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我明早倒是不忙。”尚辰抖抖缰绳,脸上有一闪而过的笑意,“我去接你。”
案子是三天后破的,先是根据画像蹲到了化名金保的报案人,是周家院里一个家丁的堂哥,接着顺藤摸瓜查到周家,扯出一桩深宅后院的腌臜事。
其实这事说起来跟周员外关系不大,春妮是书房伺候的丫鬟,因着心思不正,被周夫人处处提防,而周员外本身也不是好色的主,一直相安无事。
可春妮一腔算计落了空,难免心有不甘,正巧周员外的三儿子到了找通房的年纪,她便瞅了时机,制造了一场失足落水,美人湿身的偶遇。
十五六岁的少年正是血气方刚,哪里受得住这种诱惑,一来二去,通房还未找,他俩倒是先好上了。
周家老三是姨娘的儿子,姨娘伏小做低半辈子,却是最看不上春妮这样的人,得知后二话不说,直接将人赶了出去。
原本是要发卖,可自己儿子死活不依,非说春妮怎么说也是跟过他,给些银钱放出去也就是了。
周员外家大业大,除了嫡出的大儿子指定要接手祖业外,其余几个庶子皆是每日盯着祖业之外的几间门头虎视眈眈,老三若是在女人身上栽了跟头,被人笑话不说,搞不好连继承都会受影响。
祸害留不得,所以姨娘表面答应,背地里吩咐自己亲信找机会将春妮除掉。
亲信心思细,做事也周到,找到春妮后先是在装成货郎在村里打听了几日,又买通丁勇的叔叔婶子,夜里先是潜入春妮房里将人捂死,又与自家堂哥一起将中了迷药的丁勇抬过来。
接着他便回去周家,而堂哥则一早顶着个金保的化名去报了案。
窗台上的脚印,窗框上的碎布,还有手臂上的抓痕,全都对得上,铁证如山,抓到便直接将人下了大狱。
至于指使杀人的周家姨娘,财迷心窍的丁家叔婶,需得一一审过,再行定罪。
春妮家里的安胎药是她自己去买的,想来是已经知道自己有孕,担心显怀之后风言风语不好说,才急着要找个人嫁了,至于是真心要过日子还是等周家三郎继承家业后再做计较,便不得而知了。
而整件事里面最无辜的便是丁勇,先是被春妮算计着当了冤大头,又被自己叔婶算计着险些成了替死鬼。
他去找沈羽道谢,跪在地上结结实实磕了三个响头。
“沈大侠大恩大德,丁勇没齿难忘!”
沈羽赶忙去扶:“丁兄不必如此。”
“府尹大人还把我这些年挣的钱判给了我。”丁勇低头从怀里掏出一大袋钱,双手举过头顶,“请沈大侠务必收下!”
“我收下了,你靠什么吃饭?”
“丁勇以后就留在您身边做牛做马!”
“我可不需要,既不需要你的钱,更不需要你的人。”沈羽摆摆手,双手一用力将他搀起来,“兴隆大街南头梨花巷口原本有处小饭馆,掌柜的年岁大了要回家乡养老,正到处寻着合适的人把店盘出去,依着他的意思,若盘下来的人还是干饭馆的话,里面的陈设都一并送了。”
丁勇愣了下,接着眼里便起了泪花:“沈大侠……”
“哎哎,男子汉大丈夫,哭可不好看。”
沈羽笑笑:“回来这些时日,还真是怪想念关南小馆那口驴肉火烧的,若你能将饭馆重新开起来,便每日都能吃到了。”
他伸出三根手指:“到时算我便宜些,让个三分利如何?”
“不不不,这钱您还是……”
“你觉得沈某帮你是图你的钱?再啰嗦我可连驴肉火烧都不吃了。”
于是丁勇重又跪下磕了个头:“都听您的!”
“这就对了。”沈羽扶起他,“其实这案子我没怎么出力,你如今冤屈得雪,当真该感谢一人。”
“沈大侠说的可是常来狱中看我的李娘子?”
