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节
他没说,在跟沈莞和好后,他做过这方面的功课,就怕自己的表现,不能让她满意。
沈莞的窘迫一点儿也不比他少,点了点头,跟他商量:“你去打盆水,我想清理一下。”
“好。”陆霆霄简直不要太听话了,沈莞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
清理好以后,沈莞枕着他的胳膊躺下来。
时值八月的夜里还是很热,好在新房子空间大,开着的窗户能够让空气保持流通,若不然,两个人这样腻歪在一起,肯定要出汗。
陆霆霄手里拿着扇子,缓缓的给她煽动。
沈莞在舒适的环境下,很快就有了困意。
闭上眼睛,幽幽的快要睡过去。
在睡着之前,她似乎听见陆霆霄说,要给家里买个电风扇,这样以后回来睡觉,就不怕热了。
……
隔日,叫醒沈莞的是一声一声鸡叫。
齐莹养了很多母鸡,生蛋不是用来吃的,而是为了抱小鸡仔卖钱。
那只大公鸡就像鸡窝里的皇帝一样,每天高高的昂着头,走路时迈着模特步,就连看人的时候,也是高高在上的模样。
众星捧月的它,叫声响亮的方圆几里地都能听到。
沈莞在男人的枕边醒来,一看外面的天色,距离吃早饭还有时候呢。
大公鸡喔喔的像是在耳边叫唤,吵的她直用被子蒙住了头。
而这并不是让人抓狂的,睡在陆霆臻屋里的大狼狗,在过一会儿后,跟大公鸡俩配合了起来。
喔喔喔。
汪汪。
喔喔喔。
汪汪!
“哎呦,它们两个讨厌死了。”沈莞烦躁的直用小拳头捶打床铺。
陆霆霄握住她的手,将人儿往怀里带了带。
“之前我听谁说,要在院子里养一群小动物的?”
沈莞:“……”
她后悔了行不行。
好吵喔。
就这样,沈莞睡不成懒觉了,听见齐莹在院子里说话的声音,她也起来了,一块去了厨房。
齐莹娘三个的伙食,在她跟孙如一起做生意开始,就有了很大改善。
但现在的大环境就如此,吃的再好也不可能做出花开。
早饭齐莹熬了一锅二米粥,沈莞煎了六个鸡蛋,另外配上一盘拍黄瓜,主食就是齐莹昨晚上蒸的碱面馒头,足够一家人吃饱喝足。
饭后,沈莞留在这边待了大半天,下午他们回了沈家。
沈莞的东西早就打包好了,沈家人都知道她明天要出发去学校,于是决定大家一起吃顿饭,当做给她践行。
饭桌上,沈老爷子说:“以前,我梦里头都没梦到过,咱们沈家会出一个大学生。莞莞,你可是给咱们家争了口气。”
“爷爷跟你爸妈,你大爷还有你大娘,你的哥哥们,本事也就这么多,在这村子里头,勉强能庇护你,等以后到了外头,凡事就得靠你自己了。”老爷子一边说,一边不禁红了眼圈。
“我知道的爷爷。”沈莞乖巧的答应。
至于沈家其他人,在老爷子的带动下,也都不舍的跟她交代了很多。
这一晚,没有人喝酒。
明明送走了一个大学生是一件喜事,因为就在前几天,沈家人还在大张旗鼓的庆祝。
可是这会儿真到了分别的时候了,大家却都露出了依依不舍的神情。
用大娘王艳梅的话说。
“我们老沈家可就这一个宝贝闺女,以后不管走到哪儿,有多远,只要累了,你回来,这就是你的家!”
“嗯!”沈莞重重的点头。
为了不让家里人一直情绪低落,她安慰道:“爷爷,爸妈,大爷大娘,我会经常回来看你们的。”
最后,是孙茹受不了了,怕再说下去泪洒当场,她挂着两颗湿漉漉的眼睛,说道:“行了行了,这孩子又不是再也不回来了,省城这么近,就算她没空回,咱们想她了,也随时都能去!”
……
当第一缕朝阳爬上了山坡,后院出去逛了一宿的老猫,叼着老鼠跳过屋脊。
沈莞打开房门,从屋里走了出来。
陆霆霄跟在她后面,手里拎着的是她的行李。
因为昨天大家给沈莞践行过,所以今天她走,大家都是开开心心的相送。
“你放心的上学去吧,你的店,还有你的狗,我都给你照顾着,你妈我就算在忙,也首先把你的事儿放在第一位。”
作为母亲的她,这么说,不过是想让女儿去的没有后顾之忧。
沈莞出门时,回头看了一眼。
家里的人,都用充满祝福的眼神注视着她,唯独那一只大狼狗。
别看沈莞总是凶它,可是在狗狗的心里,主人就算做的再不好,也是它心目中最亲近,最依赖的人。
它知道沈莞要离开,圆溜溜的杏眼紧紧的盯着她。
汪!
它叫了一声,似乎在问:主人你去哪里,为什么不带我一起?
又“汪”了一声,它的狗绳被沈国良拽着,无法向前移动。
沈莞故意虎着脸,走过去,原本总是一巴掌呼下去的手,这一次轻柔的落在了头顶。
“地瓜,你听话,我会经常回来看你的。还有,我不在的时候,我的家人就交给你了,要帮我保护好他们,知不知道?”
第254章 第一选择
告别了家人,沈莞和陆霆霄踏上了前往省城的火车。
沈莞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第一次离开县城。
在这个充满商机的80年代,沈莞亲身体会到了,上辈子的父母口中的峥嵘岁月。
摇摇晃晃的列车,坐满了赶路的人。
列车看似古旧的绿色外壳,内里却蕴藏着蓬勃的生机。
就是它,帮助社会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圆满迁徙。
从南到北也好,,从北到南也好。
离开家乡,是每一个人对新生活的向往。
沈莞的新生活,也将从这里开始。
三个小时后。
沈莞和陆霆霄一起,站在了省城的土地上。
街道两旁商户林立。
宽敞的大街,再重新修建后,自行车,已经不再是单调的代步工具。
一辆又一辆小汽车,穿梭着,就连鸣笛声都那么让她熟悉。
省城对比县城的环境要热闹百倍。
站在火车站出口,沈莞一边审视着这个城市,一边,即将融入在这个城市里。
“那你就先回部队吧,我走着走去学校。”
沈莞在街边的报亭买了一份地图,拿着对陆霆霄说。
陆霆霄弯着唇角,“那你可别走丢了。”
“我哪有那么笨?”沈莞小小的白了他一眼,小脸上写着不服。
陆霆霄抬起手,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好吧,记着我部队的号码,晚上8点以后,可以打电话。”
“嗯,等我到了学校,把号码告诉你,你没事也可以给我打电话。”沈莞握住他的手,轻轻的捏了一下。
“去吧,行李拎不拎得动?”陆霆霄将包裹递了过来。
沈婉一拎在手里,嚯,别说,还挺沉的!
“这点小分量,难不倒我。”沈莞坚决要自己走。
陆霆霄的那身儿军装太显眼了,跟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