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节
“当然有办法,要想富,你就得……”张老板神秘兮兮的说了起来。
“这么干是办犯法的吧?”丁小华有些害怕。
“嘿嘿,想要逃脱法律的惩罚也很简单,现在这个店面是落在你名下,你可以把法人让给别人做呀,一旦出了问题,你把责任都推到法人身上就好了。”
--
作者有话说:
坑死人不偿命
风险都与机遇并存。
而按照张老板的说法,就可以规避风险,只攫取利益,丁小华当然求之不得。
一般来说,店铺的老板就是法人。
但是也有法人,并不是店铺的老板。
因为法人要承担店铺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店铺的经营不合规,触犯了法律,相关部门就会来找法人的麻烦。
所以有些老板,就会找其他人来担任法人,逃避责任。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人都能担任法人。
至少得当事人自己愿意,才可以。
张老板话音刚落,丁小华就动了心,刚才她也听明白了,这法人如果跟老板分隔开来,就是个顶缸的角色,谁那么傻,会来替他顶缸呢?
丁晓华皱着眉头思考起来,还别说,真让她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人选。
“我知道让谁来当铜锣湾的法人了,我继母最合适,她这人贪心,只要给她钱,她什么都肯干。”
丁小华原本就看不上李月妹,进城见了大世面之后,更是以城里人自居,所以坑李月妹,她一点心理负担也没有。
看到丁小华终于做出了决断,张老板觉得十分满意,虽然丁小华的资质差了一点,不过跟着他学了半年,还是有进步的,属于可造之才。
这两个人筹划到得意之处,禁不住笑了起来。
店里的店员都露出厌恶的神情,躲远了一些。
见过讨厌的老板,没见过这么讨厌的,小气不说,对他们要求还特别严格。
话说李月妹在精神病医院住了有两三个月,一开始的时候,还经常有病友找她交流点穴大法。
时间长了,这些病友了解到,李月妹只是被高手点了穴,自己却屁都不会,慢慢的也就不来找她了。
大把治疗精神病的药物吃下去,整得李月妹头昏脑胀,日子很不好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