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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

 

除了这些开玩笑的声音之外,还有一些家境不是很好的学生,心里微微松了口气。

因为这酒楼一看就不便宜。

哪怕十几个人平分,对于条件有限的人家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了。

本来有些人还在担心这个,但是听到沈毅要请客之后,这个疑虑自然烟消云散。

于是乎,这天晚上,醉月楼二楼雅间里,十几个十六七岁到二十余岁的年轻人,推杯换盏,觥筹交错。

这些年轻人,大多数是江都本地人。

大多数是第一次参加院试,第一次来到建康京城。

而这场不怎么起眼的“同学聚会”上,沈毅沈某人毫无疑问的大出风头,成为了这些人里最耀眼的一个。

因为都是学生,酒量不会太好,喝了两三轮之后,大部分人都晃悠悠的,快要站不稳了。

沈毅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高高的举起酒杯,爽朗一笑:“师兄们,十五年前甘泉七子名动建康,今番轮到我等了!”

这句话,对于这些立志科考的年轻读书人来说,简直可以说是热血沸腾。

众人纷纷站了起来,与沈毅碰杯,豪情万丈。

有人仰头一饮而尽,大叫道:“今年,我等就是甘泉十三子!”

府试案首陈长明,也喝的七荤八素,他站了起来,与沈毅碰了一杯,眼神已经有些恍惚了。

“沈师弟,为了春风不知玉颜改,为……为兄敬你一杯!”

沈毅这会儿还算清醒,他举起酒杯,跟陈长明碰了碰。

“听了师兄这句话,我又想起一句诗。”

陈长明一饮而尽,看向沈毅,晕乎乎的问道:“什么诗?”

“春风又绿江南岸。”

沈毅看向北方,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明月何时照我还……”

得罪不起?

沈毅的家在江都,在建康的东边,自然不可能在北方。

因此他说的那个照“我”还并不是指他本人,而是指整个大陈,或者说当初跟随世宗一起难渡的那一批人。

说的再精准一点,可以直接说李陈宗室。

毕竟当初跟随世宗南渡的臣子里,还有一部分是南方人,但是陈国的皇室,已经在北方燕都住了一百来年,然后硬生生被赶到建康来的。

毫不夸张的说,李家刚“搬”到建康的时候,头两个皇帝做梦都想回燕都,临死之前最大的梦想就是埋回燕都去,以至于死的时候都没闭上眼。

而这一句“明月何时照我还”,虽然用在这里有些曲解了介甫公的原意,但是无疑会引起很多陈国人的共鸣。

不过这首诗,并不是沈毅计划好的,他是听到陈长明的话之后,灵机一动,有感而发。

陈长明喃喃的重复了几遍沈毅的这两句诗,手中的酒杯跌落在了地上。

酒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陈案首泪流满面:“我家便是南渡而来的,我祖籍燕赵啊……”

沈毅伸手拍了拍陈长明的肩膀,微微叹了口气,但是并没有出言安慰,只是缓缓说道:“长明兄,今天是高兴的日子,咱们喝酒!”

陈案首用袖子抹了抹眼泪,自己走到桌边,给自己倒了杯酒,然后两手捧着酒杯来到沈毅面前,对着沈毅微微躬身。

“我敬师弟一杯!”

他很痛快的仰头一饮而尽。

“但愿这天上明月,能照耀大陈,归复故地!”

沈毅没有说话,只是端酒,默默陪了一杯。

这一天,甘泉书院的十三个学生,除了沈毅之外,其他十二个人几乎全部喝的酩酊大醉。

好在沈毅酒量不错,他有意识,他迷迷糊糊的掏出了一锭十两银子,递在了醉月楼掌柜的手里,让掌柜的给这些同学安排住处。

醉月楼这种酒楼,肯定是有留宿房间的。

收了沈毅的钱之后,掌柜的笑眯眯的看向沈毅,低声问道:“诸位公子要暖床的姑娘么?”

这会儿已经三月天,天气早已经暖和了起来,哪里还用得着暖床姑娘?

沈毅没好气的瞪了这个掌柜一眼。

“我只请吃饭住店,再说了,我这些同窗都喝多了……”

掌柜的微笑点头,开口道:“那好,公子有需要,随时招呼……”

……

这天晚上,沈毅也在醉月楼睡了一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喝了假酒,头有点疼,强忍着头痛的沈某人,在醉月楼门口与诸位同学分道扬镳。

离开了醉月楼之后,沈毅也没有回晋王府。

事实上,他最近一段时间,并没有每天住在晋王府,甚至院试之前晋王府做事的老爹沈章想要来考场送考,都被他拒绝了。

倒不是说与刻意回避晋王府,而是因为这段时间出了不少事情。

二月底的时候沈毅为了备考,就跟老爹说暂时不住晋王府了,然后刚到三月初,沈某人的铺子就被那个北齐的娘们给砸了,之后沈毅简单收拾了一下铺面,就开始准备考试了,实在是没有空回晋王府。

离开了醉月楼之后,沈毅揉着自己的额头,来到了许复租住的小院子里,沈毅刚走进院子,就闻到院子里一股汤底的味道,他扭头看向给他开门的许复,问道:“还准备去东市街开小吃铺子?”

许复低着头,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开口道:“公子,不是我非要卖吃食不可,实在是闲着也没有什么事情,我跟老三……”

“我跟老三想替公子多少做些事情,不至于成公子的累赘。”

说话间,沈毅已经来到了正堂坐下,他提起桌子上的茶壶喝了口水之后,抬头看向许复,缓缓说道:“那个被齐人砸的铺子,暂时就不要动了,也不用去收拾,说不定还会有些用处,如果你们想摆摊……”

他顿了顿,开口道:“就去找张德禄,跟他打个招呼,让他在秦淮河畔给个摊位,你们去秦淮河那里卖,不过……”

沈毅瞥了一眼许复,开口道:“不过我提醒你一句,小吃这东西,现在你看起来虽然赚钱,但是以后利润会越来越小,都是些蝇头小利,卖吃食这东西,尽量让丁满去卖,至于卖东西得的钱……”

沈毅低头想了想,开口道:“付完摊位的钱之后,剩下的钱你们俩去分,就不必分给我了,如果你们两个人都去卖了,就五五分,如果是他自己去卖,可以考虑让他自负盈亏。”

不是每个人都目光长远,像丁满这种人,自小在街头流浪,刚吃饱饭没有多长时间,见小吃能挣钱,便一门心思扑在了这个东西上面,没有个三年五年,很难把目光从小吃摊上挪开。

这与聪明不聪明无关。

只能说丁满的出身以及经历,死死地限制住了他的眼界,而一个人想要从他的原生环境中超脱出去,不仅需要机遇,也需要时间,更需要一颗野心。

至于摆摊卖小吃得的钱,对于现在的沈毅来说已经不怎么瞧得上眼了,毕竟卖方子的大头都被他拿了,剩下的这些辛苦钱,他也就没必要再去抽成。

许复沉默了一会儿,点头道:“那好,这段时间我跟老三一起去秦淮河摆摊,如果公子有别的事情交给我去办,那就让老三自己去摆摊。”

沈毅因为头痛,又喝了两口水,吐出了一口酒气之后,一边揉着太阳穴,一边说道:“留在江都的小妹他们几个,有没有看得懂字的?”

许复摇头。

“公子,除了我之外,他们五个都不识字,现在虽然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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