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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克劳森之死

 

杜娣艾伯哈特生气了,当杜娣艾伯哈特生气时,你最好别去惹她。她神情冷漠爬上l街公寓的楼梯,就像一只犀牛穿过一片广阔的牧场。她穿着深兰色衣服,胸部硕大无比,肥胖的手臂像钟摆一样摇动。

许多年前,这个女人是华盛顿最漂亮的应招女郎之一。在那些日子,她的身高——六英尺三——和她美丽的容貌使她名声大噪。人们纷纷追逐她,和她睡一觉成了极为荣耀的事。如果谁有兴趣翻翻第二任约翰逊政府和第一任尼克松政府时期华盛顿各种节日和晚会的照片的话,他就会在其中发现杜娣艾伯哈特,她常常挽着一个名人。她的身高就使你不会看漏掉她。

杜娣是个妓女,她有银行出纳员的心和蟑螂的灵魂。她有两个常客,一个是民主党参议员,另一个是共和党参议员,他们给了她足够的现金使她可以退出这一行当。他们并不全是自愿这么干的。杜娣知道,得病的危险并未减少(高级政府官员也一样容易得爱滋病和其它性病),她的年龄也没在减少。他们都答应在他们的遗嘱中留给她一些东西,但她并不完全相信这些绅士。我很抱歉,她告诉他们,但我并不相信圣诞老人或童话,小杜娣一向自食其力。

小杜娣用那些钱买了三栋公寓房。几年过去,当年使人倾倒的一百七十磅体重已变成了二百八十磅。七十年代效益很好的投资在八十年代就变得很差,那时,别的投资股票市场的人似乎都过得不错。她曾和两个出色的股票经纪人有过关系,她很后悔退出这一行时没有紧紧抓住他们。

一栋公寓房在1984年卖掉了;在一次灾难性的税务检查后,第二栋在1986年卖掉了。她紧紧抓住l街的这栋,就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他相信这一、两年她还不用卖这栋房。如果到了那一步,她准备打点行李去阿鲁巴。在此之前,曾是首都最红应招女郎的房东将坚持下去。

她过去总是坚持不懈的。

她准备以后也这样。

上帝保佑那些阻碍她的人。

比如像费里德里克克劳森。

她走到二楼平台。舒曼夫妇的房间正大声放着枪与玫瑰的歌。

“关掉那该死的录音机!”她用劲全力吼到当杜娣艾伯哈特的声音提到它的最高音时,能够使窗户劈啪响,小孩的耳膜破裂,狗倒下死去。

音乐立即从尖叫变成低语。她可以感觉到舒曼夫妇像一对暴雨中的小狗一样挤在一起,祈祷她别去他们那儿。他们害怕她,这很明智。舒曼是一家权利很大公司的律师,但他还没强大到让杜娣三思而行的程度。如果他在他年轻生命的这个阶段惹闹她,她会彻底废了他,他知道这一点,这就很令人满意了。

当你的银行贷款和投资一落千丈时,你不得不屈从环境,自得其乐。

杜娣开始爬上通往三层的楼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就很奢侈的住在那儿。她抬着头,迈着犀牛似的步伐,镇定从容。

她一直盼着这一天。

克劳森从来没有踏上过律师的阶梯。现在,他根本不在阶梯上。他像她所遇到的所有学法律的学生一样(大多数是房客;她在她所谓的“以前生活”中从没和他们发生过性关系),好高骛远,资金不足,却整天胡吹乱侃。一般来说,杜娣不会把实力和瞎侃混为一谈。她认为,相信一个学法律的学生的空话是非常愚蠢的。一旦你开始容忍这种行为,你就会被骗得连内裤都卖掉。

