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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之忽然笑了,“你还是和以前一样,嘴巴不饶人。”

一辆出租车驰来,林格伸手,截停司机。

临上车前,她回头和林誉之挥手:“你也是,还是那么刻薄。”

“刻薄”这个词,乍一听有些严重,却无比地适合林格和林誉之刚刚相处的那段时间。

林誉之刚被接来的时候,林臣儒花了不少的钞票,才能让他们二人在同一个中学里读书。

林誉之读高中,林格念初中,俩人都不住校,同样走读。

这是父母共同的决定,林臣儒认为这样方便兄妹更好地培养感情,而龙娇只当林誉之是个免费的保镖兼看管者,监督着林格,别让她逃课出去玩或者“学坏”。

在兄妹俩开启共同上下课新纪元之后,林誉之彻底不掩盖他的冷淡。

林格不想和他一起走,故意和朋友一块儿在店里左挑右拣,拖延时间。

每当此时,林誉之都会手里拿个小小的单词本,站在店门前的树下,不慌不忙地等。

林格对他手中的单词本印象很深刻,星火的,又小又厚,还不能用来防身,打不了人。

或许人体的所有器官都跟随着身高,个子高,他手也大,这么一个口袋书,在他修长雪白的指间娇小玲珑。

高中生大多有着体态问题,林誉之不,他站得随意,并不如军姿般规整,背却不塌不垮,笔挺俊秀,像书店最精致玻璃展柜里放置的杂志封面男模。

他们维持着表面的友好关系,生疏到像被强行栽种在一起的梅树和杏树,互不干扰。而林誉之又实在太会演戏,韦斯·安德森不去找他拍电影真是一大损失。无论放学路上两人如何一句话也不说,一踏入家门,林誉之又调整好温和的笑容,甚至主动帮林格拿她的拖鞋。

林格那双拖鞋穿过了两个夏天,印着歪歪扭扭、拙劣的英文。

“sweat lover”

超市里卖22,印的是“sweet lover”,龙娇嫌贵,拉着她去夜市里淘到一模一样的,六块钱一双,不过把“e”错印成“a”。

sweet(甜蜜的)变成了sweat(汗水,湿气)。

第一个夏天,林誉之给她拿拖鞋时只用两根手指,捏着那个被印错的“a”字一角,拎着,放在她面前,敷衍的一声啪。

第二个夏天,林誉之单膝跪在地上,低头给她穿上那双鞋。

林格在校运会上跌伤了膝盖,脚腕也扭到了,医生给她正骨后,拿东西给她绑住固定。她自己活泼好动,固定了伤腿也挡不住蹦蹦跳跳,膝盖上的伤疤,原本已经好了,又挣脱开,渗出殷红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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