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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妻子的皮肤很热,小腹因为生育过,肉松松的。胸脯因为哺育也变得干瘪柔软,不像刚结婚时那样硬邦邦的,像肌肉一样有弹性,但他觉得这样的妻子更有味道。

高毅父母在他初中毕业意外去世,毕业后他也没能继续念书。十六岁出来打工,二十岁回乡相亲,拿着自己存的一万元和姑伯凑的一万元。比起别人家动辄八万十万的彩礼,哪怕他个子高人也帅,媒人也不好给他介绍条件好人漂亮的姑娘。

是余曼丽主动问着媒人和他拉上了线。

开始他以为是对方先对他有了好感,见面很害羞。后来才知道,余曼丽是看上了他无父无母的家庭,因为不用伺候公婆。

女孩灵活的脑瓜一合计,彩礼要给父母,而自己嫁过去还得伺候丈夫一家,不如就找了高毅,起码不用伺候他爹妈。

他和余曼丽的婚姻没有爱情,只有合适。以至于刚结婚头一年,他甚至对这个还很陌生却突然变成他妻子的女人有些无所适从。直到女儿出生,看着那柔软漂亮的小孩,他才第一次和余曼丽产生了真正的连接,他们是这孩子的父母。

今天高毅兴致格外好,他抚摸她的小腹,手指时不时从剖腹产留下的刀疤上划过,慢慢身体叠上。他凑上去吻她的嘴,却被余曼丽避开。

妻子不喜欢亲吻,更不接受舌吻,他从不勉强,只转而吻着她的脖子。

今天妻子的反应也很好,紧紧贴着他,皮肤间浸出了汗,难得有那么点水乳交融的味道。

高毅觉得差不多了,从床头摸出套,刚要撕开,余曼丽阻止:“不用这个。”

“你这两天在排卵期。”

“我知道。要是怀上了,正好再要一个。”

一听这话,高毅从她身上翻下来了。

“你咋啦?”

……

“再要一个有什么不好。就一个闺女,谁以后给你传宗接代、养老送终?”

一说这个,高毅就特别烦:“我不要谁传宗接代,丫丫也能给我们养老送终。余曼丽,你怎么还重男轻女?”

“我哪里重男轻女?我对丫丫还不好?现在国家都号召生二胎三胎,多要一个有什么不行的?”

“养不起。”

“怎么就养不起?以前家里那么穷,还好几个兄弟姊妹呢,现在咱有房有车的,多个孩儿怎么养不起?”

高毅懒得和她掰扯这些,转过身去:“睡觉吧。”

余曼丽从床上坐起来:“我就想多要个孩儿,你为啥不给我?”

“少来这套,你就是想生儿子,你考虑过丫丫的感受吗?”

“你考虑过我的感受?”余曼丽说起来也十分委屈,“每次回老家,都被人戳脊梁骨。说你们高家就你一个独苗,父母也都没了,这下香火要断在我手上。”

“那以后就别回老家。”

“你……”

“这事儿没有商量余地。你真想生儿子,就跟别的男人生去。”

“高毅,你说的是人话?”余曼丽也气不打一处来,拍了他后背一巴掌,转身闷头睡了。

大清早是高毅家最热闹的时候。

余曼丽最先起,然后钻进厨房做早饭。跟着高毅起床,把自己收拾好后,就去叫女儿。高雅歌没太睡醒,揉着眼睛嘟囔。高毅便把穿衣洗脸的活儿都替她代劳了。

隔着一条过道,余曼丽站在厨房门口,指责盥洗池前的父女:“我看你就宠,越宠越回去,她都上小学了,洗脸刷牙还要你帮忙,我看再过两年,饭都要你喂了吧。”

看丈夫无动于衷,指责又转到了女儿身上:“高雅歌,你一个姑娘家的,怎么现在懒成了这样。我当初怎么教你的?”

高雅歌洗漱好,高毅给她扎了两条羊角辫,这下瞌睡全醒了,两三步蹦到余曼丽身边:“妈妈,我饿了。”

“我真欠了你的。”余曼丽把一盆新加了番茄的牛腩汤递给高雅歌,“把这个端出去,拿边上,小心烫。”

早上这顿很丰盛,有肉有菜。高毅吃完就要出门干活儿,女儿去学校也得中午才能吃饭,况且也是一家人一天唯一一顿一起吃的饭,都当正餐吃。

吃过饭,高毅先送女儿去学校。临出门时,余曼丽把一个饭盒递给他:“你顺便拿给楼下王婶儿。”

“什么?”

“没吃完的番茄牛腩。”

“剩菜?”

“我提前就盛的,不是剩下那些。”

高毅还是皱眉:“今天炖的牛腩,都是你昨天晚上吃剩的。”

昨天高毅带给她的全是肉,她只吃了一小半,今天加了些番茄重新炖了一大锅新的。余曼丽懒得和他掰扯,不耐烦地把盒子塞到他手里:“赶紧去,少废话。”

楼下王婶儿家的孙子和高雅歌一般大,王婶儿一家也是外地人,两孩子都在民办学校念二年级。高毅一向要深夜才能回家,有时妻子也晚班,就得麻烦王婶儿把两孩子一块儿接回来。

他敲开楼下的门,把饭盒递过去,顺道问:“东东呢?我一块儿送他去学校。”

王婶儿知道高毅是厨师,经常接他家的吃食,乐呵呵接了盒子:“孩子爹刚出门,一块儿走的。”

今天车里就他们父女两人,路过肯德基的窗口,女孩指着窗外:“爸爸,我想吃冰激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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