他用力地按进了怀里。

商明宝忍了一路——或者说憋了两周的气根本没机会出口,她的唇没有被他的吻封住,但她所有的体征都定在了他的眼神里。

想闹的脾气都止息在了这一眼里,她的委屈变为十分安静,声音在楼道里轻轻地回响:“不是两个星期都没想起我吗,怎么现在突然想起我了?”

向斐然深深紧紧地拥着她,叹息克制、轻微、而滚烫。

“我试过了,跟以前一样只是远远看着你。”

他的唇离她只有几公分,在灼热的鼻息中字字平稳、冷静地说:

“以前办得到的事,现在办不到了。”

商明宝来不及分辨他话里的意思, 便被他紧接而来的第二句问懵了。

他看着她的眼睛问:“可以吗?”

不需要明确是什么东西可不可以,也不需要她出声回答。她受惊藏怯但绝不躲闪的眼神,她呼吸里的升温, 以及她像是站不住了似的跌了一步却刚刚好踩在他鞋面上的篮球鞋, 都替她作了回答。

粉色麂皮篮球鞋绵软而混乱地又往后跌了几步,直到脚后跟砰地一声,磕在了门板上——

连着它的主人一起。

商明宝被压在门扇上,觉得向斐然今天给她的吻气势汹汹。

她两只手也都被他压住了,刚刚还玩着烟的、修长有力的手, 如此分明且强势地扣进了她的五指之间,手臂上青筋突得厉害。

商明宝根本没有抵抗, 闭上眼, 生疏地与他交吻, 乱七八糟且毫无章法。但她能回应的余地很少,因为察觉到她回应的向斐然, 吻得比一开始更凶,吮着她的下唇,扫着她的齿面。

在只有他自己才知道的那一秒迟疑过后, 他的舌尖探了进去,勾缠住商明宝的。

舌面摩挲的细腻触感, 像一柄最轻柔的尘刷,轻轻地扫过了向斐然的灵魂。

电梯运行的隆隆声七上八下, 似乎随时会有人从那道门里走出。

“有、有人……有人……!”商明宝含糊地支吾着, 躲过他的吻,剧烈地喘了一口。

向斐然的眸底看不到光, 喉结跟着喘息一同滚得厉害,想也不想便重新吮了上去, 一边从她指尖摘出钥匙扣,闭着眼,精确而直接地插入了锁孔。

喀哒一声,锁开了,门板随着惯性砰地撞到了墙上,又再度被被商明宝和她身上的重量、力道怼得严严实实的。

商明宝跟猫似的推了推向斐然:“……≈!”

这跟在外面有什么区别!

“关……唔……关、关门……”

又是震天动地的一声砰,这次门终于关了——是被向斐然反手甩上的。

商明宝的帆布袋、手机、外套都掉在了地上。屋内虽然供暖充足,但只穿了一件贴身针织衫的她却抖得厉害,即使是被向斐然全然地拥抱在怀里,她也控制不住。

安静得没有人气的屋子,被热度和喘息填满。

向斐然毫无预兆地停下,一手抚住商明宝的脸,拇指揉着她的下唇。他的脸上几乎是面无表情,不见情动,只有眸色暴露心底的不清白。

商明宝的眼眶、两颊和鼻尖都绯红,唇瓣肉眼可见的比刚刚肿了,被他吮的。琥珀色的瞳孔里,水雾蒙蒙,既怔然,又埋怨。

她认认真真地说:“没有你这样的,半个月都想不起我,一找我就……这样。”

向斐然的掌心压着她的后脑,“商明宝,人每天平均会产生7万个念头,半个月就是一百零五万,这一百零五万个念头都有关你。”

商明宝脸热心慌:“向斐然,你不要仗着你是博士就胡说八道……”

向斐然闭了闭眼,觉得自己无可救:“有没有胡说八道,我自己心里清楚。”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半个月他是怎么度过的。

他试图命令自己丢掉这两分的喜欢,让自己从这场烈火燎原的重逢中冷静下来,并尝试推导出一个“你也根本没有那么喜欢她”的结论。

从阁楼偶遇后,他的精神就一直处于高位饱满的状态,这他妈是一种病态。生活的每一道缝隙都塞满了她,打开社交软件无比勤快,一想到要跟她碰面就心跳加速,潜意识里总在找理由电联她,但因为没有理由而憋死自己。

这种病态,可能是源自于过去三年他没有彻底将她忘干净,而在异国他乡的重逢又是如此意外,他把海外求学的孤独感、对同胞天然的渴求亲近之情,全部都移情到了商明宝身上,并和三年前的悸动交织混杂,以迅雷之势挤占了他所有的情感空位。

冷静下来。

第一,这只是移情。

第二,人不可能对一个只相处过十几天的异性产生一千天的念念不忘。

第三,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

但是。

第一,他有海外求学的孤独感吗?就算是弗洛伊德亲自来给他做梦的解析,答案也只会是没有。

第二,他有对同胞天然的渴求亲近之情吗?很显然也没有。

但是的但是,他还有最后一点——他没理由这么喜欢她,即使她漂亮、可爱、天真、单纯、烂漫、善良、有一点撩人心痒的娇气、一点让人无奈的个性、一点让人不忍揭穿的笨拙、一点天然的娇憨、一点没见过世故的纯然、一点脆弱和完美适配的坚强、一个让人不自觉就想关注她的已经治愈的心脏病,以及一双漂亮的、被痛苦攫取时与他对视、令他忘却周遭所有声音的眼睛。

这样的女生难找吗?不难吧。

向斐然甚至思考过,那天高烧下的吻是不是也助纣为虐了。他阅览了近十年的高分文献,以确定人在高烧时是否会分泌某种激素让人对吻的成瘾性大幅提升,查阅无果后,向博士难得走进了旁边那栋办公楼,找到了相关生物医学方向的博士,问:发烧时是否会分泌或提高某种信息素从而给大脑伪造成瘾幻觉?

对面博士:“……nope”

做科研,思路的灵活变通很重要。

在所有路都被堵死以后,向斐然意识到了这件事的另一种表述:

“向斐然喜欢商明宝,是一件在科学上无法被证伪的事。”

那天,在午后的昏昏欲睡中,这句话如一行鲜明的代码,钻入他闭目养神的脑海中。

他睁开清明冷然的双眼,薄唇紧抿的脸上,是某种难以言喻的、不敢置信的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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