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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是个女人。

他下意识走两步,靠近她,对方察觉到他的到来,微微偏头,媚眼如丝,柳叶眉,杏眼,小红唇,下巴尖尖,妆容精致漂亮,给蒋琛看愣了。

他下意识抓紧手机。

这是于望,这要不是于望,他要报警了。

他的眼神无意停在对方的胸上,于望他妈哪儿来的胸。他转身就走,身后的人一把抱住他:“别走呀。”

于望。

蒋琛闭闭眼,深吸一口气,转身看他,眼底有些愠怒。

于望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弱弱的把假发摘了。

看他不说话,他缓解沉闷尴尬的气氛说:“像吗?”

蒋琛:“……”

蒋琛:“谁让你扮成这样的?好好的男人装什么女人?”

“那不是想让你看看吗。”于望有些委屈,他也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像啊,本身他就唇红齿白,身高身材也不是很强壮,那他像还是他的错了。

蒋琛说:“交际舞你会跳吗。”

于望:“我不会我可以学啊。”

蒋琛:“你非要参加是吧。”

于望:“……那我不参加你不是找别人了吗。”

蒋琛认真道:“我找别人我也不会跟她上床,我不是谁不谁都睡。”

于望小声嘟囔:“你就是谁不谁都睡……”

蒋琛:“操。”

都给他气笑了。

他掐着腰,说:“行,你想去就去。”

他转身进屋,又转过来说:“把你那脸上洗干净,身上的扔了,不然你还睡客房。”

于望:“……”

于望撇嘴:“嘁。”

于望:“切。”

蒋琛妥协了。

他妥协了很多次,或者说妥协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任何大事小事,他都会妥协,他当哥,要妥协,他是强者,要妥协,他比对方年龄大,他还要妥协。不妥协干什么呢,他跟于望争论起来他自己都感觉可笑,可是他说的话他又忍不住反驳,毕竟句句都比较可笑,或者气人,以至于让蒋琛一边回怼,一边无奈,甚至感觉自己都年轻了。

可能这就是跟年轻人待在一起的好处,自己也会变年轻,毕竟无语和生气的程度堪比之前前五年。毫不夸张地说,他遇到于望后,似乎把前五年的情绪一朝积累在此。

想来于望也挺有本事,他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一潭死水,远离父母、兄弟、好友、背井离乡,孤身一人,偏偏有个人,他非要往这汪死水里扔石子,看看到底是无底洞,还是会翻出涟漪。

他成功了,他翻起了涟漪。

“我真的不用学吗?”于望有些忐忑,看着视频里的交际舞教学,看看一旁懒懒的蒋琛,“不会跳会给你丢人吧。”

蒋琛想,我都打算带个男人参加宴会了,还怕你会不会跳什么交际舞。

“歇着吧。”蒋琛说,毕竟于望一学,就让他在旁边监督,生怕自己跳不好。

于望看了他一会儿,说好吧。

他收起了电脑,回屋时说:“如果你真的很不想带我去,我也可以不去的。”

蒋琛:“……”

总是把自己说的可怜兮兮的。

于望看他没说话,像只怂着耳朵的小狗,进屋了。

蒋琛也准备去公司,却在路上接到了olivia的电话,说她提前回来了,问他还需不需要舞伴。

过了会儿,olivia才听到蒋琛回答,“不用,找好了。”

接下来几天于望又都像打鸡血似的,还神神秘秘的。蒋琛都上床了,他还没一溜烟上来,这不太符合他的作风,毕竟每次他都比蒋琛先闭眼,然后第二天再四仰八叉地扒着男人强壮的肉体睡的香甜。

他的睡姿很差。

很差很差。蒋琛没说过他,在他无意间踢到自己的蛋时,蒋琛有点忍不了了。但是把睡着的人喊醒说你踢到我的蛋了这种话又难以说出口,于是他想了个办法:挠于望的脚底板。

实话说,于望那张脸是他的胃口,身材也是他的审美,除了性格出乎他的意料,其他条件都符合他的标准,这样的人每晚睡在他怀里,躺在他身边,偶尔还不自觉的蹭蹭他,贴贴他,他都想把人扒光了捆起来操的崩溃,听身下人哭,看他连滚带爬地逃让他性欲高涨,这也是为什么olivia说他床上太野的原因。

但是他始终没有这么做。

这种感觉就像他看到了一块儿天然的玉,当然可以花重金把他雕刻、打造成适合自己的样子,这放在二十几岁的蒋琛一定会这么做,所以他曾经这么做过,但是玉碎了,碎成了粉末。而再次遇到美玉,他就望而却步了,他可以养着他,将他养的更好,却深知自己不是拥有这块儿玉的人。他可以花重金养,但是不会再把他变成自己的,等哪天他遇到比他还会养玉的人,这块儿玉他就拱手送人。

实际上按照包养准则来说,他不需要这么做。但是他是人,看到美好的事物总会有恻隐之心,或许他实在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但他也是一个有心的人,可能看不清,但做选择时却总会跳出来提醒他——你还是想选择善良。

所以他不碰他,也容忍他,看他作、看他闹、看他胡作非为。

不能说他没有纵容,如果他没有纵容,于望早就从这里滚了出去。所以既然他选择沉默,就不会苛责他的天真。

于望被他挠醒后一脸茫然。

他死都不会想到是身旁一本正经,一脸冷漠的男人挠了他的脚底板。

他坐了起来,发现自己把蒋琛挤的快掉床,赶快往旁边躺了躺。

蒋琛说:“起床。”

于望迷迷糊糊地坐起来,脑子还没醒,身体却很听话。

下一秒,就听到闹钟响了。

蒋琛看到于望闭着眼呆了一会儿,又砸回床上,没到五分钟,又一跃而起:“我有课!”

他一阵疾风般的速度完成洗漱,赶去客房穿衣,又到餐桌边吃饭。

蒋琛已经习惯了。

于望背着书包换鞋的时候他还在系领带。

以前的领带是宋元给他系的,他只用站着享受,来美国后是他一次又一次自己学会的,瞥眼餐桌,还得提醒于望:“手机。”

于望又二返头拿着手机,在风中留下一句再见。

那是宁愿赶着,不愿早起一分钟。

后来蒋琛把他有课的时间段的闹钟都往前调了十分钟。导致他每天去到班级里都有些茫然,怎么会早到几分钟,明明应该卡着点。

后来被发现,蒋琛的回答是:“路上应该注意安全。”

于望就没再调回去。

到了公司,蒋琛看眼日期,今天就是赴约的日子。晚上八点到第二天清晨,主办方给每位贵宾都安排了房间,看来是个不醉不归、酣畅淋漓的宴会,这还是布朗斯给他发邀请函时他才了解到的。脑子里第一个想法就是如果被于望看见了,指不定怎么嘲讽自己。

想起自己可能会成为宴会上的异类,蒋琛虽感到无奈,但也不觉得后悔,自打他来美国,虽然工作上依然拼命,却不那么在乎人际关系,更准确地说是他人的看法,那些面子和尊严在他这儿像过往云烟。

忙了一下午,天色渐晚,他便驱车前往校园,于望却告诉他他不在学校,而是在家,让他回家等自己。蒋琛就又回了家。

他在楼下等了一会儿,没见人下来,也不急着催,毕竟第一次参加可能会有些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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