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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与戏子私奔的军阀家大小姐之十六(完结)

郭澜香看样子受了不小的惊吓,拉住雪兴泽的衣角不放。顾明月连哄带骗,才从少女的手心里救出了形象狼狈的弟弟,让他得以梳洗休整一番。

顾明月叫佣人打来热水并送上午饭到堂屋里,她先是从衣柜里拿出一套干净的衣裳,亲自动手为惊魂未定的少女揩拭手脸,帮着她换下沾染了泥水的衣物,随后拉着她坐到炕上,开始循循善诱着少女说出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原来昨日郭澜香放学后从校门里走出来时,便被蓄谋已久的一伙人给盯上了。她自小在奉天长大,双亲现下仍居住奉天,只有她独自一人来到北平上学,平日里借住在与父亲交好的义父母家中。

最近义父母不知是否得罪了什么人物,那伙人指明要苏家人,并言之凿凿地说她就是苏家的小姐,任凭她如何解释,那群人就是认定了她。

郭澜香无法,只得找到了一个机会死命挣脱拔腿狂奔,她慌乱间撞上了从友人处告辞回家的雪兴泽,焦急紧张中不幸崴到了双脚,双目通红地坐在地上,眼见着后面追赶的人越来越近,却是无论如何也起不来。

「喂,遇到麻烦了?」

在郭澜香绝望的时候,雪兴泽蹲下身,伸手扳住了她的脸,仔细端详了两秒后便默不作声地把她从地面拉起,扶到一边靠墙站好。

雪兴泽没有多余的话语,甚至语气也是冰封般的毫无温度,可不知是怎么了,郭澜香就是莫名地感到安心。在少年端详皱着脸泪光闪闪的少女时,她同样忆起了数月前在风雪中与对方的一面之缘。

真是好巧,两个人最狼狈的时候,都被对方瞧见了。

之后便是雪兴泽与那一伙人的混战,他出手快准狠,一个人对付一群人竟也没有处于劣势。势均力敌的形势一直持续到对方掏出亮晃晃的刀子才结束,雪兴泽赤手空拳对付有备而来的恶徒,不免受伤见了点血。

顾明月听到这里,立即便想要衝到隔壁厢房把雪兴泽里里外外好好检查一番,面上露出了担忧之色。

郭澜香显然也是察觉到了顾明月的情绪,她面带内疚地连连道歉。顾明月握住了她的手,摇摇头,示意她继续说下去。

少女抹了抹眼泪,接着抽抽噎噎地把后面发生的事情叙述了出来。

在雪兴泽快被对方用刀刺中的时候,远处的一声枪响令众人都惊住了动作。第一声枪响不久后,紧接着是第二声、第三声。雪兴泽在举刀欲刺向他的人愣神的功夫,一脚踢开对方,抓准时机扛起郭澜香便跑。

跑到身着驼色风衣,戴着洪堡帽,手中的枪还在往外冒着硝烟的男人旁边,雪兴泽低低地道了声谢。

那个男人自然就是钱云笙了。

回家的路上碰到了貌似是英雄救美不成险些成为刀下亡魂的小舅子,不出手相助一下怎么行呢?

枪声很快便引来了附近的巡警,他们三个人,并一群四处逃窜的乌合之众,除了郭澜香被人搀扶着外,皆是被反制住手地压到了京师警察厅。

众人先是分别被看押,在牢里待了一夜后,清晨才被人提出来接受轮番的审问以及笔录。临近中午时,饥肠辘辘的三人才被释放出来。

郭澜香毕竟是位年纪不大的少女,突然遭遇这些,又独自一人忍受着寒冷与饥饿在牢里待了整晚,身心俱疲,且十分后怕。在早上终于又见到雪兴泽后,便拉住他不放了。

于是就出现了顾明月适才见到的,雪兴泽抱着少女的那一幕。

顾明月温柔地摸了摸郭澜香的头,轻声安慰。按照原文,其实郭澜香现下应该已经和钱云笙回到奉天,在那里居住了。若非她的出现改变了剧情,少女哪儿会有机会经受这些可怕的事情。

