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破产的老蒙代尔到底还有什么样的人脉?对方又到底是怎么安排他的,才让一个暴躁的老油子用这种态度面对一个一脸稚嫩,身板瘦长的未成年?
这没让奥尔兴奋或得意,他反而也怕了。他完全不知道幕后的情况,一旦那个“人脉”发生变动,让大麦克失去控制,倒霉的就会是他。
“那是布特里夫人杂货铺。”大麦克瓮声瓮气的声音响起,打破了奥尔的患得患失,他在挨个为奥尔介绍这条街上的店铺,“乔治面粉店,乔治面包店,这两家店铺的主人不是一个人,然后是我的最爱,鱼尾区最好的伊塔利亚肉酱面和菠萝比萨店——陶特比萨!”
“……”奥尔看着陶特比萨,眼神闪烁了一下,很快露出笑容,“我等不及想尝尝了,今天的晚饭让我请,怎么样?”
这就是奥尔不开餐馆,并且在诸多未知的情况下,留在皇家警察队伍里的最大原因,他不是这个星球唯一的一个穿越者。
安罗娜·西利亚斯·豪斯特安迪尔特,上一任普士顿帝国前女王,拥有传奇的一生,创造了海量发明。包括纸、陶瓷、火车、下水道……当然还有伊塔利亚面、比萨,还有炸鱼薯条。
炸鱼薯条是普士顿帝国的国菜,所以,奥尔有理由相信,这位前任绝对不是大吃货帝国的同胞。同样有理由相信,这位绝对不是伊塔莉人,有大概率是带嘤帝国的。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没“发明”仰望星空和鳗鱼冻,不过这个不重要。
既然有过前任,那么谁能确定,一次就只有一个?即便是同胞在异界相认都有一定危险性,更何况大家来自异国。
尤其安罗娜女王陛下的死因也十分神秘,民间充满了各种传闻。目前普士顿王国在位的可不是女王的儿子,而是她姑姑的女儿的丈夫,这位原本是利比尼斯王国的亲王。所以,也不能确定这世界的上层,对“穿越者”也是一无所知。一旦因为表现特异被某些人所注视,那下场只会更悲惨。
奥尔万分庆幸自己没进入王室,或者某个大贵族家庭,那种家庭确实是衣食无忧了,但只会比现在的情况更复杂。
但也要感谢前辈,虽然她是普士顿帝国的女王,但随着普士顿的发展,各国争相在多方面向普士顿学习,比如奥尔上厕所有纸——女王陛下召集全国的炼金师,历时十三年研究的伟大发明。曾经造纸术还被普士顿帝国所垄断,但随着女王的逝去,造纸术已经流传向了世界各地。
“哦~那可太好!但何必等晚饭呢?中午我们就能在这进餐。”大麦克笑着拍了拍肚皮,对奥尔眨了眨眼睛。
“当然。”这算是接受他的示好了,奥尔松了一口气。
“看到你,我就想起了我自己当警察的第一天,同样紧张得额头冒汗。别担心,蒙代尔,至少在鱼尾区当巡警,不是一件太困难的差事。”
“前面看起来像是住宅区,我以为现在该是人们上班的高峰期?”奥尔觉得还是谈些有内容的事情吧,不断在这些问题上纠结,反而对双方都是一件很别扭的事情。
“他们都已经去上工了。”
“我们坐的不是第一趟有轨火车吗?这里还有公共马车站?”
