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四章 各大势力们
饭后。
赵云与女帅住在了酒楼,三层往上都是客房。
一间。
通俗点儿,就是开房。
“前辈,早些歇息。”
赵云放下了行囊,轻轻推开了窗户,拿了望远镜,环看四周,职业病,每到陌生的地方,都是先看四方,这份警惕心可不能放。
昏暗,依旧未散。
但,烈火城很繁华,万家灯火。
良久,赵云才收眸,拎出了一沓符咒,贴在了墙壁和房梁上,清一色的遮掩符,做完这些,他才找地儿盘膝而坐,可没啥邪恶念头,女帅俨然已修为,手无缚鸡之力,他得保护好了才行。
万一被偷走了,那就伤感情了。
“早些歇息。”
女帅放下了帷帐,却不怎么睡得着。
主要是很不习惯。
在月神看来,这就是一颗白菜和一头猪的故事。
夜,逐渐深了。
女帅已沉睡,睡的安详。
赵云则起了身,缓缓拨开了帷帐,双指并拢,轻轻放在了女帅眉心,有一丝武魂,通过其眉心入体,并非搜魂,是给女帅瞧病。
一番窥看,比上一次看的更真切。
女帅的丹田已闭合,奇经八脉也闭塞,即便有真元,也无法存留,以他之阅历,至今都难解释这一切,唯一能想到的,便是藏在女帅体内的邪祟。
若月神还在,定能给出准确答案。
“早晚会回来。”
这,便是月神的答案。
女帅之所以修为尽失,的确与邪祟有关,但也有功法的缘故,除此,便是空间割裂所残存的空间之力,多种原因,才促使了这场厄难。
该回来时,自会回来。
赵云又祭了真元,给女帅温养身体,自修为尽失,她体内便多寒意,即便盖着被子,也瑟瑟发抖,俏眉时而微颦,似是做了噩梦。
直至他真元入体,才驱散了她脸颊上的一丝痛楚,睡的更安详,嘴角还多了一抹浅浅的笑,无人知道,她是醒着还是在梦中。
“我是不是克你楚家人。”赵云心中喃语。
楚家最惊艳的两个女子,一个因他香消玉殒,一个因他修为尽失,让他不觉以为,真就是八字不合,走到哪克到哪。
不知何时,他才收手,轻轻放下了帷帐,默默转身。
映着一缕月光,他又立在床前,从这眺望,能隐约望见大海,波光粼粼,时而见异彩喷薄,再听不见轰鸣之声,该是天降的异宝,都被抢走了,四方偃旗息鼓,但他知道,必定暗潮汹涌。
清晨,未见阳光倾洒。
昏暗的夜,异常的漫长,如一层黑幕,遮着天穹。
算算时间,往日这已是清晨。
即便是天色昏暗,依旧不妨碍拍卖会的进行。
俯瞰而去,城中的人流,都在往城中心汇聚,拍卖阁就在那。
来者不少,多乔装打扮,或用变身术,或蒙着黑袍,纵是准天巅峰,也不敢大意,真若拍了好宝贝,亦或在拍卖会上惹了人,这都是麻烦,自个还好,被拦路打劫也好,若丢了命,若牵扯到自个的家族,那就是一场血劫。
赵云与女帅,也早早起了身。
楚岚女伴扮装,戴了冰玉面具,还蒙了一件黑袍。
赵云戴的的,则是鬼脸面具,是从殷昼那坑来的,可遮掩窥看,天眼都望不穿的,不是所有天眼,都有透视的能力,即便能透视,也未必看的出尊荣。
拍卖阁门户已开。
两人随人流走入,寻了个角落位置。
这次拍卖,只能太张扬。
其他无所谓,只要冰玉棺。
至于捣乱,赵云也没这念头。
上回参见拍卖,还是在忘古城,有月神暗中提醒,他坑了不少世家子弟,这回不同,身在异乡,又无神明指点,老老实实的为妙。
“大气。”
如这二字,赵云已叨咕好几回。
环看拍卖阁,真个恢宏磅礴,奇大无比,第二层和第三层乃一个个雅间儿,也是地位的象征,没有特殊背景,或强有力的后台,也没资格上去。
事实上,那就是个摆设。
真正的狠人,还是在下面,不显山不露水。
各大家族们,也早已在下面安排了人,至于雅间儿中的人,那都是摆着看的,轻易也不会参与竞拍,都知是哪家的人,竞拍就是引战,真想要某个拍品,也是安插在下面的人出手竞拍。
自然,超级大族除外。
若底蕴足够强,便不在乎这些。
并非所有人,都敢去招惹超级大族。
“好多强者。”
赵云看了一个又一个,多气息隐晦,准天境一抓一大把,且还有不少熟人,先前追杀他的众强者,他也瞧见了几个,都藏得严严实实,怕是亲娘来了都认不出的。
“颜家竟也来人了。”有人惊异。
闻言,赵云看向了入口。
入目,便见一道倩影,一头蔚蓝色的秀发颇显亮丽。
没错,正是蓝发女子。
赵公子见了,下意识的低了头,有点儿心虚。
那夜,为抢不灭战戟,差点儿给人扒个精光。
仔细想想,那姑娘人还不错,在魔域救了他两回。
来了南域,他救了对方一回。
这般算来,他还欠她一个人情。
“她就是颜如玉?”
“嗯,颜家的圣女。”
“昔日魔域一行,她乃为数不多的幸存者之一。”
议论声已起,看蓝发女子的眸,熠熠生辉,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都是爱美的主,瞧见了大美女,可不就多看几眼嘛!欣赏归欣赏,但其中有那么几个,眸中分明是淫邪之光,满目的贪婪。
“颜如玉。”
“这名字真有学问。”
赵云摸了摸下巴,两两相比,蓝发女子的老爹,可比小财迷他爹,靠谱多了,瞅瞅,这名字多诗情画意,白日梦嘛!听着就困。
说话间,颜如玉已踏上楼梯。
其身后,还有不少老者跟随,各个都是准天境,众人一路上了第三层,由此可见,颜家在南域,也是一脉超级大族,不到这个级别,也上不去第三层。
“瞧,公孙家也来了。”又有人提醒。
赵云看了一眼三楼,又一次看入口。
恰见一群人走入,为首的乃一个银袍青年,一头银发璀璨。
“公孙志。”一老头儿捋了捋胡须。
赵云听的真切。
很显然,那个银袍青年,就是公孙家的少主或圣子,生的的确不凡,体魄英悍,器宇轩昂,既有一头银发,必是特殊血脉,而且,还是他未曾见过的特殊血脉,妥妥的地藏巅峰。
年轻一代,能有此修为的人可不多。
但,比起大元二皇子元英,还差点儿火候。
公孙志的身后,也有不少老家伙,清一水的准天境,这般备受四方瞩目,定也是一脉超级大族。
事实正如他所料,公孙志瞥了一眼下方,直入第三层,逼格那叫个晃眼。
其后来的,就是仇家了,尸族和血衣门。
这两方,来的强者不少。
老实说,四方都不怎么待见这两方。
特别是尸族,专干扒坟掘墓的勾当,不知少人势力的祖坟,被他们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