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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R中文网 > 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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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出门前,突然被温明娇喊住:“四姐,秋苗姐喊咱们明天一起去山上,他们队里去锯木头,正好有伴,我们带小爬犁去拉柴火,你去吗?”

“去!”温明曦毫不犹豫。

她穿进的是一本男知青写的年代文里,就在去坐热气球前一晚,骂骂咧咧地把这本书看完。

原主是这一代有名的美人,托人来提亲的人不少,但老温家疼孩子,不想女儿早嫁,都推了。

而且这个年代倡导晚婚晚育,为了响应号召,二十三四岁才谈婚论嫁的大有人在,温明曦就这么一直长到二十二岁。

按照原书的剧情,这次山上锯木,男知青宋溪使了小心计,在大树倒下时上演了一把英雄救美,性子软弱善良的原主感动得鼻涕泪流,就此答应了他的亲事。

这是对原主描述最多的片段,结婚后,对原主的描述少之又少。

总而言之就是——“贤内助”一个,全程无高光。

温明曦那时在思考原主看上宋溪什么,想了想,大概是颜值吧?

在书中,宋溪是个堪比宋玉潘安的大俊男。

像不少漂亮女孩一样,原主的美好人生,以结婚为分界,戛然而止。

结婚后,温明曦马不停蹄给宋溪生了个大胖小子,宋溪也搬到老丈人家住下,从此摆脱条件贫瘠的知青点,过上有人伺候吃喝的生活。

眼下是1972年,再过几年,宋溪嗅到回城的风吹草动,立刻托关系回了城。

跟原主说等回城安定下来再来接她,结果一等,就是十年。

更可恨的是,宋溪没留下老家的任何信息,原主想写信都没地方寄。

这十年,宋溪可不是兢兢业业地赚钱创造条件接她们回去,而是回城就在父母的安排下,娶了一个厂长女儿。

可十年里,一个蛋都没下出来。

彼时宋溪已经飞黄腾达,以生不出儿子为理由,踹了厂长女儿。

本来想再娶,但宋溪的老母亲病入膏肓,一番算计后,才勉强回到迎春镇把儿子和原配接回去。

回城后,温明曦依旧是兢兢业业相夫教子,宋溪却是百花丛中过,叶叶都沾身。

书里每一位“红颜知己”都极尽描述,对温明曦的描述都是一笔带过。

……

最后,温明曦在五十岁那年就因为郁结过多,得了绝症死去,什么福也没享到。

而宋溪,转身就娶了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女生。

看完这本书,温明曦也差点郁结而亡……同名同姓,代入感成指数增长。

原书已经够让人心梗,而更让温明曦想将书丢进火盆的是,这本书的后记是作者的亲儿子撰写的。

后记里,儿子透露这本年代文中,温明曦和宋溪这条线真实存在,是他爹改编自自己的亲身经历。

而谈到自己这位早逝的老母亲,作者儿子的语气里都是嫌弃——

嫌弃她没追求,没事业,又土又上不得台面,只会守着家里一亩三分地,对家庭没贡献,坐享其成享受他爸爸的成果,没帮上一点忙,小地方来的,带出去还丢人……

还表示,支持父亲娶这位继母,觉得这才是配得上他父亲的“佳人”。

……

仿佛睡前吃了耙耙,温明曦气得,凌晨三点才睡着。

这种儿子,真是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他!

温明曦不想走老路,所以这次上山砍树,想把一切扼杀在摇篮中。

家里,温明娇目送四姐走出院子,搓搓手,关了木门回堂屋。

刚坐下,就被陆英子拿筷子敲了下脑袋。

温明娇“哇呜哇呜”的,“妈,你干嘛呢,会把人敲傻的。”

“我是该把你敲傻一点,上山去捡柴火就算了,还想让你四姐去锯木头啊。”

“才没有锯木头呢,就捡捡柴火回来烧,买煤多费钱啊。”温明娇捂着脑袋,可怜兮兮的,“我这不是瞧着她在家也没事,上山走走也锻炼一下身体嘛。”

“就你好?你心眼比马蜂窝还多,我能不知道?”陆英子一点也没客气。

温明娇眼珠子骨碌碌转,见状,软声道:“好啦,我就是想出去玩嘛,四姐不去,你们会让我去吗。”

陆英子其实也没生气,就是温明娇这性子,聪明机灵,但没完全定性,又还小爱玩,怕她不小心飞了收不住,所以忍不住要敲打一下。

“你四姐那皮肉跟纱布一样薄,平时擀面杖擀多了,手心都发红发痒,你明天看着点,记得带几个棉手套,别回头在山上给伤到了。你们这些小孩别看锯树好玩,其实很危险,你们到时候离远点,一棵树砸下来,地上都要抖一抖……”

温明娇缩缩鼻子,语气透着一股假装的不满,“妈你真偏心,就成天担心三姐和四姐。”

陆英子又要拿筷子去敲她,“你这猢狲,老娘还是少打你了。你三姐和四姐,一个单纯一个软弱,都是实心眼,要没我们替她们兜着,早被人吃干抹净了。你倒是问问你自个儿,人小,心眼比路上的石子还多,你用得着我们给你打算吗?不用我们,你自己都替自己打算到猴年马月去了。”

温明娇嘿嘿一笑,“所以我和大姐可能不是你们生的,长得不像,性子不像,三姐四姐都跟爸一样俊。所以,我们是捡的吧。”

内涵她生得不如她老伴呢,陆英子怒瞪她:“半点不吃亏,就该把你先嫁出去,你四姐还能再留几年……”

今年的冬天来得早,才十一月初旬,一路望去,已经白得快没界限。

屋顶、地上、远山、近树,经过几日的积累,覆上白皑皑一层雪。

也是因着这场雪,三天前,原主自己中午在家烧炕,没注意烟囱一年没清理,差点睡着睡着煤气中毒昏死过去。

幸好秋冬时节活儿少,家里人下工早,不然真是回天无力……

温明曦工作的地方离牡丹村不远,就在迎春镇上。

她有高中文凭,毕业后分配到农场生产办公室当技术员,这里是863农场的总场场部,条件比其他分场都好。

刚走进办公大院,就碰见迎面走出来的堂姐温秋苗,正跟几个人围着说话。

温秋苗看见温明曦,立刻指着她朝旁边的男生道,“这就是明曦。”走过来搀住她,“你总算来上班了,你不知道这几天,有多少人偷偷来看你,你这人气,可以啊。”

温明曦心里一咯噔,这年代男女之防堪比城墙,温秋苗这话,对她可不太友好。

记忆里温秋苗和原主很要好,因为只比她大半岁,几乎就是一起长大。

可如今这么看,可不像记忆中的好姐姐……

温明曦将手臂从她手里抽出来,冷淡地说:“秋苗姐你别乱说,我都不认识。倒是你们,看上去很熟的样子。”

闻言,温秋苗不可置信地看向她,这是她认识的温明曦吗?

以前知道有男人听闻她的美名来看她,都是红着脸跑回办公室,哪会这么酸里酸气地说话?

温秋苗在分场大队做会计,时不时要回总场场部办公大院办事,经常能见到有人过来趴在院门口看她。

温家几个小姐妹,就她和温明曦、温明心长得好,但温明心才读到初中,温明曦和温秋苗都念完了高中。

按理说,温秋苗小日子过得也不错,也不乏有年轻小伙子示好。

但是凭什么温明曦这种性子,喜欢她的人比她还多,还总有人给她送礼。

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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