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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说完,就掩面而泣,美人哭泣可是讲究的很,泪珠滑落,娇柔媚喘。

可惜,遇见的是控制力极强的宋巅,对于这些年准备爬床或是勾引他的女人,皆没什么耐心,若此时没那二十万,真想抄了她家,哪能容她哭哭啼啼。

心中烦躁,挥挥手,不耐烦道,“行了,明日让刘知县来一趟,回去吧。”

惹了贵人不高兴,翟老爷领着翟雁玉迅速退出去,没个准话,估计,还是得进宫。

翟雁玉抖着肩膀难过,翟老爷算计一番,劝慰道,“爹也实在没法子了,你这容貌太盛,既然宋大人无情,咱们还是往高处走吧!”

当上了皇帝的丈人,横着走都行,何必扒着个冷面侯爷,说不准,都有他回头求他们的时候。

林水怜收拾妥当了,见宋巅寒张脸,进来就脱外袍,不大会儿,直接光着膀子,回身喊她,“再拿一件,干站着,干什么呢。”

这又是谁惹了他不高兴了,直接冲她撒火气,规矩的给他换上,倒了杯茶,静静的候在一旁。

宋巅这些日子累的够呛,可算能倚着歇会儿,春阳暖暖,让林水怜拿本书来,“照着念,不会的就跳过。”

林水怜搬了个绣墩坐到他跟前,认真的一字一句的读起来,她的声音是宋巅最为喜爱的,每逢她泪湿着哼唧的时候,总动情的特别快,宋巅睁眼看着她,还做着小厮的装扮,小脸白皙耐看,比翟家那女人可秀气多了,怎么瞧着下巴尖了呢,剑眉一蹙,插嘴问道,“最近没好好吃饭?”

林水怜读的是地域志,北方多高山,农民居住地包围于山中,气温低,但风沙较少,正念的起劲儿呢,被男人打断,她抬眼一看,两人眼神碰撞,宋巅的一双眸子黑如曜石,幽深暗沉,林水怜最是受不得,每次都被吸着愣了神。

“路上辛苦,等会多吃点儿。”宋巅见她失了心魄,哼笑了声,又说了一句。

林水怜反应过来,忙低头看自己,她一向心宽,吃好睡好,放任自己往肥胖的道路上一去不回,可,这,侯爷还是觉得瘦啊,那,可得再加把劲儿。

午膳时,宋巅让她换了女子衣裳,领着去前院用,袁恒早早的等着,因着有些激动,站在门口踱步,果然,再次见到了她。

三人落座,林水怜靠后坐到宋巅一侧,袁恒疑惑的看了眼她,不是丫鬟,难道是妾?

薛尔曼从外头走来,见着林水怜,拱手一礼,“宋大哥,袁大哥,小嫂子,今个儿特地弄了只乳羊烤了,咱们尽尽兴,我明日就回京城了。”

宋巅挥手让她坐下,“行,你早日回去,好做准备。”

薛尔曼酒量算是大的,醉了之后明显话多,积郁的心不甘,端着酒杯凑近了,问,“宋大哥,还记得樊炼岭先锋突袭那次吗?咱们才一队骑兵,就干掉了他们三千人啊,到现在还记得他们那副见了鬼的模样,太可笑了,哈哈哈。”

袁恒钦佩的端起酒杯,敬她,“真是巾帼英雄。”

“是啊,战场上,虽生死难料,却保家卫国,我这一腔热血,还没挥散尽了,袁大人,可知,我这身上有多少处伤疤,我家老父亲还希冀着有位京城女婿呢,你说,谁家儿郎能瞎了眼,看的上我啊!”

