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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其实早就满三十了。天生丽质是他的幸运之处,可惜生活本身并没有给予他如同那张脸蛋一样的光彩。他也不像佐助说的那样没见识,可以说,他的生涯就是由苦难铸成。他不怕苦难,虽然苦难是无穷尽的。

他自告奋勇帮助村民们创作书画,只求微薄报酬,能勉强活下去,继续写诗,他就心满意足了。佐助正是要练字的年纪,富岳见他确实写得一手好毛笔字,又有艺术气质,便叫他给佐助写字帖,报酬是皱巴巴的几张小纸钞和一碗白米饭。

“我喜欢米饭,”诗人第一次领到报酬的时候,发自真心地感慨,“我的奶奶就是农民,她的手很巧,干饭混南瓜,稀饭混青菜叶子和玉米,都很香。”

这位诗人拥有一个奇怪的笔名,叫赤砂之蝎,他建议村民们直接叫单字蝎便好,佐助却觉得这名字很好笑,因为他和学校的伙伴儿们最喜欢放学后去后山坡,带上家里的竹筷,专去石砾中、落叶下、坡地缝隙和树皮内夹蝎子玩儿。

对佐助这般天真无邪的评点,蝎置之一笑:“你得用音译来叫这个名字才叫好听。”

小佐助一点就通:“沙所里?莎梭莉?”

“不仅像洋名,还像娘们儿的名字。”止水晃着酒瓶,也加入了这场评点中。

红发诗人从不吝啬对他人的夸奖:“小兄弟,你料事如神,我以前就用过‘玉女’这个笔名。一首优美的诗配上玉女的落款,难道不美吗?”

止水笑着摇头:“看来你是想做文学界的周慧敏啦?可是到这种地方,会有人欣赏你的美吗?”

“怎么不会?”诗人回答说,“你们可比我美多了。”

诗人可不是出于礼貌才说恭维话,他确实见过这世上最美的人,那无疑是一名农妇。五岁的时候,父母双亡,奶奶抚养他,那个时候的奶奶,美得像初为人母,简直越活越年轻了。他十岁的时候,奶奶的弟弟,家里仅剩的成年男人,在矿场上多年耕耘,终于像许多其他的工友一样患肺病死了,只有奶奶赚钱供他读书。他二十岁的时候,奶奶还在为他奔波操劳,他知道,奶奶做最苦最贱的脏兮兮的活儿,有着一颗脏兮兮的头颅,带着脏兮兮的手出没在脏兮兮的那条街道。那双肿胀皲裂的老手,即使是带他行走在放学的路上,得到寂静夜色的庇护,也无法变干净,只会越变越黑,越变越粗糙。但奶奶还是那么美。他三十岁的时候,奶奶死了,葬礼上,他看到了奶奶的面容,美得像新娘子。

那夜,奶奶坟头的青草还在对着夜风微语,好似一支温柔的翠绿色的歌,而他的诗歌却已经在死亡的面前彻底沉寂了。一想到奶奶,他就无法再写出任何诗句——从前格外眷顾他的缪斯,现在宁愿在荆棘丛中抱着文句自缚自戕,也不肯走到他的身边。泪水在黑夜静静地流淌着,沾有野根绿屑的石头倒映着月光。颤抖的月光,这位沉默的美人,悄悄记住了这个不幸的家庭。就连墓碑旁边那些不通情理的石头,也对这位年轻的可怜儿怀抱同情,不停劝慰他:去外面吧,诗人!这里再也没有你的诗,没有你的艺术了,你得出去,得战斗!到家外面,到群众中去……

这些石子,从此刻到未来,从当世到太古,吸收了太多红尘人世的智慧和阅历,永不湮灭,永不屈服,正如诗人所追求的永恒的艺术一般。杀死一个人很简单,杀死一块石头却绝不可能。这就是永恒艺术的具现化——诗人的手里,那枚取自奶奶墓旁的毛糙石子,硌得手心刺啦地疼——艺术是可以在亲人墓碑边的一枚普通石头上找到的,因为只有天知道这渊博宇宙得用亿万年才能创造出这一枚石子,得在黑暗中延展多少光年的距离才能领会出这完美的不重复形状。

生命吸引生命,艺术吸引艺术,诗人的心被这颗石子深深打动了。

此时,这颗永恒的石头,仿佛一位屹立在夜风之海的水手,在教导诗人去反抗这暴君般的生活。诗人当然要勇敢接受教导。他毅然站起,背身离开,两只眼睛里倒映出前方岸边的灯火,像两颗钻石似的闪耀着炎炎的光——现在,人生啊,让我们来拼一拼吧!