“正是,案子能这么快查清,全是她的功劳。”
“没想到李娘子年岁不大,却是聪慧过人。”丁勇说了一句,见沈羽瞬间高兴起来,心中一动,“还有倾国倾城之姿,当真是才貌双全,跟沈大侠——绝配。”
沈羽乐得跟什么似的,大力拍几下他的肩膀:“换身衣服,我带你去见她!”
夕阳斜照,李府大门开了又关,丁勇瞧瞧坐在台阶上垂头丧气的沈大侠,努力消化着刚才那个小胖丫头说的话。
那是李娘子的贴身丫鬟,她说:娘子看今日天气不错又恰巧得闲,便约着我们家未来姑爷赵少监喝酒去了。
算计(七)【已修】
城东的小春鹤酒馆, 是家东瀛人开的馆子,除了清酒之外,鱼脍也是一绝。
似这种深秋天气, 秋风卷着所剩无几的落叶来敲打窗户, 大堂生起火炉,持筷挟薄如蝉翼的鱼片在酱油碟子里掠过,趁酱汁将滴未滴之时快速塞进嘴里,再喝一口温好的清酒,鱼肉的甘甜与酱油的鲜便被这酒香尽数勾出, 再妥帖放在舌尖。
咬起来嫩滑轻柔, 像吃下一朵温热鲜甜的云。
李靥坐在靠窗的小桌前, 一手托腮一手持筷, 鱼片在酱油里滚了好几滚,直到面前伸过一只手晃晃才回过神来。
“小靥是不是累了?”赵南叙收回手,将她碟子里那片已经完全变成酱油色的鱼片丢掉, 重又夹了一片新的, 蘸好喂给她, “心不在焉的, 想什么呢?”
“可能最近睡得不太好。”她硬着头皮吃掉喂到嘴边的鱼,顺着他的话说道。
“现在送你回去休息?”
“不不不,不着急走。”她看看窗外天色,扯出一个笑,“这会子又不困了。”
“那就好, 小靥还想吃点什么?”见她笑了,赵南叙也笑, 眉清目秀的少年郎,高兴得像个吃到糖的孩子, “记得你最喜欢这家的饭团,加了鸡蛋跟火腿,放到炉上烤出焦黄的锅巴来。”
李靥有些诧异,她没想到赵南叙居然还会记得自己的喜好,溏心蛋一剖两半,覆上薄薄一片咸香的火腿,然后裹上米饭烤到外皮焦香,是她最爱吃的食物之一。
可赵南叙不喜欢,每次她想点来吃,他总要阻止,说此种吃法过于粗放简单,难登大雅之堂。
上一世的她虽不认同食物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未来的夫君不喜,她便小心谨慎,顺他的意,如托于乔木的丝萝,乔木向哪里,她便向哪里,最终迷失了自己,落个枯败凋零的下场。
却原来不是不可以,只是看谁爱的更多而已,自己过于乖顺依附的爱让对方理所当然,一旦察觉到这份爱不再牢固,便是骄傲固执如他,也会低头挽回。
何苦呢?
她浅笑着低头,温柔眸光化出几分冷意来,抬头时却又尽数散去,淡薄得毫无痕迹。
“那个饭团啊,我早就不爱吃了。”
大堂有几个人边喝酒边聊天,嗓门不小。
“今日开封府那案子听说没?本以为是光棍见色起意,没想到背地里一出两出的还挺热闹。”
“那人也是惨,媳妇还没娶进门就戴了绿帽子,又被诬陷杀人,白白在大牢里蹲了这么多天,这不倒霉吗。”
“可不,我邻居的外甥就在周家做事,听说这春妮生前可媚着呢,一双眼睛到处勾人,老的没勾到就去勾小的,肚里怀了种,憋着以后当大夫人呢。”
“她也不想想自己那身份,周家什么人?做生意的个顶个是人精,还能被她算计了?这可倒好,算来算去,把自己命算计没了。”
“嘿,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