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窥探
时,发现他们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结婚,和他们结婚的女人第一个名字相同,而且长得极为相像。更有趣的是,两夫妇都给他们的第一个儿子起名叫罗伯特,两个罗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麦克,他们想得如出一辙。”泰德低声说。他伸手圈起他写的最后一行:
问:他怎么知道我在哪儿呢?
在这下面他写道:
答:因为麻雀又飞起了,因为我们是双胞胎。
他在日记本上又翻了一页,把笔放在一边,心脏剧烈地跳动,皮肤因恐惧而紧缩,他颤颤巍巍的伸出右手,从瓶中抽出一根贝洛尔铅笔,他的手火一样烫。
到工作时间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在白纸顶端写下“麻雀又飞起”几个大字。
二
他究竟想拿铅笔干什么?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试着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这问题太明显了,他甚至都不愿写下来:他能有意识地引发恍惚状态吗?他能使麻雀飞起来吗?
他读过有关超自然接触的报道,但从没见过,这种方式即自动写。试图用这种方式和一个死去的灵魂(或活人)接触的人,手里松松地握着一支钢笔或铅笔,举在一张白纸上面,等着灵魂推动它。自动书写经常被当作一种游戏,但它实际上很危险,容易使实施者着魔。
当泰德读到这则报道时,既没有相信,也没有不相信,它离他的生活非常遥远,就像异教偶像崇拜或钻孔治头痛一样。现在他要招来麻雀,不得不尝试一下这种方法。
他想着麻雀,试着唤来鸟的形象,那数千只鸟,在春天的天空下,站在房顶后电话线上,等着心灵感应的信号一出现就展翅高飞。
形象出现了但它平淡而不真实,像一幅精神图画,缺乏生气。他开始动笔时经常这样——一种枯燥乏味的练习。不,比这还糟。他总觉得刚动笔时很恶心,就像深吻一具尸体一样。
但他知道,如果他不停地写,不停地在纸上推动词句,一些美妙而可怕的东西就会出现。单个的词开始消失,没有生命的人物开始爬起来,好像他晚上把他们放到某个小橱子里去了,他们必须活动一下肌肉,才能跳他们复杂的舞蹈。他脑子里开始发生变化,他几乎能感到那里的电波变了,摆脱了约束,变成了毫无羁绊的、汹涌的电波。
现在,泰德伏在他的日记本上,手里握着铅笔,力图使这种状态重现。时间一点点过去,什么也没发生,他开始越来越觉得自己愚蠢。
一部卡通片中一句台词进入他的大脑,挥之不去:“哎尼—米尼—切里—比尼,灵魂马上要说话了!”如果丽兹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为什么半夜三更手里握着笔,面前放着一张白纸,他将怎么回答她呢?说他试着在火柴盒上画小兔子以赢得纽黑汶艺术家学校奖学金?见鬼,他连那些火柴盒都没一个。
他正要把铅笔放回去,又停住了。他在椅子上转了转身,正好面对他桌子左边的窗户。
有一只鸟站在窗台上,正用又黑又亮的眼睛看着他。
它是一只麻雀。
在他看着的时候,又有一只加入进来。
又来了一只。
“噢,天哪!”他声音颤抖地说。他一生中从没有这么害怕过突然,一种脱离肉体的感觉充满了他全身,就像他跟斯达克通话时一样,只是现在更强烈,强烈得多。
又一只麻雀落下来,它挤着其它三只麻雀。
在它们后面,他看到一排鸟站在车库顶上,那车库是放除草设备和丽兹汽车的,车库屋顶陈旧的风标上站满了麻雀,在他们重压下风标摇摇欲坠。
“噢,天哪,”他又说了一遍,他听到他的声音从几百万里以外传来,充满了恐惧和惊奇“噢,天哪,它们是真的——麻雀是真的。”
在他想象中他从没怀疑过但没有时间考虑它,没有心思考虑它。突然,书房不见了,他看到了伯根菲尔德的里杰威区,他在那里长大的。它空无一人地躺在那里,就像他斯达克恶梦中的房子一样,他发现自己窥看着一个死去的世界。
但它没有完全死去,因为每个屋顶都站满了吱吱喳喳的麻雀。每个电视天线上都站满了麻雀,每棵树都挤满了麻雀,它们排满了每一根电话线,它们站在停着的汽车顶上,站在街角的大绿色邮筒上,站在便利商店前的自行车架上,他小时侯常去那儿为他母亲买牛奶和面包。
世界充满满了麻雀,它们等着命令展翅高飞。
泰德波蒙特仰靠在椅子上,他的嘴角泛出一点唾沫,两脚无目的的抽动,现在书房的所有窗户都排满了麻雀,它们全盯着他看。他的嘴角发出长长的漱口声,眼睛翻起,露出闪亮的眼白。
铅笔触到纸上,开始写起来。
“小妞儿”
它划过最上面一行,又向下移了两行,写了一个人形符号,表明是另起一段,然后写道:
“女人开始向门边闪去,她几乎是在门向里转动之前就这么做了,但太晚了,我的手从门和门框之间两寸的空隙中射出,紧紧抓住她的手。”
麻雀飞起。
它们同时飞起,一个是从他脑子里的伯根菲尔德,一个是从他鲁德娄家的外面真实的那一个。它们飞进两个天空:1960年白色的春季天空,和1988年黑色的夏季天空。
它们飞了,翅膀发出叭叭的响声。
泰德坐起来但他的手仍定在铅笔上,被拉着走。
铅笔在自动写字。
我成功了,他迷迷糊糊地想,用他的左手擦去嘴角和下巴上的唾沫。我成功了我希望顺其自然。这是什么?
他凝视着从他拳头下面涌出的字,心脏剧烈地跳动,好像要从他喉咙跳出来。写在篮线上的句子是他的笔迹——但所有的斯达克小说都是用他的手写的。同样的指纹,同样的香烟牌子,同样的声音特点,如果它是别人的笔迹,那才怪呢,他想。
是他的笔迹,但这些字是从哪里来的呢?肯定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头脑,他的头脑中只有恐惧和混乱。他的手已再无感觉,右手臂三寸以上才是属于他的,手指连一点儿压力也感觉不到,虽然他看到他的大拇指和前两个手指紧紧抓住贝洛尔铅笔,指尖都变白了。他好像被打了一针麻醉剂一样。
他写到第一页的底部,麻木的手把纸翻过去,麻木的手掌把它抚平,又开始写起来。
“米丽艾姆考利张开嘴要喊。我就站在门里,耐心地等了四个多小时,没喝咖啡,没抽烟,只要一结束我就要抽一根,但在此之前,烟味会使她警觉。我提醒自己,割断她的喉咙后要阖上她的眼睛。”
泰德惊恐地意识到他在读谋杀米丽艾姆考利的报告这次它不是散乱的字词,而是一个男人流畅的、残酷的叙述,这个男人是一个极有感染力的作家——其感染力使得几百万人买他的小说。
乔治斯达克非虚构作品出场了,他厌恶地想。
他已经做到了他想做的:通过接触进入斯达克的脑子里,就像斯达克进入泰德的脑子里一样。但谁知道他这么做会引发什么可怕的、未知的力量呢?谁知道呢?麻雀——以及意识到麻雀是真的——很不好,但这更糟。他是不是觉得铅笔和笔记本摸上去很热呢?这不奇怪,这个人的脑子是他妈的火炉。
现在——天哪!看这儿!从他拳头中流出来的!天哪!
“你在想用那玩意砸我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