在有轨火车之前,就有公共马车在城市中运营。有轨火车是比公共马车更快速,能装更多人,但它的线路少,票价更贵,且车上环境糟糕。这就让有轨火车在城市的交通系统中,处于一种很尴尬的位置。
穷人当然是坐不起任何公共运输工具的,有点闲钱的人宁愿去坐更便宜的公共马车,更有钱的人则选择环境更好并且能直接把他们送到目的地门口的出租马车,而那些真正的富人则拥有自己的马车。
——原主在公学里也不是彻底混日子的,在有轨火车出现后,他们学校组织学生写过调查报告,也就是那时候,原主和同学们坐了一趟有轨火车。
“当然不,他们早就走着去上工了。那边住着的主要是搬运工,他们最迟三点就会起来去鱼尾港……”
大麦克为奥尔讲解了一下鱼尾区的主要构成,鱼尾区有码头,虽然比不了索帕港区,但因为前些年老爷们的城市规划,所以把垃圾船、渔船和小型运输船全部一棍子驱赶到了鱼尾港,于是鱼尾港的运输十分的繁荣。
作为诺顿帝国的首都,索德曼城对于垃圾的输出需求和对于鱼类的输入需求,都极其的旺盛——这年头肉类是极其昂贵的,而且因为斋戒的原因,人们只能吃鱼。对,宗教告诉人们,吃鱼不是吃荤,甚至吃兔子也不算吃荤,但兔子肉比鱼肉贵。
鱼尾港需要大量的码头搬运工,他们都住在鱼尾区靠东的一侧,因为鱼尾港在东南,那里也是鱼尾区有产者的居住区域。
鱼尾区第二大人口区在西南,那地方紧靠着黑区。也是索德曼的其中一个工厂区,所以西南区居住的都是要前往黑区工作的工人,那里是赤贫人口与有产人口夹杂的区域。
警察局所在的马蹄街,和现在的他们所在的长沟街,是鱼尾区唯二的两个中产街区,至少自称是中产街区。
中产的警察们都出来工作了,中产的店铺老板们,现在都在经营店铺。至于东边的码头搬运工,和西南的工厂工人,至少在中午之前,是看不见他们的。
“……这是好事。”大麦克点点头,“说明他们有工作,这也能减少我们的工作。”他顿了两秒,看起来是犹豫了一下,“蒙代尔,作为巡警,你认为我们干的最多的是什么?”
“呃……抓酒鬼和小偷?”奥尔想起他和原主都看见的那满载酒鬼的囚车。
“不,是收尸。”大麦克平视着奥尔,他的胡子抖动了一下,再次露出牙齿,眼睛弯起,很快大麦克表情扭曲了一下,恢复了严肃,“你在夏天入职是一件很好的事情,这代表着,当你开始做这份工作时,面对的尸体不会太多,也不会太频繁。”
“……”以原主的记忆,和奥尔自己的理解,他把巡警当成户籍警和交通警的混合,很轻松,除了小偷和醉鬼,远离其余更深层犯罪的一种职业。
无论是刚走出象牙塔的原主,还是在红旗下生长的他,都把这个世界想得太轻松了。
“哦!我亲爱的大麦克!”突然,一个嘶哑的声音插了进来。
大麦克和奥尔同时向对方看去,那是个穿着脏兮兮蓝色外套,戴着一顶猎鹿帽的壮汉,他中等身材,肌肉扎实,和大麦克一样,有着覆盖着大半张脸的浓密胡须。就算五官难以看清,但从声音里依然能听出他对大麦克的热情:“进来喝一杯怎么样?”
奥尔这才注意到他,他站在一间酒馆前面,弯钩酒馆。
酒馆招牌上,作为背景的啤酒杯很好认,但啤酒杯前面的那个短钩就让奥尔一头雾水了,那是有个木把手的钩子。
“比尔。”相比起对方的热情,大麦克只是冷着脸对他点了点头,“蒙代尔,我的新搭档。”
“哦~~~”比尔的视线在大麦克和奥尔脸上转了两圈,奥尔确定他感觉到了一丝恶意,但大麦克瞪大眼睛凶悍的看着比尔,所以比尔最终只是中规中矩的说,“真高兴认识你,蒙代尔警官。”
“我们还要巡逻,滚回你的酒桶里去吧。”大麦克说着,已经抬起了腿。
奥尔立刻跟上,路过比尔时,这家伙突然身体前倾,仿佛要撞向奥尔,但在奥尔后退时,他又立刻站了回去,看着皱眉的奥尔,咧开大嘴得意的笑。
“……”奥尔没被他这个小孩子恶作剧一样的动作吓着,他会后退完全是因为这家伙身上太臭了。
死鱼的腥臭味,汗水的酸臭,垃圾的腐臭,尿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