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
她可不想让时昨觉得自己奇怪呢。
身边有人经过,乐英挪了挪,给她让了让位置。
深缓了口气,乐英已经完全平静了下来,想了想,她最近真的不能再晚上吃薯片了,最近天热暑气重,她的火气太旺了。
心脏都不听使唤了。
不过这会,乐英想起了自己是来买帽子,于是直奔高脚架。
米白色渔夫帽就在顶上挂着,乐英手刚伸到半空,另一只比她黑了好几度的大手,却先她一步,把帽子拿走了。
半路杀出了个程咬金。
乐英朝着那人看去,发现是一个男生,看起来跟她差不多大,浓眉大眼,头发短短的,依稀可见青色头皮,比小麦色还要暗一些的皮肤,脖颈挂着一根银质吊牌长链,穿得一身黑,眉毛微挑,直冲着她笑。
印象里雨枫巷没有这样的人。
男生语气吊儿郎当地问:“你叫什么名字?”
乐英下意识回答:“乐英。”
刚说完,乐英就有些后悔了,怎么别人问什么就答什么……眼前这个人笑的这么……乐英不是很想跟他接触。
男生闻言再次打量了她一眼,挑了下眉,语气轻佻地说:“小英,那我们熟啊。”
猝不及防一声“小英”,乐英被吓了一大跳:“啊?”
男生却对她的生疏仿若未觉,像是势在必得般开口:“乐英,我是路渊啊!”
路渊……突然听到的名字,乐英却一瞬间反应过来了。
眼前这个人是路渊,小时候雨枫巷里的那个小霸王!
乐英还没有做出反应,右肩处却再次落下了手掌,又是那股令人心痒的温度。
只不过这次带了些力度,落在肩膀上,有些沉甸甸的。
那掌心的温度,透过棉质布料,逐渐包裹住皮肤,乐英一时无暇顾及其他,晕乎乎的感觉又回来了,整个人像是踩进了软绵绵的云团里。
路渊昨天回的雨枫巷,本来只是破天荒早起逛逛,没想到上天眷顾,几步之外,他就瞥到了一道倩影。
短发,白t米奇色牛仔裤,生了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脸颊白皙,乍一眼看很乖,可一动起来,那股生动的可爱俏皮劲,就全冒了出来。
就像是这处雨枫巷,常常给人的感觉。
心一动,路渊就跟着好看妹子走了进去,先一步,拿过了她直愣愣盯着的渔夫帽。
没想到还巧了,碰到了老熟人,乐英他熟啊,小时候住在他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那家啊,那以后更方便联系了。
路渊还打算跟乐英套个近乎,顺嘴要到联系,之后就顺势约出来玩,反正他们都高考结束了,又不是早恋,追这种乖女孩,多约约几次,多上心,总会答应他的。
短短几秒,他就已经想好了几天后的约会行程。
路渊还没有开口,就看到眼前来了个男生,他的眉头一皱,心中顿时警铃大作。
这人长眉浓睫,长得过分漂亮,是那种很吸睛,很吸引女生目光的存在,这让路渊这个铁直男,就算不是很愿意这么承认,心里也不得承认这个残酷的事实。
“乐英。”
路渊听到男生低声喊了声。
然后他就眼睁睁地看着,女孩突然眼睛就一连眨了几下,很莫名其妙地,也不知道店里太闷,还是热的,脸颊就微微透红了,人面桃花,映得她更好看了。
可那男生明明尾音带着笑。
目光却越过女孩的肩膀,像是居高临下般,冷冷地朝他打了过来。
「第八个夏日」
那道目光像是有实质般,即便处在热暑里,路渊都能感受到这股冷意。
路渊看到乐英转过头,轻轻喊了声:“小昨。”
小zuo,哪个小zuo,还没等路渊想明白,就看到刚刚那个还一脸冷意的男生,不过是一晃神,就完全变成了一副温良的模样。
让他都忍不住怀疑,刚刚是不是他的错觉。
时昨对上乐英的目光,笑得很乖巧:“乐英,是你认识的人吗?”
“不认……”乐英下意识想说不认识,可她的确是认识的。
乐英看着时昨,突然想到时昨跟路渊两个名字放在一起,听起来就是很不妙的存在。
大惊之下,乐英惯性思维作祟,趁着路渊一时没反应过来,连忙伸手,拉过时昨的手腕。
掌心跟腕间皮肤相触,时昨眼里闪过一丝惊讶,还是顺着乐英牵着,跟着就匆匆往外跑。
“哎——”
将路渊猝不及防拖长的一道声音甩到了身后。
跑出好一段距离,乐英回头看了眼,确定视线范围内没有路渊的踪影了,才放心地停了下来。
茂密的枝叶下,盖了厚厚一层树荫,乐英轻喘着气,刚刚跑得急,她现在还要缓一会。
“乐英。”
乐英听到时昨叫了她一声。
时昨问:“还好吗?”
乐英摇了摇头:“没事,就是刚刚跑得有点急。”
“没事就好。”
时昨看着她,又说:“我已经不是那个小孩子了。”
这样一句话,时昨是笑着说出来的,乐英这才意识到,对啊,时昨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比她还矮上半个头的小孩了,现在少年已经长得很高,如山峦般的肩膀,是介于少年与成人之间的身体。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还不知道是谁能欺负谁呢。
乐英摸了摸鼻子:“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时昨弯了弯眼睛:“不过还是很感谢你,一直都在保护我。”
“毕竟刚刚那个人,确实看起来有点……”
时昨突然止住了话,乐英看着他略显犹豫的表情,完全能想到他未说出口的那个字。
凶……的确,不是有点凶,而是看起来就很凶。
乐英对路渊的印象并不好,小时候,路渊就是雨枫巷里赫赫有名的小霸王,招猫遛狗,没事就拽女孩子的辫子,一天天特别过分。
路渊长得高,比大多数小孩都要高出一个头,他家开了家游戏机店,所有的小男孩都围着他,整天跟在他屁股后面叫大哥。
时昨走后,没过多久,路渊家也搬走,这么多年没见,乐英也不知道路渊现在是个什么脾性,看了看眼前时昨,在金灿色的阳光下,他弯着眼睛笑的时候,总能让她联想到毛茸茸的大狗狗。
看起来就很温良,没什么攻击力的那种好脾气。
刚刚放回肚子里的担心,顿时又冒了出来。
乐英很不放心地说:“小昨,刚刚那个人是路渊。”
“路渊。”
时昨喉咙轻轻动了两下,低低重复了遍,那简单的两个字,往他喉间滚了一圈,就变得格外动听起来。
乐英连忙点头:“对啊,路渊,是他,就是那个小时候经常欺负人的小霸王,你不记得他了吗?”
时昨说:“记得。”
乐英说:“小昨,你还是要小心点,他以前就对你看不顺眼。”
时昨看向乐英,飘着光点的斑驳落在他的侧脸,让他整个人都笼进柔和的暖色里,他认真地点头:“我会小心的。”
“不然,还有你会保护我。”
这样认真的语气,顿时激起了乐英无处安放的保护欲。
乐英定定看着时昨,心里的动力浓浓燃起。
——我一定要保护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