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见冰洋酒吧的大门口处,一群与叶浔年龄相仿,二十出头的社会哥,正手插着裤兜,像一群大老爷们,抖着腿,往里边来。
领头的,是一伙人中,腿抖的最厉害的精神小伙。
精神小伙歪着嘴,在看见叶铭几人后,他二话不说,操起家伙,直接冲过来动手。
这看似荒谬的一幕。
实则,一切都发生在情理中。
是因为前段时间,叶浔还未回家时,叶涵与叶铭一起参加了文江市的散打比赛。
比赛结束后,叶铭获得了文江市散打冠军,叶涵没上榜,却被赛时的散打亚军看上了。
回头那位散打亚军疯狂追求叶涵,被叶涵果断拒绝,心生恨意,三番两次的惹事。
都是练家子出身,对叶铭和叶涵他们来说,这种事情,都习惯用武力来解决。
于是双方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对峙后,终于定下日子,决定今天来冰洋酒吧解决这一件事。
“该死的!那家伙太阴险了!他自己没来,却招来一群社会混子跟我们打!”
当看清从酒吧大门口冲进来的一伙人后,许书林恨恨的骂道。
“我早听说那个亚军认识一些势力,来头不小,你们小心点,别伤着了!”许书林身旁的一位寸头男生说。
很显然,散打亚军自己今天没敢来。
被喊来的,都是在道上有着硬腕手段的暗市人物。
不过来都来了,哪怕对手是一群混子,也没有退缩的道理。
叶铭叮嘱:“大家小心!”
话说完。
叶涵和许书林几人已经带头,冲入人群,与对方打斗起来。
叶铭比他们慢了一步,是因为他刻意留下来叮嘱叶浔:
“你快去找地方躲起来!”
说完,叶铭也加入战局。
冰洋酒吧很大,在当地,也是出名的混子集中地。
在酒吧里发生干架的事,并不少见。
这里时常三天一小闹,五天一大乱。
酒吧里的人们,虽然也被忽如其来的群架,给吓一跳,不过倒没有尖叫着跑开,而是下意识的避着走。
“嘭嘭嘭!”
“我艹,我艹,我艹你个贱狗!我打,我打!”
“别扯我裤子,有种让我穿好裤子再打!”
没一会儿,两方人马,互相打骂的声音,充斥着整个酒吧。
现场乱的不可言喻。
到最后,除了叶涵和叶铭身上没挂彩,其他人或多或少都受了伤。
就算如此,人人也都是一副龇牙咧嘴的模样,好像恨不得将对手咬掉一块肉。
就算被酒瓶砸到鲜血淋漓,还是死死的拽着对方不放。
场面可以说是混乱至极。
也是在这节骨眼上,一道与环境极度不相符的女声,倏然传开:
“啧,这一出戏,还挺精彩。
“不过,差了点感觉。
“右边那位,对,就是你,你砸的板凳角度不对,左侧30°,速度再快三倍,就可以砸晕他。
“左边那位,你的锁喉角度错了,右上倾斜五厘米,可令对方窒息。”
试问,在猛烈的打斗声中,忽然听闻一道悠闲的女声,是一种什么样体验?
打斗中的人们,只觉得自己的身躯一阵僵硬,皆不由自主的停下动作。
纷纷机械式的朝声音来源看去。
正巧看见,此刻的叶浔,懒散坐在吧台前的座椅上。
她翘着二郎腿,手中摇曳着一杯加州柠檬鸡尾酒。
那懒懒的模样,不像是在观看一场打斗,更像是欣赏群猴乱舞。
群猴!
意识到这一点的人们,表情狠狠一滞!
尤其是叶铭、叶涵和许书林一群人。
他们原本以为叶浔不害怕见血,甚至说要留下来观赏热闹,只是在开玩笑。
毕竟作为一名没经过训练的普通女学生,又怎么可能不害怕这些?
结果呢?
现场的许多人,都已经被打到头破血流,有的已经被血弥漫全脸。
而叶浔
她非但没有感到害怕,还说出‘不够精彩’这样的话?
并亲自出口教导,该怎么做,才能让局势更加严峻?
这、这这
这真的是一位什么大场面都没有见过的普通女学生,能做出的事情吗!?
、一道枪响
“她她真的不怕见血啊。”
许书林愣愣的说,同时捂一捂自己被打肿的脑袋,还没缓过神来:
“铭,你这妹妹不赖啊,她”
“哈,看招!”趁着许书林走神,一位混混抡起酒瓶,就往许书林脑袋砸来。
“嘭!”
叶铭不愧是散打冠军,他一个前进正蹬门,一脚踹飞偷袭的混混。
随后,叶铭若有所思的看叶浔一眼,同时拍拍许书林的肩膀:
“不要走神,先把对手解决!”
叶铭的确有两下子,他不仅长得高大健硕,拥有帅气的英俊外表,还有着临危不惧的领袖头脑。
若非他与自己,有着这一层磨灭不去的血缘关系。
依照叶浔的性子,还真想将叶铭招入她的血刃雇佣兵团,顺带拉去战场磨练几年。
最后为她所用。
想到这里,叶浔舔一舔沾着柠檬味的红唇。
结果固如她所料。
不论那群混混实力多强,在叶铭的带领下,叶铭一群人占了上风,将混混们全部打趴。
“回去告诉那个家伙,别再来骚扰叶涵!”
寸头男生对着一群混混,挨个的警告道。
那个家伙,指的就是不敢露面的散打亚军。
赢下今晚的这一场局,叶铭、叶涵和许书林都松了一口气。
说到底,他们终究只是一群大学生。
若说唯一与普通大学生不一样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是富家子弟,从小学习防身术长大。
今晚与社会上的混混们干架,也是他们想不到的。
毕竟有些混混狠起来,那都是不要命的亡命徒。
不过好在,他们没有遇到那样的混子,否则今晚指不定会发生什么。
“书林,你和涵涵带着咱们的人去医院包扎一下,我先把叶浔送回家。”叶铭对许书林说。
“好。”许书林重重点头。
两人刚商量完。
“我去,这群混混里少了一个人,刚进来的时候他们一共9人,结果现在只有8人了,被他们跑掉一个!”
寸头男生在一旁抓了抓头皮,烦躁的说。
这句话,刚说完。
“跑?哈哈哈!老子长这么大,从来没有逃跑过!
“知道你们辉爷我是什么人不?娘的,日了你们的狗崽子!
“别动都他妈的,给老子别动!
“谁再动,老子我一枪崩了她!”
出声的,是一开始领着混混们进酒吧的精神小伙。
只看见此时此刻,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明晃晃的黑色手枪。
枪口对着叶浔的后脑勺,他狂妄的大笑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