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何。」钱云笙皮笑肉不笑地握住雪兴泽的右手,语句间看似寒暄亲近,实则火药味浓重。
雪兴泽与钱云笙握住的那隻手上,骨节更加突出分明了,白惨惨地几个突起周围环绕着膨胀的青筋。
「钱云笙,你也配做我的姐夫?」
灰蓝色军装少年的语气带出了森森寒意,其中夹杂着彷佛冰川崩裂般的残暴与锐利,他慢条斯理地抽回自己的手,随后用外套口袋里的丝帕罩住,开始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仔仔细细擦拭。那张透出淡白的薄唇虽仍然保有笑的痕迹,却漫出了阴郁狠戾的味道。
他怎么会和下九流的戏子握手?不过是想要羞辱他一番罢了。
钱云笙垂眼用余光打量起被雪兴泽扔到自己肩膀上的丝帕,他神色如故地把它取下,放在手心里迭好,不慌不燥,甚至连一丝怒意也无,手上的动作简直称得上是赏心悦目,风度翩翩。末了,他把手帕收到衣兜里,笑如春风道:「雪少爷,令姐一路车劳顿做,已是疲惫不堪,不好一直在这院子里吹风,在下先与她到厢房收拾打理一下,还望见谅。」
竟是一个字都没有提到手帕。
钱云笙语气平稳,神情坦然磊落,轻描淡写地用叙话家常的寥寥几语,把亲疏关係理得分明,堂堂正正地告诉雪兴泽谁才是顾明月身边的男人。他与顾明月情投意合,只要此情不移,那他配或是不配又岂容他人置喙,只要两人能安心地过小日子就好,故而无需去生气,去解释,去辩驳。
事实压倒雄辩,处于有利地位的人无需自降身段地去争抢,钱云笙的心态放得极好,以至于两相比较,雪兴泽此番的针锋相对显得年轻气盛,不免落了下乘,。
雪兴泽感觉自己好像一拳打在了弹簧上,不光没能伤到对方,甚至还被自己反弹回的力量给伤得够呛,实在是有够憋火。他双手握拳,牙关紧咬,却硬生生地把嘴角挤出一丝弧度,侧过身子往旁边后退半步,只道姐姐好生休息,连看也未看钱云笙一眼地转身离开。
「且慢。」
身后的男音娓宛曼妙,听在雪兴泽的耳里却如魔音灌耳,他加快了脚步,避免自己按耐不住折返给他一顿枪子儿。
「唐大少可返回上海了?」
跨在门槛上方的脚生生地顿住了,雪兴泽僵立在门边,微微侧头。
顾明月轻轻拉扯钱云笙的衣角,反被他按住了手。
「来时火车上受了他不少『照顾』,望雪少爷下次见面时,帮忙带声问候。」
少年的身形猛地打晃,却很快稳住了,他一手支在门框上,一手扶正头顶的大檐军帽,低头沉声道:「知道了。」
初冬的北风有些凉,却比不上雪兴泽心里的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