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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节

 

席叔叔在和我爸吵,咳,我听说过一点点陈年旧事,席叔叔曾经是喜欢过我妈的。

哦,现在是我公公了。

我没觉得他喜欢过我妈有什么不对的,毕竟像我妈这样的,很难不喜欢,要是我是男人,我也喜欢啊。

就是席叔叔的喜欢注定是一场空的,毕竟我爸虽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但是他对我妈那是真的好。

我从小就想着要找一个像我爸爱我妈这样爱我的人做我的老公,没想到找是找到了,但却是席叔叔的儿子,这该死的缘分,我妈都经常说我爸,都是亲家了,就不要每次见面都黑着一张脸。

我爸说他心里苦啊,之前席靖安这厮就不安好心想要跟他抢媳妇儿,媳妇儿是没有抢到手,但这闺女却成了他家的了。

不过我也知道,我爸只是表面上看席叔叔各种不爽,其实还是把他当兄弟一样的。

毕竟这么多年了,他们也就是各种拌嘴,却没有真正地红过脸。

我知道我老公这样优秀的男人,肯定不止我一个人有眼光看得上,但没想到婚后的烂桃花还真的不少,好在他都处理得不错,我也就没有说什么,反正只要他的心在我这里就行了。

外公外婆走的时候,我难过了好久,当然了,我看到我妈了,她应该才是最伤心的那个人,因为我妈说,她所有的父爱母爱都来自于他们。

我不知道她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我知道,我妈是最爱外公外婆的人,她说她以后就没有爸爸妈妈了。

我知道或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失去最爱的爸爸妈妈,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事实,但我想,如果还有来生,我还想做他们的女儿。

嘿嘿,我这样是不是有一点太贪心了,本来这一辈子就像是偷来的一样。

我好多次做梦都梦到,现在的一切才是一场梦,实际上我还在曾经生活的世界,及笄之后,我家里人就给我寻了一个所谓门当户对的良人。

然而他的后院时不时都会进来新人,渐渐地我这个当家主母在府里越来越没有存在感,夫君就好像根本就忘记了我这号人一样,每次我都会惊醒,这样的生活是我不想要的,我一定也不愿意要的。

番外——叶桦北叶桦南

我叫叶桦北,我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叫叶桦南,还有一个大哥叫叶桦霖,一个姐姐叫叶沛珊。

我从小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这个毫不夸张。

我出生的时候,家里的产业已经很是不错了,甚至比大哥二姐出生的时候还要好。

以至于我的性格就有点天不怕地不怕那种,但我最怕的其实还是我那个双胞胎弟弟叶桦南。

你要问我为什么,当然是因为这小子就是黑芝麻白汤圆,表面看起来那是一个非常的懂事,导致长辈们经常拿我和他比较,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不说。

但是除了我,就没有几个人知道叶桦南的真实面目,这家伙可不一般,他腹黑,一定不要惹到他,因为你惹到他的时候他可能会温柔地告诉你,没关系,转头可能就琢磨上要怎么收拾你了。

所以我从小就很有自知之明,基本不会去招惹我这个弟弟,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吵嘴的时候,反正最后我都会倒霉就是了。

和他一起长大,是我这辈子觉得最悲伤的事情。

上了中学之后我就有了各种各样的女朋友,她们都想跟我一起玩,我也不介意,反正一个是带,两个也是带,但是我妈知道这件事情的时候,直接就把我的零花钱给断了,连我那个双胞胎弟弟也没有逃过,被我连累,叶桦南这小子肯定不会就这样放过我的,果不其然,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好不容易长大了,我真是想着,能离这小子多远就离他多远。

还好这小子学习成绩很好,所以等到长大之后,他就去了国外留学,那段时间,是我过得最开心的时候,甚至我时常都在想,要是我没有这个弟弟,我该过得多舒坦。

然而事实是,这小子走了还没有多久,我就觉得各种不习惯了。

等到这小子从国外回来的时候,竟然就带回来一个同样在国外留学的女朋友,挺好的,但是这小子带了女朋友回来,我的日子就不好过了,我开始被各种催婚,但我充耳不闻。

唯一值得高兴的就是我爸妈还算是比较开明,当然,到底是开明还是对我觉得无所谓,爱咋咋滴这话还真不好说,我自己是往比较好的方面去想的。

我始终没有遇到和自己灵魂契合的那个人,我承认,我小时候确实是比较花心,但那都是小时候觉着好玩,等到长大之后我就在想,自己要找一定要找一个和自己灵魂契合的人,如果只是将就着过日子的话,我宁愿不要结婚了。

我妈还挺支持我这个想法的,因为她总是说,要是我爸不是她喜欢的那个人,或者我爸不喜欢我妈的话,她也是绝对不会跟我爸在一起的,既然是要一起过一辈子的人,自然要灵魂契合,过起来才会很轻松。

我熬到了三十多岁,还是单身,外公外婆走的时候,最遗憾的大概就是我还是没有处对象,结婚。

虽然多少会觉得有点遗憾,但我始终觉得自己这样没有什么错。

叶桦南不一样,叶桦南找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那个姑娘跟他一样,都是黑芝麻汤圆,以至于之后我更是有多远躲多远,碰上这两口子,就没有好事儿,关键这两口子的脑瓜子都是个顶个的聪明,我这个四弟妹,年纪轻轻的就进了保密单位,真的很厉害了。

倒是我,小时候成绩倒是很不错,到了大学也还行,但是我并没有想要去深造的想法,我对这个不感兴趣,至于家里的生意,有大哥打理着,我也没有任何好担忧的。

只需要每年分红就行了。

于是我背上了照相机,一方面是想要拍下祖国的大好河山,一方面,也是不想和叶桦南两口子待在一块儿。

四十岁那年,我在泰山顶遇到了一个女孩,哦。说是女孩好像也是有点不合适了,毕竟她也三十多岁了。

意外的是,我们的想法竟然很神奇的一模一样,她也觉得结婚没什么用,她从小的想法就是要走遍全国,所以这些年一直都没有放弃,直接旅居上了,一个地方住上十天半个月,长一点的或许能住上一个月,然后又去往下一个地方。

当然,想要完成这种事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肯定也是要金钱支持的,她的情况也和我差不多,反正家里不差钱,也由得她胡闹。

我们有很多的共同话题,这让我很是高兴,我们一起走到了泰山顶,路上就淘汰了好多好多人,我当时心里就有了一种不太一样的情绪,我觉得这就是和我灵魂契合的那个人。

于是,我直接问了出来,“旅居的路上会觉得孤单吗?”

她眨巴着大眼睛,一脸揶揄地看着我。

四十岁的男人,以前也见识过各种各样的漂亮小姑娘,这一刻竟然该死地红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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