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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事有因果

 

“铁勒九姓”是大唐对北方游牧部落的统称。

九姓包括回统,仆固,同罗,拔野古等等,这些拗口的名字不用记,总之,四个字可以概括他们,“都是坏人”。

三十年前,战神李靖横扫dong突厥,一战而彻底灭其国,诛其裔,突厥残余西窜逃亡,北方偌大的草原牧场大漠被铁勒九姓所占。

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是天生的敌人,华夏数千年的主要威胁大多来自北方。

旧的敌人走了,新的敌人又来了,历朝历代莫不如是。

铁勒九姓频频犯边,作为一心想要超越老爹,不想一辈子活在千古一帝阴影里的御姐控天子,当然忍不下这口气。

江山给我了,功臣名将给我了,就连老爹被窝里的才人姐姐都继承过来了。

天下臣民的眼睛都在盯着他,都在等着看究竟是不是老子英雄儿怂包,如今遇到外敌犯边怎能忍?

必须干死他们。干翻他们的姿势还得有新意,花样还得比先帝漂亮,否则对不起老爹留下的贞观之治的遗产。

就在朝中君臣厉兵秣马准备北征之时,李钦载发明的强弓应运而生。

不得不说,李钦载真的撞对了运气,皇帝要打仗,立马发明了一件战场利器,恰好迎合了李治的需求。

否则李钦载恐怕没那么容易脱罪,就算被特赦释归,至少也要等月甚至半年,那时遭够了罪的李钦载或许还有闲心写一句“轻舟已过万重山”。

书房里,李勣眼睛半阖,似在打瞌睡,浑浊的目光却不时从图纸上一扫而过。

“此物……可有名字?”李勣缓缓问道。

李钦载垂头道:“可称‘神臂弓’。”

李勣两眼赫然睁大,眼中闪过一抹精光。

“呵,‘神臂弓’,好,好!好名字!”李勣嘴角露出了笑容:“既是你所创,名字自然由你取,老夫便上疏陛下,此物便定名为‘神臂弓’。”

李钦载笑了笑。

神臂弓,其实是数百年后的产物。

在那个国富却武力孱弱的朝代,统治者失去了北方幽云产马之地,不得不以重甲步兵和神臂弓来对抗北方的骑兵。

为了能应对敌人骑兵冲锋的速度,那时的工匠用尽了智慧,生生将弓箭的射程提高了一倍。

它的制造原理其实并不难,只是在弓弦和弓臂之间加装了一个木制的机件,能够省下拉弦的力气,也能拉开强弓令射程翻倍。

超越这个时代的东西提前面世,李钦载心里有些不安,觉得自己会不会改变历史的轨迹,会不会让以后的历史事件都变得不可测不可控。

转念一想,顾不上了,未来再不可控,总比流徙千里强多了。

再说,有些缺心眼的家伙穿越后连马桶都敢发明,自己发明个神臂弓已经算是心智很正常了。

祖孙聊了一阵,李勣似乎有些疲累了,淡淡地道:“神臂弓出世,对我大唐军将颇为重要,消息想必已传出去了,这几日估摸便有人要见你,你收敛一下,不可失礼。”

李钦载不解道:“谁要见我?”

李勣嘴角扯了扯:“几个老而不死的狗东西。”

李钦载缓缓吸了口气,他明白了。

大约是现存于世的几位老将,混世魔王程咬金也健在,听说脾气颇为火爆,一言不合就动手。

李钦载惴惴之余,决定自己最近一定乖乖当好孙子。

人家辈分大,力气也大,在他们面前怂一怂不丢人。

识趣地行礼,告退,李钦载正退到书房门口时,李勣却冷不丁又说了一句话。

“先帝御赐的白玉飞马,你卖掉便卖了,既有神臂弓将功折罪,老夫不追究,此物多半也寻不回来了……”

李钦载一愣,愧疚地道:“是,孙儿对不住祖父大人。”

李勣哼了哼,又道:“不过,事发有果,亦该有因。果报已了,事因却不可不问。”

“当日你与狐朋狗友饮宴耍钱,究竟是何人怂恿撺掇你偷家里的白玉飞马,此事可要弄清楚,不然你就真是个无脑无心的废物纨绔。”

李钦载一惊,接着立马明白李勣的意思。

这里面有事!

没有任何事是偶然发生的,偶然里面一定有必然。

事情发生在李钦载穿越之前,换了以前那个纨绔前任,或许真不会想太多。

但李钦载却从李勣的一句提醒里立马明白了,此事背后有阴谋。

李勣阖眼,语气却渐渐变得冷漠:“背地里算计我李家,差点将全家陷入泥潭中,断无让他轻易抽身的道理。”

李钦载行礼,肃然道:“是,孙儿明白了。”

李勣盯着李钦载的眼睛,从他的眼睛里,李勣看到了一种陌生的认真和睿智。

李勣嘴角勾起浅笑:“去吧,莫惹祸,也莫妄自菲薄。其中分寸,尔自拿捏。”

“是。”

退出书房,李钦载轻轻掩上门,书房内光线突暗,李勣的表情隐藏在一片阴影中,唯有那双看似浑浊的眼睛却精光毕露。

其实这件事本应该由长辈去追查,但李勣却还是提醒了李钦载。

没别的原因,李钦载最近的变化太大,李勣一时竟已看不透这个孙儿。

所以他想再看看,看这位孙儿究竟有多大的变化,发明神臂弓究竟是一时偶得,还是韬光养晦厚积薄发的结果。

若李家在李勣之后,还能再出一位麒麟儿,家族基业之鼎盛,或许还能再延百十年。

但愿,这个曾经让全家失望甚至放弃的孙儿,能够痛改前非,大彻大悟。

晋时有个叫周处的人,少年时也是顽劣不堪,作恶多端,然而一朝悔悟,斩蛟除害,终成千古美名。

李勣很希望自己的这位孙儿也是唐朝的周处,蜕变之后,化身为人中龙凤,李勣于愿足矣。

…………

书房外,李钦载转身之后,表情有些无奈。

无奈的是,他其实并不想无休无止地卷入这些所谓上层权贵的争斗中。

发明神臂弓是为了脱罪,也是为了脱身,他想过的生活不是勾心斗角,而是混吃等死。

前世当社畜朝九晚九,累得不如狗,这辈子凭什么还要那么辛苦跟这个斗跟那个争?

老天让自己穿越来唐朝,不就是可怜自己前世的辛苦,才让自己过来享今世的清福吗?

太平盛世,理应享太平。

勾心斗角什么的,偏题了!

犹豫半晌,李钦载暗暗决定,办完这件事就告老还乡。

至于还哪个乡,这事儿不急,总之要还乡。找个风景幽美的地方与世无争,混吃等死过完这辈子。

突然间,李钦载与前世童话世界里的邪恶女巫共情了。

她们避开人烟,搬入丛林独自生活,如果有人闯进来打扰她们,就把那些人杀掉……

多么美好的一生。

李钦载如今也无比向往这种生活。

嗯,再娶个婆姨,盘亮条顺的,屁股大的,能持家的,能狠下心跟自己共谋共犯,夫妻联手杀掉打扰自己平静生活的……

对了,打死不找公主,后人说“脏唐脏唐”,大半是唐朝的公主们赚出来的名声。

做了半天心理建设后,李钦载的心情渐渐恢复了平和。

接下来把那个撺掇自己偷白玉飞马的混蛋揪出来,然后狠狠教他做人,这件事便了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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