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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她不但写自己脑子里的故事,还找了不少外国书籍翻译赚钱。

这方面,倒是要多多感谢史密斯,他家的轮船每月都会抵达南江一次。托张姐和史密斯先生的福,只要陈昭出得起钱,那些船员就会帮忙携带一些原文书籍过来,可谓是大大方便了陈昭的工作。

这些书籍,大多都是奥伦国市场上常见的,天文地理,律法历史,风俗小说,甚至还有野史秘闻,包罗万象,无所不有。

毕竟,那些船员们也都没有什么文化,不过是书店里卖什么,他们就随手挑什么过来而已。

对于奥伦国本国人而言,这或许就是书店里常见的读物,无聊之时解闷用的。可对于思想久被蒙昧的夏国人而言,这里面却隐含着一颗颗启蒙的种子,是能冲破黑暗封锁,让他们看见世界的窗户。

所以陈昭在翻译的时候,总是加倍的用心仔细,但凡有拿不准的地方,必定再三斟酌考虑,才敢动笔。

只是凭借她一人之力,是怎么也搞不定如此多书籍的,所以陈昭只略加思索后,便准备把这些书分散出去,请人帮忙翻译。

不过人选么,还是要好生斟酌择定。

陈昭一边忙碌,一边找寻可靠之人,日子过得很是充实。

很快时间就滑入了七月,陈安上了一学期的课,如今也到了验收成果的时候。

陈安知晓陈昭赚钱的不易,更明白这个读书的机会有多难得珍贵,所以从入学起就总是班里、甚至全校最刻苦努力的那一个。每天都在挑灯夜读不说,在学堂里也是去得最早,走得最晚,逮着机会便向老师请教询问,不放过片刻时间。

付出自然是有回报的,陈安顺利地拿下了一年级的第一名,并且获得了一笔不匪的奖学金。

陈昭欢喜极了,难得亲自下厨,准备了好些美食犒劳弟弟。

自从来到南江后,陈昭已经很少自己动手做饭了,这偶尔的一次,便显得格外难得,所以陈安吃的头也不抬,十分满足。

自从认识陈昭后,他身上原本那股为了生存强撑的凶狠便渐渐消散,本性中的淳朴憨厚显露出来。再加上这些日子在学校读书,和同龄人的交流日渐增多,原本该有的朝气蓬勃也洋溢出来,是很讨人喜欢的少年人模样了。

等到吃完饭,陈安收拾了碗筷,这才有些犹豫的说道:“姐,老师说他最近在做研究,想让我去帮他打下手。”

陈昭闻言笑着说道:“这是好事儿啊,你跟着你们老师好生学,但凡能多学到一星半点儿的,日后也受用无穷的了。”

“可是我听高年级的学长们说起,若是进去之后便要住在学校,不能日日回家了。研究紧要的时候,或许个月都不能出门一次,吃住都要在实验室里头。”

实验室里的工作,在研究员心中,自然是迷人又富有意义的,可是在外人看来,却既辛苦又无聊,还很有可能出现意外。

不过陈安倒是不怕吃苦,他只是担心自己若是埋头实验,陈昭孤身一人遇到什么事情,连个商量依靠的人都没有。

陈昭了然的笑了笑,安慰道:“不必担心我,我也正要跟你说呢,我准备搭史密斯先生家的船,去一趟奥伦国,如果有可能的话,再去一趟印洲。”

“我这次出去怎么也要大半年的时间,原本还担心你自己在家,饮食没有人照顾。如今可好,你就安心跟着你们老师学习,我也好放心出去闯荡,咱们姐弟各有事情做,岂不是两方都好。”

奥伦国远在大洋彼岸,据说光是单趟航行,就要差不多一个月,更别说陈昭还想去印洲,那航程就更远了。

让陈昭一个人远赴异国他乡,陈安哪里能够放心学习。

他只犹豫了片刻,便下了决定:“姐,我陪着你一起去吧,这千里迢迢的,海上风浪意外又多,我实在放心不下。听说海上日子难过,我身体好,到时候可以照顾你。”

