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自告奋勇去厨房盛汤。
不幸的事情发生在第二日半夜。
昨天吹了冷风,白天又陪父母东逛西逛,晚餐时就没什么精力,林格只当是自己累到了,没有往其他方面想,然而半夜就发起高烧,烧到头脑昏昏沉沉,沉得像深深陷入一个长久的梦。
她坚持着爬起来给自己倒热水喝,又扒拉出几个小药片。
高烧后的林格一身热汗,体温骤升后的她觉脚下都像踩了云朵,轻飘飘的,东倒西歪,没地方跑,就这么晃晃悠悠,悠悠晃晃——
啪。
一头栽倒在沙发上。
手中的杯子也被打碎了,清冽的水浸透了地毯。林格喘了一口气,还是暂且趴在沙发上,决定缓一缓,再缓一缓。
她上次烧这么高,还是和林誉之舅舅的最后一次见面。
路毅重说要带林誉之回去,将他培养成接班人。他们家里财产多,然而唯一的儿子是个傻子——路毅重没多提自己这个儿子,轻描淡写两笔带过,说这个傻儿子分不到多少钱。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路毅重会突然间器重林誉之,明明之前还和妻子一同厌恶他,厌恶这个害自己儿子跌入泳池的“坏种”。
林格只知道,路毅重笃定地告诉她。
林誉之,他们是必须要带走;而林格,和林誉之也绝对不可能。
林誉之现在选择她,不过是没有更好的选择;而和她那宛若过家家般的感情,也不过是在她的诱惑下弄混了兄妹情和爱意……
“你觉得,”路毅重双手交握,笑着问林格,“你和女支女有区别吗?”
“喔,”林格点头,说,“还是有的,我对你爹不收费。”
……
“格格,格格。”
林格睁开烧红的眼皮,有气无力地看了眼林誉之,又勉强闭上:“干什么?”
林誉之伸手,抚摸她的额头:“这么烫。”
“嗯,”林格说,“在我生气之前,你还有三秒钟把手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