这以后,诗人十月如一日地在村里生活,他的写作事业四平八稳地进展着,每天都会有新的领悟,就像朝圣者在跋涉中的每个路口都会有一次稳定的停顿一样。木叶村是传说代替史料的地方,它是没有历史的。它的名字甚至都不能在城镇地图上找到,每一个无意间进入这里的人都会惊讶,在如今人人春风得意的日本,竟然还会有这么一个闭塞的小角落。

那些神乎其神的传说和韵律悠扬的歌曲对于诗人来说就是灵感之沃土,缪斯之甘泉。尤其是那一处众生墓冢——即使不是同一处墓地,那些随处而安的青草却是在哼唱同样的翠绿之歌——在那平静的土地下,究竟沉睡着怎样的不平静的往事,谁又能想象得出来呢?

人类的最后一站角斗场,黄尘铮鸣的号声,用石碑写成的光荣落款,收折了一个个被时间长河所淹没的姓名,拂去了一张张穷形尽相的面容,吹散了一页页无缘被记录被在意的生活。这些普通人就像石碑旁边的石河床一样,无论几番在上面挖出水池,最终也会干涸掉,可那些曾经与日月同辉、与芳草齐舞的欢乐,可能还留在地上玫瑰色的水滩的光泽里。

诗人就这么坐在小木屋里写呀写呀,小佐助经常好奇来看,可又担心影响他的创作思路,所以只敢站在一边,不会出声。冬日的阳光把木屋的栏杆窗照成几根金灿灿的柱子,凝结的冰花点缀在柱体上,诗人那张精致的小脸也像一朵红色的冰花点缀在清静的室内。

“他真是写个没完,”佐助每次练字帖时,都会发牢骚,“害得我也有练不完的字。”

这个村子确实给诗人提供了无数的灵感。譬如说,经常在搓衣服时唱歌的手烧夫人,她的歌声是浑然天成的,如此悠闲自若,若是在山间高歌,一波波的回声夹着嘤嘤鸟鸣,威武有力又柔情似水。零嘴店的泉美,她唱那支《何日君再来》时,是多么打动人心啊!一旦止水大将军在小酒馆里讲起那些令人神往的冒险故事来,有谁能比他更神气呢?这世上又怎么会有香气比得过那些庄稼汉耕耘出来的甜蜜麦田?在这段格外珍贵的旅居时光中,在麦田和古巷之间,他觉得自己回到了童年时代,重新做成了一个孩子,一朵嗷嗷待哺的花。

蝎追求诗的至善至美,几乎到了魔怔的地步,哪怕有一个汉字用得不够铿锵惊艳,一个韵脚用得不够自然优美,他都会修改一整天。佐助还读不懂那么多汉字,只是不明觉厉。诗人如同一个珠宝匠,千方百计地镂刻手中这颗钻石,以确保它的样式不落俗套,同时每一寸钻面从每一个角度闪出的光芒都得耀眼无缺。佐助觉得,父亲富岳或许能理解他,富岳低头弯腰的时候,也总是眼也不眨地盯着那一点,然后开始敲呀、打呀、刻呀……

也许——小佐助也悄悄地在心里作了一首短诗——诗人是染墨的工匠,工匠是淬铁的诗人。

“我希望长生不老,”染墨的工匠先生直直地看着自己的手稿,眼神总是有些飘忽不定,“我的寿命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在有限的时间内创作出永恒的作品。我希望一些可爱的形象能够溶解在我的诗中,成为太阳,久久地燃烧。”

“我选择永恒的事业。”他又重复道,“这具肉身必将死亡,但我那太阳般的事业必将永恒。”

“这些事情也可以写成诗吗?”有一次,佐助看到了他的诗歌,里面写的正是佐助不喜欢的木叶陵墓云云。

“可不要小瞧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有可能成为艺术的素材。”诗人扭拧着笔帽,“诗就在每一个路口站着,随时都可能和我撞在一起——包括你,小兄弟,也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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