在心里,顾明月诚恳地说了句抱歉。

午饭过后,雪兴泽同郭澜香一道离开,说是要把她送回家才能放心。顾明月站在门边目送他们,直到两人消失在小巷的尽头,才转身回到宅子里。

「明月。」

钱云笙一步一趋地跟在顾明月身后,她走到哪儿,他便尾随到哪儿,嘴里一声声明月地唤着,可是顾明月就是不搭理他。

明显地,顾明月感觉自己近日来脾气见长,稍有不顺心便能窝气好久。

比如当下,她还在气愤被钱云笙责备的事情,觉得委屈极了。

「我的好明月,这是怎么了?」钱云笙见顾明月不理睬自己,只得改变策略,从后面抱住她,好声好气地柔声哄着。他一夜未归,定时让她担心了,于是出手帮助小舅子其实细想并没有任何错的男人,愣是从心爱女人的反应中觉得自己犯下了滔天大罪,越发地轻声细语,温柔小意。

顾明月眨巴了两下眼睛,豆大的泪珠便从那双宝石般的眸子里滚落了出来,咬着嘴唇也不说话,让钱云笙又是焦急又是心疼。

「难道受欺负了?」钱云笙想着并无可能,可嘴里却无意识地说了出来。

「都是你!一夜不回家,害得我吃不好睡不好,担心了一宿。好不容易等到你回来了,竟然第一句话不是道歉,是怪我不好好走路!岂有此理!云笙是大坏蛋,就知道欺负我!」

顾明月脾气来得快,气愤间把毫无道理的话说得义正言辞,只是哭红的鼻头、泉眼般的双眸、以及软糯含糊的声调,不仅令人丝毫没有感受到气势,反而觉得好笑。

钱云笙憋着笑,把顾明月打横抱回了屋内,放到炕上坐好。炕上的被褥等还未来得及收起来,他一眼便看到了躺在枕头上的信。

「这是……」钱云笙拿起信,拆开阅读。他速度极快地看完了信,面上的表情略有古怪,然更多的是喜悦。他捧住顾明月的脸便激动地吻了过去,直到快把她吻到窒息,才稍稍离开一些,以额头相抵动情地喘息。

「你是想闷死我,一尸两命么。」顾明月嘟着被吮红的唇畔,小声抱怨着。

「?!」

钱云笙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他握住顾明月的双肩,兴奋道:「有了?!有了?!」

「瞧你那傻模样,唉唉,快放下我!别转,我头晕~」

「明月,明月你太棒了!哈哈哈哈,我们有孩子了,我们有孩子了!」

男人的朗笑声在屋里迴盪,他不知抱着顾明月转了几圈后,小心翼翼地把她放到椅子上坐好,随后握住她搭在膝盖上的手,双膝跪地。

「明月,你知道我爱你,你和肚子里的孩子,是我一生中最重要的人。我不能失去你,我们要一辈子在一起。虽然现在说有点晚了,但我终于能够堂堂正正的说出口——明月,嫁给我吧。」

「好。」

民国十四年春,为了赶在顾明月肚子鼓起来前办完喜事,钱云笙与顾明月的婚礼在北平仓促举行。虽然时间上是仓促了,但该有的排场一样没少。

只不过,这是一场宾客虽多,却都是陌生面孔的奇怪婚礼。

男方没有亲人,参加婚礼的友人都是些生意上的伙伴。而女方,亲友处唯有两人。大多数观礼的客人,都是慕石小曼及弗兰克之名而来。

但这都不重要,只要新人觉得幸福,便足够了。

参加完婚礼的第二天,雪兴泽便启程回上海。半个月过后,顾明月收到家里的第一封来信,得知了郭澜香竟是从北平追阿泽到了上海,硬是要做他的随身医护人员,着实令人无奈。

阿泽的春天,也是到了。

同年夏天,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各地形势开始紧张。年末的时候,顾明月顺利产下长子,取名钱羽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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