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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生死之搏

 

当丽兹关上门,留下他们两人后,泰德打开笔记本,盯着空白爷看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一支削尖的贝洛尔铅笔。

“我要从蛋糕开始写。”他对斯达克说。

“好,”斯达克说,脸上一副迫不及待的神情“很好。”

泰德把铅笔放在空白页上。这是最美妙的一瞬——在写第一个字之前。这就像某种手术,最终病人总是死去,但你还是这么做,你必须这么做,因为你天生注定要这么做,别无选择。

记住,他想。记住你在做什么。

但他内心深处很想写钢铁马辛的那部分在提出抗议。

泰德俯身向前,开始在空白纸上写起来。

“钢铁马辛

乔治斯达克

婚礼

阿历克斯马辛很少胡思乱想,在这样的处境中更是从不胡思乱想。但这次却这么想了:全地球五十亿人口,我是惟一站在一个移动结婚蛋糕里的人,手里拿着一支0。223口径的和克勒——科赫式半自动枪。

他从没被关在这样的地方上。空气浑浊,但即使不浑浊,他也不能深呼吸。蛋糕的糖霜是真的,但下面除一层薄薄的高级灰胶纸板外,什么也没有。如果他深呼吸的话,站在蛋糕上面的新娘和新郎就可能摔下来,糖霜就会裂开和”

他写了几乎四十分钟,越写越快,脑子里逐渐冲满了婚礼宴会的声音与画面,这一切都以一声爆炸告终。

最后他放下笔,铅笔已写秃了。

“给我一根烟。”他说。

斯达克扬起眉毛。

“对。”泰德说。

桌上有一盒帕尔摩尔斯牌香烟,斯达克抖出一根,泰德拿了起来。这么多年没抽烟了,香烟叼在嘴上的觉得很怪有点太粗了,但这感觉很好,很对劲。

斯达克划着一根火柴,送到泰德面前,泰德深深地吸了一口,眼无情地刺激着他的肺,他立即感到一种眩晕,但对此毫不在意。

现在我需要喝杯酒,他想。如果事情结束后我还活着,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喝一杯。

“我以为你戒烟了。”斯达克说。

泰德点点头。“我也以为自己戒了。我能说什么呢,乔治?我错了。”他又猛吸一口,从鼻孔中喷出烟。他把笔记本转向斯达克“该你了。”他说。

斯达克俯身过去,看了泰德写的最后一段,没有必要多看,他们俩都知道这个故事怎么发展。

“屋里,杰克兰格雷和托尼韦斯曼特在厨房,罗立克现在该在楼上。他们三人都带着斯泰尔——奥格半自动机枪,这是美国制造的惟一的好机枪。即使有些化装成客人的保镖动作敏捷,他们三人仍能组成强大的火力网,掩护撤退。让我从蛋糕里出来,马辛想,这就是我所要求的。”

斯达克自己点着一根香烟,拿起一支贝洛尔铅笔,打开他自己的笔记本

这时他停了下来,真诚地望着泰德。

“我害怕,伙计。”他说。

泰德对斯达克感到一阵同情——尽管他知道斯达克过去的所作所为。“害

怕,你当然害怕,”他想“只有刚出世的婴儿不害怕。岁月流逝,纸上的字并不会变得更黑但空白之处却的确变得更白。害怕?不害怕才怪呢。”

“我知道,”他说“你知道该怎么办——惟一的办法就是去做。”

斯达克点点头,伏在他的笔记本上。他两次翻看泰德写的最后一段然后开始写起来。

“马辛从不想知道”

他停了很久,然后一口气写道:

“得了哮喘病是什么滋味,但在此之后如果有人问他”

又暂停了一下。

“他会记住斯克莱蒂的工作。”

他又重读了一遍自己写的,然后怀疑地看着泰德。

泰德点点头:“写得不错,乔治。”他突然感到嘴角一阵刺痛,用手指摸摸,发现那里肉开始化脓。他看看斯达克,发现斯达克嘴角边同样的脓疮消失了。

“发生了,真的发生了。”

“继续写,乔治,”他说“全力以赴干吧。”

但斯达克已经伏在他的笔记本上了,现在他写得更快了。

斯达克写了几乎半小时,最后满意地喘了口气,放下笔。

“很好,”他得意地低声说“好得无以复加。”

泰德拿起笔记本读了起来——但他不像斯达克那样,而是从头到尾读了一遍。他寻找的内容在斯达克写的第三页第九行出现。

“马辛听到刮擦声,全身僵硬,两手抓紧黑克勒一麻雀枪,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两百多位客人聚集在蓝黄相间大幕下的长桌边,正在木版旁把折叠麻雀推回去,木版是用来防止妇女高跟鞋麻雀踏草坪。客人在起立为麻雀蛋糕他妈的欢呼。”

他不知道,泰德想。他在一遍遍地写着“麻雀”这个词,却一点儿也不知道。

他听到麻雀在头顶上不安地走动,双胞胎抬头看了几次才入睡,所以他知道他们也注意到了麻雀。

但乔治不知道。

对于乔治来说,麻雀不存在。

泰德又低头看手稿。那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到了最后一段,开始整句出现。

“马辛后来发现麻雀在飞,他亲手挑选中惟一真正听话的是他的麻雀,是杰克兰格雷和罗立克。所有其他人,他一起飞了十年的麻雀,都在麻雀上。在马辛对着他的麻雀对讲机喊之前,麻雀开始飞起来。”

“怎么样?”泰德放下手稿时,斯达克问“你认为怎么样?”

“我认为很好,”泰德说“但你很清楚,对吗?”

“对但我想听你这么说,伙计。”

“我还认为你看上去好多了。”

这是真的。但斯达克沉浸在阿历克斯马辛充满暴力的世界时,他开始痊愈。

脓疮正在消失。破裂腐烂的皮肤又呈现出粉红色,新皮肤从脓疮两边朝中间愈合,有几处已经合在一起了。烂成一团的眉毛又长了出来。黄脓也不向斯达克衬衣领上滴了,正在干起来。

泰德抬起左手,摸摸他左太阳穴处的脓疮,把手伸到面前,手全是湿的。他又身手摸摸前额,皮肤很光滑,那个白色伤疤不见了。

跷跷板的一头上去了,另一头沉下去了,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又一条规律。

外面黑了吗?泰德想应该黑了。他看看表,但这没有用,表五点十五就停了。时间无关紧要,他必须快点儿行动。

斯达克在烟灰缸里掐灭香烟:“你想接着干还是休息一下?”

“为什么不接着干呢?”泰德说“我认为你行。”

“对。”斯达克说,他并没看着泰德,只看着字,一只手理理重又变得光泽的金发“我也认为我行。准确地说,我知道我行。”

他又开始潦草地写起来。泰德探身去拿铅笔刀,斯达克抬头看看他,又低下头。泰德把一支铅笔削得像剃刀一样锋利。当他转过身时,从口袋里掏出罗立给他的鸟哨,紧紧握在手里,又坐了下来,看着面前的笔记本。

时间到了,他对此确信无疑,惟一的问题是他有没有勇气试了。

他内心有些不愿意,仍渴望着写书。但他惊讶地发现,这欲望不像丽兹和庞波离开书房时那么强烈。他知道这是为什么。他和斯达克分开了,斯达克正在成为一个独立的人,这再也不是他的书了。阿历克斯马辛和一开始就拥有他的人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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