薛尔曼手拄着脑袋,亮着声音问他。

“薛姑娘胆色惊人,不可妄自菲薄,待我回京,必定多介绍几个好儿郎,必定不敢嫌弃你。”袁恒早先就读于寒山学院,后来有了先皇赏识,平步青云,受邀当了几日的夫子,他本身钻研地理,更是有着好多弟子,说出这话,也是看好薛尔曼的性子,同时也是瞧着平原候的脸面。

宋巅此时才知道她不想进宫,还想着金戈铁马,他们姐弟俩必须有一人留在京城,慢慢饮尽了杯中酒,后头林水怜上前弯腰又倒了一杯。

薛尔曼留心上首男人的表情变化,见着纤细的一双手倒了酒,突地,就起了攀比之心,假意的摔在案桌上,一双眸子亮晶晶的看着宋巅,嘴里吐出的话暧昧至极,“宋大哥,我还记得在西北弯里,是你第一个找到我的,背着我走了好几里的路,脚都冻的化脓,要不,我肯定就僵死在那个山坳里了,我当时就在心里认了你做亲大哥。”

宋巅也不是铁石心肠,温和的说道,“你若不愿进宫,谁也不会逼你。”

这话确实,薛城不屑,远安王更是宠女如命,要不怎能安排她进军营,“你的身份自己知道,要找个好人家,有点难。”

宋巅直白的要命,她有个王爷爹,还有个侯爷弟弟,而且一直混迹于军中,哪个男人心那么大,能毫无芥蒂,除非,想拣高枝攀的。

”圣上已然有了想法,最好你现在就能有个对策。”这话当着袁恒的面说,颇有些意味,当今圣上年纪轻轻却不作为,整日里流连后宫,作为一个夫婿讲,确实不合格。

“我啊,想要个对我一心一意的男人,除了我,不能有别的女人。”

薛尔曼完全喝醉了,摇晃着站起来大声宣布。

“你们男人都不知道女人的苦,有哪个女人愿意分享自己的丈夫,昨夜和别的女人抵死缠绵,今夜又来上我的床,不嫌恶心。”

袁恒怔住,他风光时娶的恩师的女儿,她善良美丽,婚后不久,就把两个丫鬟开了脸,她不方便了,就让她们伺候,平日里也见不出什么不妥,此时,才突然想起,他头一回在别的院子过夜,他的妻子病了好一阵,他只以为是感冒了,后来,每次似乎都有些小疼小痛,既然不愿意,为何还要那么做呢?

打猎解馋

宋巅没有妻子,下意识的看了眼后头的林水怜,秀气的脸蛋一脸茫然,仔细能看出点羡慕之色,男人之所以可以三妻四妾,左拥右抱,原因嘛,他们可以念书当官,经商买卖,挣取银钱,而女人,只能在家缝缝洗洗,最主要的还是繁衍子嗣,娶妻娶贤,不善妒,能和睦相处,男人忙于外头,很难顾的全,再者,妻子是两家的最大利益,自然需细心呵护,而,妾呢,只不是男女接触之物,实在不必看的如此重要。

“别耍酒疯了,回去歇着吧。”宋巅开口,几人散了,袁恒路过林水怜的时候,又仔细瞧了一眼,复又低头沉思。

林水怜确实被震撼了,她的母亲去的早,一直随着父亲生活,父亲是个粗枝大叶的,在她要出嫁前,才托邻居大娘给她讲讲男女之道,之后,她可能做的并不好。

宋巅进屋,拉了她一把,眼睛通红,像只小兔子,“怎么了?”

林水怜打了个寒颤,心里突突直跳,像是被抓包的样子,取悦了宋巅。

“你别听她乱讲,她天天跟着一群老爷们,就以为自己是男人了,那不可能,你就乖乖的,以后我有了妻子,你和顺些,别仗着我的宠爱,逞能耐就行,爷就不能冷落了你。”

宋巅揽着她上床,声音低沉浑厚,苍劲有力,让人不自觉的信服。

神清气爽的男人看着窝成鹌鹑的女人愉悦的笑了,拍了拍被子,调侃道,“今早上不还撩拨我呢吗,这会儿,知道害羞了?”

林水怜整个人埋着,浑身无力酸软,她倒酒的时候,就知道晚上会被压着,上次白天里就那样,这回呢,也不知道侯爷犯了什么病,好好的床上不待,非得给她托着往桌子上撂,她腰上保证两个大青手印子,想想就热的要命。

宋巅怕她闷着,掀了被,单臂抱起她,瞧着她羞涩的小模样,薄唇贴上她的,软软的,好似刚出锅的蛋奶,香甜绵软。

第二日,宋巅让闫峰领兵陪同袁恒去翟家清点了银子,随着粮食一路往西去,而久违露面的宋宜楚出现了,只是有点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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