当然,这是比喻的说法。

但是,费里德里克克劳森却打破了她的常规。他已经连着四次晚交房租了,她之所以容忍这种行为,是因为他使她相信这次他的话是真的:他真的要发财了。

如果他宣称西德尼谢尔顿其实是罗伯特鲁德鲁姆,或者维克多莉亚霍尔特实际是罗莎玛莉罗戈斯,她根本不会相信他,因为她根本瞧不起那些作家和他们无数的崇拜者。她喜欢犯罪小说,而且觉得越血腥越好。从星期天邮报畅销书书目看,她认为有许多人喜欢浪漫小说和间谍小说那类狗屁玩意,但她在艾尔摩莱昂纳德登上畅销书目前已读了好几年他的作品,她还非常喜欢吉姆汤普森、大卫古迪斯、霍拉斯马克考伊、查尔斯韦勒福德,等等。简而言之,杜娣喜欢那类小说,其中男人们强银行、火并、并把他们的女人揍个半死。

她认为,在这些作家中,乔治斯达克是最优秀的。从马辛的方式、牛津布鲁斯,直到最后一部驶往巴比伦她都读过,而且非常喜欢。

她第一次到三层克劳森房间催要房租时(那次仅仅晚了三天,但如果你容忍的话,他就会得寸进尺的),屋里堆满了笔记和斯达克小说。在她催逼下,他答应明天中午前给她一张支票,然后她问他斯达克小说是不是干法律这一行必读的。

“不是,”克劳森微笑着说,他的微笑轻松、愉快而又邪恶“但它们能够带来金钱。”

正是这微笑吸引了她,使她相信了他的话,而她一般是不轻易信别人的。在她自己的镜子前,她曾多次看到那种微笑,她相信这种微笑是装不出来的,而且现在她仍相信这一点。克劳森真的发现泰德波蒙特的秘密,他的错误在于过分自信,认为泰德会听他费里德里克克劳森摆布。这也是她的错误。

在克劳森向她解释他的发现后,她读了波蒙特两本小说中的一本——紫雾,认为这是一本极为愚蠢的小说。尽管克劳森给她看了信件和影印件,她仍然无法相信作者是同一个人。除了在读了四分之三后,她已准备把这本狗屁书扔掉并忘掉这整个事情,这时,她读到了一个农民枪杀一匹马的场景。马的两条腿断了,不得不杀它,但问题是,老农民约翰很乐意这么做。实际上,他把枪管顶着马的脑袋,然后开始手淫,在达到高潮那一刻扣动扳机。

她认为,这好像波蒙特写到这里时走开去那一杯咖啡乔治斯达克走进来写了这个场景。这肯定是那干草中唯一的金子。

啊,现在这都无关紧要了。它证明,没有人会永远不受骗。克劳森骗了她,但至少时间不长。现在一切结束了。

杜娣走到三层平台,她的手已经捏成拳头,准备使劲砸门,这时,她看到砸门是不必要的。克劳森门是虚掩的。

“天哪!”杜娣撇撇嘴,低声说。这里不是吸毒者的聚集地,但是要抢劫一个白痴的公寓,他们是很乐意越过界限。这家伙比她想的还要愚蠢。

她用指关节敲敲门,门开了。“克劳森!”她厉声喊道。

没有回答。从短短的过道望去,她可以看到客厅的窗帘是拉上的,屋顶的灯亮着,收音机开着,声音不大。

“克劳森,我要跟你谈谈!”

她穿过短短的过道停下来。

地板上有一个沙发垫。

如此而已。没有迹象表明这地方被一个吸毒者抢劫过,但她的直觉仍很敏锐,她马上感到一种恐惧。她嗅到某种气味,这气味非常微弱,但肯定存在,有点儿像变质但还没有腐烂的食品。不完全是这样,但她只能想到这一步。她以前嗅到过这种气味吗?她认为嗅到过。

还有另一种气味,虽然不是通过她的鼻子嗅到的。她立刻嗅到这种气味。她和康涅狄克叶警察汉密尔顿会在这一点上达成一致的:坏的气味。

她站在客厅外面,看着跌落的沙发垫,听着收音机。她爬了三层楼都气不喘心不跳,而这个无害的沙发垫却使她肥胖的左胸下的心脏狂跳不已,使她的呼吸短暂急促。这儿有什么东西不对劲,非常不对劲。问题是如果她在这里逗留,她会不会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常识告诉她离开,趁着她还有机会时离开,常识非常有力。好奇心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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