陈昭笑着摇头:“你说的什么孩子话,还上着学呢,怎么能耽误。再说了我身体也不差啊,而且我听张姐说,史密斯先生也是坐这次的轮船回家,我们俩算是有些交情,他自然会照顾我的。”

“更何况,还有张姐呢,”提起这个老朋友,陈昭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几分,“她上次给我写信,说是也想出国去转转,说不定我能邀请她同行,这样你总该放心了吧。”

陈安还是不放心,但是论起口舌来,他怎么可能说得过陈昭,最后还是闷闷地答应了。

陈昭骨子里是个十分雷厉风行的性子,她也早就打算出国一趟,亲自去奥伦国带些资料和器材回来。之所以一直没有成行,最大的原因就是手里的钱不够,没有财力支持,她出去也做不了什么实事,还不如在夏国待着。

而经过股市五个月的浮沉,陈昭早前投进去近三万大洋,如今已经翻了二十几倍,而且还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涨值。

有了这么一群生金蛋的母鸡,陈昭便稍微有了些底气,能够去做点什么事情。她最好的设想,便是借这些日进斗金的股票,在奥伦国选择几家有前途的公司入股,日后用股票控制公司的运转,源源不断的往夏国输送物资和财富。

毕竟有超过这个时代几百年的眼光,又有原书做参照,想要选出几家前景好的公司,对于陈昭而言还是不难的。难的是她一副夏国人的长相,该如何取信于奥伦国的人,从他们手中夺取财富,这无异于虎口拔牙。

不过陈昭深信车到山前必有路,实在不行拿钱砸,总会有办法的。

在史密斯家的船队返航前,陈昭见到了久别的张姐。

她依旧是风情万种的样子,一身薄荷绿的半臂旗袍,显出白皙丰腴的身材,浓密卷曲如海藻的长发,被一根缀着祖母绿翡翠的发带松松挽着,随着走动轻轻摆动,越发摇曳生姿。而轻轻摇晃的玉白色耳坠,外加不染脂粉的素白色小脸,却又生生压下了这份媚态,叫人不由得尊重起来。

陈昭手捧一束鸢尾花,满脸含笑的迎了上去,先跟史密斯先生打了招呼,才转头拥抱张姐:“好久不见,张姐您美艳依旧,风采更胜往昔!”

张姐接过花,也露出个笑脸来:“你这个没良心的,都大半年了,也不说回苏城看看我们。我可听薛太太说了,你在南江混的是风生水起的,听说都成作家了?”

陈昭笑着摇摇头,谦虚道:“哪里是什么作家,不过是给学生上课的时候,也要讲些小故事,所以顺手记下来,赚得生活费罢了。比不得你,我听薛小姐说,你们准备合伙在苏城开个纺织厂,日后就不能叫张姐了,得叫张老板。”

“跟着史密斯打下手罢了,我就是个二管家,比不得你赤手空拳,也挣下来这份家业来。”张姐的笑意收了收,又问道,“你弟弟呢,怎么不见人?”

“他得了学校老师的看重,带着做什么实验去了,我也不懂,不过总归是老师安排的,想必有些好处,我就让他去了。不管他,咱们好久不见,该好生聊聊才对。”

陈昭说到这里,对着史密斯先生笑道:“史密斯先生,您是位大度的绅士,不知道能不能把张姐让给我一日,明天早上必定原模原样的给您送过来!”

史密斯先生做了个请的动作,叹气道:“刚刚在火车上,朱丽娜就已经说了,今晚她要和你,嗯,秉烛夜谈。好吧,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拿着蜡烛谈话,或许这是你们夏国女孩子的爱好?不过,让美丽的女士高兴,是绅士应该有的品格,祝你们有个开心的夜晚。”

陈昭和张姐闻言一笑,谢过了史密斯先生后,二人叫了辆黄包车,逛街去了。

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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