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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盛琳最是唯利是图,知道这位伯祖父是个能耐人,有些家底,每月的工资还不低,她对他百般讨好他。

盛河川在短短他五十几年人生中经历过太多风雨,看透了世态炎凉。就算他知道盛琳这个侄孙女有些不妥,却也懒得说破,在身体不适的情况下更不会管。

盛琳和盛智是盛家唯二的后代,两年后盛河川胃癌去世,就把现在住的这间屋子留给了盛智,把北城郊外--以后位于三环的一处民宅留给了盛琳,还给姐弟俩分了几件首饰。

盛琳凭着这些财产,以及那罐金子,在改革开放后混得风声水起,一直蹦跶到小说后期,给男女主制造了许多麻烦。

因为是女二的金手指,小说里给了盛河川不少笔墨,说他如何正直。

当然,作者之所以写他和这样的情节,就是为了衬托盛琳这个恶毒女配是如何心机深沉、会装样儿,骗过了当过侦察兵的盛河川。

盛景觉得,就算没有自己,这个金手指在不久后也会到盛家甚至盛琳手上,所以她想着不如自己先一步找到盛河川,在中间插上一脚。

她倒不是贪图老人的遗产。

她觉得吧,盛河川是在她的牵线下才找到亲弟弟的,又得知她处境不好,如果能拉她一把,改变一下她现在艰难处境,就不枉她走这一遭。

实在不行,他也能借此看清楚盛琳的真面目,最后不把遗产留给她,这也是好事。

盛琳在原书中为了一己之利让原主丧命异乡,间接地害死了原主。如果让她没能从盛河川这里得到好处,自己也算是替原主报仇了。

作者有话说:

文中具体地名都是虚构,大家不要太过较真哦,爱你们么么哒~

盛景又一路颠簸折腾,终于在天黑前回到了李家庄。

因为盛景许诺要把一半彩礼给朱春花,在亲娘和舅妈之间明显偏向朱春花,现在朱春花看这个外甥女明显比以前顺眼多了。

一看到盛景回来,她就把锅里温着的饭菜端到了盛景手上。

这在以前可是没有过的。

“怎么样?找到你妈她们了吗?打听到什么了?”

盛景饿坏了,先往嘴里扒了一口饭,这才鼓着腮帮子摇头:“没找着。”

她抬眼问道:“我妈她们到底住的什么胡同?我去找槐花胡同,可人家说根本没这户人家。”

朱春花愣了愣:“这……我还真不知道。你也知道我不识字,每次都是跟着你舅舅去的,也不用我认路,我就没打听那么多。”

主要是李家兄妹都不愿意她多打听。她多问两句,李先进就吼她,她也就懒得问了。要不是她闹过两回,李先进根本不会带她进城。

盛景也知道朱春花是个糊涂蛋。她这人不光懒做事,也懒得动脑子。李先进是个官迷,现在任小队长,一直想趁大队长退下来后接任他的位置,天天在外面忙,很少管家里的事。

否则她今天走这一趟,过后被两人仔细一琢磨,还真有可能怀疑她的用心。

“不过今天也没白去。你知道我遇见了谁吗?我爷爷失散多年的哥哥,叫盛河川。他没准今儿或明天就找到这儿来,打听我爷奶爸妈的住处。”

朱春花一听来了兴趣:“咋回事儿?”

盛景就把今天的事说了。

“我怕舅舅和我妈知道我偷偷去了城里,我特意叮嘱大爷爷来的时候别说我的事,就说偶尔打听到的。”

朱春花对这不感兴趣,她只想知道盛家认了这门亲戚后,她们老李家能得什么好处。如果能把丈夫、儿子弄到城里去当工人就再好不过了。

“你这位大爷爷是干什么的?他儿女是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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