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周彩云羡慕地问:“你和豆豆是不是已经变成城里人了?”
林麦笑了:“怎么可能!还是农村户口,只是从四美镇的农民变成了三阳村的农民。”
这个年代,城镇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容易,农村户口想转为城镇户口比登天还难。
不到五点又吃晚饭。
周彩云有点吃惊:“城里的晚饭都这么早吗?”
林麦摇了摇头:“不是啊,一般城里人的晚饭在六点左右。
我们家吃这么早,是因为明天凌晨三四点就得起来做包子,蒸包子,所以要早点吃晚饭,早点睡。”
她看向周彩云:“x你会包包子吗?如果不会我教你。”
只要不太笨,只需几天就能学会包包子。
周彩云笑了:“不是我自夸,别的不行,别说包包子,凡是面食我都很在行,我们家祖籍是河南的。”
林麦“咦”了一声:“我怎么没听出你有河南口音?”
“我爷爷那一辈就在湖省扎了根,到我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人了,没有河南口音不很正常嘛!”
吃过晚饭,周彩云抢着收拾了碗筷,然后和林麦一起和面。
周彩云和起面来十分熟练,一看就是老手。
把面和好了,放在厨房里发面。
因为是用的老面发面,再加上现在气温也不是太高,比较耗时,至少要发六个小时才能发好,明天早上起床正好做包子。
忙完了,三个人全都洗了睡。
早上三点半,闹铃一响,林麦和周彩云就都麻利的起了床。
洗漱过后,周彩云和面,林麦生炉子,把昨天临睡前洗干净的鸡蛋放在卤水里卤,然后去黑市上买肉。
周彩云想到昨天在黑市上的遭遇,不放心林麦一个人去黑市,想陪她一起去。
林麦摆摆手:“我都已经习惯了,不用你陪,也不会有危险,你安心在家把雪里蕻洗出来切碎,等我买了回肉好包包子。”
周彩云忧心忡忡地把她送出了家门,叮嘱她一定要小心。
被劫持了
讲真,每天早上四点左右顶着满天繁星去黑市买肉,林麦不是不怕。
毕竟七零年代末期到八零年代初期是治安最差的一段时期,后来经过八零年代长达三年的严打,治安才变好。
可是为了生活,她也只能提心吊胆去黑市。
为了自身安全,林麦特意在黑市上买了一把匕首防身。
其实这把匕首只能起个心理安慰作用,真的遇到歹徒,匕首也没多大用。
去的时候风平浪静,回来时,林麦听到身后有轻微的动静。
她警惕得刚要回头,一把冰凉的匕首就已经架在了她的脖子上。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背后低沉地响起:“不想死就乖乖听话!”
“你别伤害我,我会听话的。”
林麦装作害怕的样子,刚要偷偷从手袋里摸出匕首,就听那个男人声音一冷:“你这是准备给我来嘴上一套,手上一套?”
林麦立刻打消了摸出匕首一刀刺死他的念头。
这个男人太精明了,自己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
“带我去你家。”男人命令道。
林麦默了几秒:“你确定要去我家吗?我是和几个小摊贩合租的房子。”
男人稍一迟疑:“那去我家。”
林麦宁愿冒险去他家,都不会把他往自己家里带。
去他家只有自己一个人有生命危险,去自己家,周彩云和豆豆都会有生命危险。
这种动不动就拿匕首架在别人脖子上的亡命之徒,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踪,很有可能给她们来个团灭。
男人用匕首架着她的脖子也就算了,还把身体的重量全都压在她身上,这令林麦走路都费劲。
不过很快林麦就明白为什么这个男人把重量全都压在她身上了。
空气里有淡淡的血腥味在萦绕着他们,说明这个男人身上有伤。
林麦几次三番蓄势待发,想给那个男人的腹部几肘子,将他打倒在地,自己好逃跑。
可是那个男人像是懂得读心术似的,用力推了她一把,恶狠狠道:“别找死!”
林麦不敢轻举妄动,怕断送了自己的小命。
走了大概半个小时,终于来到一处孤零零的平房跟前。
男人从身上掏出一串钥匙,借着月光辨认了一番。
将一枚钥匙插进锁孔里,把门给打开了,然后一掌将林麦推了进去。
林麦一个趔趄扑到了客厅的供桌上,和遗像上的女人大眼瞪小眼。
尽管她不是个胆小的女孩,也有一瞬吓得魂飞魄散。
男人在她背后笑得十分无良:“一进来就向我妈行礼,是想做她的儿媳?”
林麦没有说话,不仅是不想惹怒这个男人,还因为空气中夹杂着常年不见天日的霉味让她不敢开口。
男人把门砰的一声关上,用下巴往左方指了指:“去房间拿医药箱给我治伤。”
林麦放下手里的肉,借着窗外的月光找灯绳。
她刚把灯绳一扯,将灯扯亮,就被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给扯灭了。
林麦不解地看着他。
男人的眼睛在月光里熠熠生辉地瞪着她:“你是想让别人发现我们在这里吗?”
林麦恰到好处表现出惊慌之色:“不是你让我去房间拿药箱的吗,不开灯我怎么找医药箱?”
“那是你的事,反正不准开灯!”男人虚弱地倒在了沙发上。
林麦只好乖巧地把供桌上的蜡烛拔下来,给他点了两根蜡。
这才看清那个男人的模样,颜如冠玉,长得极为英俊,大概失血过多,面色显得十分苍白,嘴唇也没什么血色。
男人半眯着眼睛打量着林麦,突然笑出了声:“原来是那只小辣椒,怪不得一路都想弄死我。”
林麦也觉得他有一点眼熟,可就是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
她连忙摇晃着小黑爪子给自己辟谣:“我没有,你冤枉我,我也不是小辣椒。”
男人又笑了几声:“还说你不是小辣椒,在江城商场买羽绒服时你是怎么怼人家营业员的?”
林麦这才好不容易记起,自己在江城商场见过他。
她见男人不像一开始那样杀气腾腾,整个人放松了不少,拿着一根蜡烛进了房间。
那个男人一看就是混黑道的。
林麦以为她的房间充满了嗜血和杀气,没想到和普通男孩子的房间没多大区别,甚至比一般男孩子的房间还要充满青春气息。
房间里有好几件乐器,口琴、吉他和二胡。
墙上还贴着港台明星的画报,处处彰显着房间的主人有多热爱生活,和外面的男人完全不搭~
林麦正在发呆,听到男人在客厅里不耐烦地喊:“你在干什么,还不快把医药箱给我拿过来!”
林麦本来有点可惜这么好看的男人居然走上了邪路,听到他颐指气使把自己当佣人使唤,立刻收起了鳄鱼的眼泪。
这么可恶的男人,被人捅了那是活该!
林麦找到医药箱走了出来,看见男人已经脱掉了上衣,筋疲力尽地趴在沙发上等着她治疗。
他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疤,让林麦头皮发麻。
一道触目惊心的新鲜伤痕从肩头一直延伸到腰处,深可见骨,随着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