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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节

 

“小丫头,你昨儿个就听玄丰说你在教这老头儿针法,莫不是,让我留下给他练手吧。”

丰长笛脸色一板:“……”

这小子怎么说话呢,没礼貌。

玄丰将碳火盆用铁钩拉到一旁,默默远离了这场纷争。

他看出来了,主子很喜欢逗陆姑娘。

不过大部分时候,主子都没能说过陆姑娘就是了。

陆惜月扬了扬眉,露出笑脸:“是啊,就是练手。”

卫宁见状捂着心口,好似很痛苦的模样:“小丫头,你不厚道啊。”

“我若是不厚道,就任由你死在外面了。”陆惜月没好气。

“丰先生,你扎针吧,我先走了。”

“去吧去吧。”

丰长笛乐呵呵的把人送出门:“陆姑娘你放心,三个月,我保证把这小子治好。”

“有劳了。”

待陆惜月离开后,丰长笛回到房内,让卫宁脱光上衣开始扎针。

他下手力道颇重,有好几次还渗出血丝来。

尽管这点小伤无伤大雅,对他来说也不算什么,可卫宁却感受到了老者对自己的不喜。

“前辈今天与我不过才见了一面,似乎很讨厌我。”

若只是今天一次还好,想想他还要给自己治几个月的病,卫宁觉得开始说开的好。

丰长笛面不改色,捏着银针扎进他皮肤里,面不改色道:“讨厌你,这话说的,我怎么会讨厌你。”

“可前辈是医祖,不至于穴位都扎不正吧。”

便是寻常大夫,也很少有扎针扎出血的。

“啧,俗话说的好,马有失蹄,人有失足,我是太久没动手了,有些生疏了。”

话是这么说,再次扎针时,丰长笛刻意加重了力道。

青年麦色的肌肤上渗出一丝血珠,他当即不好意思的笑笑:“抱歉,失手,失手。”

卫宁:“……”

他确定了,这老头子就是故意的。

扎完针,丰长笛想让他躺下,后知后觉反应过来不知道怎么称呼他。

“小子,你还没告诉老夫,你叫什么呢。”

“晚辈卫宁,这是我的侍卫玄丰。”

玄丰恭敬抬手,对着丰长笛作揖。

后者和蔼的笑笑。

嗯,这小侍卫长的不错,也很有礼。

“说说吧,这伤口怎么来的?”他随口一问。

卫宁沉默了一瞬,“被仇家追杀。”

丰长笛嗤笑,倒也没说信不信,视线落在了他脸上,认真审视起来。

卫宁抿唇,并不自轻。

“脸上的疤痕有些年头了,祛除起来比较麻烦啊,你能不能忍得了痛?”

“自然是忍得了的。”

曾经他一心复仇,脸上的疤痕于他而言不算什么,后来心里有了人,倒也想过祛除疤痕,只是没遇到厉害的大夫。

然而,厉害的大夫遇到了,自己却险些被心上人所杀。

哪怕是易经洗髓,只要能改头换面,没什么忍不了。

没了杀手门,身后还有姚心语和三皇子,卫宁开始着手为日后复仇打算。

“那就行,我看了陆姑娘给的药方,她有些保守,大概是怕伤到你,不过我不一样。”

他话音顿了顿,从药箱里掏出一个瓷瓶。

异邦行商

“既然是仇家追杀,只要换了张脸,想来能安全些,我这个药啊,效果很好,就是有一个缺点。”

卫宁静静等着他后面的话。

“快的法子当然有他的短处,就是疼,钻心蚀骨的疼,若是经受不住的,可能会疼死。”

丰长笛并不是在故意吓人。

他把药倒出来。

卫宁看着从瓷瓶里慢慢滚出来的东西,眸光微变。

与其说是药,不如说是虫子。

小小的,大概只有小拇指指甲的一半,通体呈白色,双眼幽绿,背上两只天青的翅膀煽动,在光影照耀下呈现出银色波纹?

很漂亮,也很诡异。

“这是……”

“来自苗疆的食肉蛊,它会吃掉你脸上皮肉,不过不会伤到内里,只是淡淡的一层,吃肉的同时会分泌出一股奇异的液体,留在你的脸上,帮助恢复肌理。”

这种虫子并不多见,是苗疆一位巫专门为她毁了容的女儿研制出来的。

丰长笛将虫子放在手心逗弄,斜眼睨他:“怎么样,敢试吗?”

卫宁缓缓抬眼,唇角弧度不减:“那就试试吧。”

钻心蚀骨的疼痛他早就体会过了。

这回,就当是给他长记性了。

陆惜月与萧云珩收拾好东西,在第二日踏上了回雁南的路。

越靠近雁南,天气便越来越暖。

原本在东平城要穿冬衣的,到了雁南,只需穿秋衣即可。

两人在进城时碰上一队穿着异邦服饰的队伍。

浩浩荡荡足有二三十人不止,后面拉着货车,不下二十辆,多数人是护卫,头上戴着叮叮当当的银色额饰,双眼深邃,鼻梁高挺,离得近了会发现,他们的瞳孔隐隐透着碧青色。

看样子是个商队。

不过最后面拉着一辆笼子,里面关着一个衣衫褴褛的女子。

女子披头散发,低垂着脸瑟瑟发抖,看不清什么模样,不过损坏的衣服露出大片白色的皮肤,一路上不知引来了多少不怀好意的目光。

陆惜月只是看着,心里就不舒服。

他们的马车就跟在车队后面,避无可避。

直到进了城,车队停在了城中最大的客栈门口,所有人都下来停顿休整,只余下那个姑娘待在门口。

还是晨时,街上人熙熙攘攘,时不时有人路过,盯着那女子上上下下的瞧。

其中不乏有一些不好的调笑声。

萧云珩认出了马车上银色月牙的标识,“这是西岭的商队。”

西岭与大夏素来交好,两国通商很频繁。

马车晃晃悠悠经过客栈,陆惜月挑起帘子,视线落在笼中的女子身上。

女子在这时怯生生的抬起头,露出一双靛蓝色的眼睛。

那双眼睛很漂亮,就像世间最纯净的宝石,不掺有半点杂质。

马车渐行渐远,渐渐的,那双好看的眼睛被人群掩盖。

陆惜月放下了帘子,叹了口气。

西岭她是知道的,男尊女卑比大夏更甚,是诸国之中女子地位最为低下的国家。

他们甚至不允许女子读书,识字,哪怕是出门,都必须要有家中的男子同行,否则就视为不洁,可以随意处置。

不仅如此,西岭人还贩奴。

在他们眼中,奴隶是最低贱的,连主人家中养育的花草都不如,被鞭挞至死是常有的事。

刚刚那个姑娘,只怕是个女奴。

两人很快回到家。

赵品谦与陆母接到二人要回来的消息,早早在门口等着,还置办了一桌好吃的为他们接风洗尘。

陆母一见到陆惜月,眼圈就红了。

“怎么这趟去了这么久,连封信都没有,让娘瞧瞧,好像瘦了不少。”

陆惜月无奈笑笑:“娘,我没瘦。”

大概天底下的母亲都觉得三天不见自己的孩子都会瘦吧。

“怎么没瘦,看看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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