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所有人都看向了奥尔,即使伊维尔也在车上,不过连他也看着奥尔,奥尔对于这个状况也是毫无准备的,可他必须要用最快的速度给出命令。
“踢下去,继续前进。”奥尔面无表情,状似十分的笃定。
车门的巡警有些犹豫,伊维尔刚要动,另外一个靠近门口的巡警,把车门的巡警一把拽开,干脆的一脚将陌生巡警踹出去了。对方就要出口的咒骂也被踹回了嘴里。
踹人的巡警,紧跟着也窜出了车,很快马车重新开始前进,只是速度更快了。
“那是我堂弟,泰勒·舒尔顿。”舒尔顿说,没有骄傲得意,仿佛只是口头上顺便向奥尔说一句。
大麦克一直被舒尔顿打压着,真不冤。
马车再次慢下来时,喧闹和吵嚷也传进了车里。
“下车。”
这次站在车门口的巡警没有犹豫,一车的警察快速下了车。
奥尔一出去就看见两群红衣的皇家警察,在彼此推挤着,他本该立刻打量四周环境的,然后加入战斗行列,但他直接将视线投向了一个方向。
有个英俊苍白的男人站在那,也直勾勾的看着奥尔——那是一个血族。
这种感觉很奇特,当第一次见到达利安他们,也是能吸收生命力,奥尔才知道了他们的不同。但如果距离够远,比如现在他和那个男人这样,有五六十米的距离,他吸收不到生命力,那他就无法确定狼人们的不同。
但现在不同,他还在车上时,就觉得心头仿佛有个钩子,将他的注意力彻底拉拽向某个方向。他既警惕,又期待,因为那里有一个同族。
是的,那种感知让他本能的知道就是一个同族,只是不能确定对方是敌对还是友善。
那个血族动了,而当他动起来,梧桐区一方的警察们也渐渐停止了动作,他们从中间分开,让对方走过。
奥尔同样动了,鱼尾区的巡警们学着梧桐区的样子,也让奥尔来到了人前。
远看这位同族苍白又纤细,近看奥尔发现这家伙比他更高大更强壮。
“奥尔维茨卡·蒙代尔?”对方比奥尔高却也不低头看他,依然昂着头,也因此明明是对奥尔说话,但眼睛却没有看着奥尔,“这案子是梧桐区的,带你的人离开。”
从对方的态度看,不能说是敌人,但也不友善。这种状态,讲道理是不可能了,彻底闹崩,奥尔也不认为自己有胜算。他应该就是狼人们说的,“成熟的血族”,不过,可以试一试。
“你拿了多少钱?”
这个到现在也没告知奥尔他姓名的血族,瞬间低下头,恶狠狠看着奥尔。
“可能拿的不是钱,而是某些利益?”奥尔笑眯眯看着他,“哦,你还是个警官。你当了几年警官了?四年?五年?为什么要贪墨我的功劳,阻碍我办案,因为你是个即使出身不错,但依然没办法靠着自己的能力升官的废物?”
对方脸颊上的肌肉都开始气得颤抖,他的手插进了口袋,能清楚的看出他抓紧了自己的风衣。
试验部分成功,血族禁止内斗,他目前的未成熟状态也可以算成是血族的幼崽,所以对方不敢在众目睽睽下打他。
“这件案子属于谁,你和我清楚,别人也清楚。如果你要偷走它,我会和你拼命。很大概率你会战胜我,然后夺走属于我的,属于一个孩子的案件。
无论是谁收买你的,无论他承诺了什么,如果你有脑子,请清楚的想一想,你的付出是否值得。毕竟,那应该是你用名声购买的最后一件商品了,在那之后,作为笑柄的你再也拿不出更多了。”
“……”这位血族深深的看了奥尔十几秒,看得奥尔甚至都露出警惕神色了,他才露出一个浅笑,“我叫艾顿·克拉罗斯,你的口才十分出色,奥尔维茨卡。我们走!”
他招呼了一声,带着梧桐区的巡警们呼啦啦离开了。
奥尔这才能打量四周,这里是琴弦街的一处街角,整条街上大多数建筑的一楼,都被改装成了店铺。大多是出售乐器的,也有的挂着音乐教室或舞蹈教室的招牌,只有两三家餐厅。这里的建筑也都很高,最高的有六层,这里应该是属于高级公寓区。
眼前作家佩德罗的住所是一栋五层楼,他住在三楼,从楼下朝上看去,三楼的窗户关着,土黄色的窗帘也拉得紧紧的。
“我们上楼去。”留下一半人手在楼下,奥尔带着伊维尔和其他人一起上了楼。
卡多弟弟和布奇守在门口,看见他们上来,松了一口气。
“梧桐区的人没试图把你们赶走?”奥尔问。
“没,他们只在楼梯口守着,但没过来。”
“……”
如果对方真的要找麻烦,那他们到得更早,人也更多,把卡多弟弟与布奇弄开,闯进佩德罗的房间里,显然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所以刚才那家伙是干什么?试探?奥尔软弱可欺,他就动手,奥尔还算有点能力,他就放手?
算了,现在没时间想血族的事情了。
奥尔和伊维尔进入了佩德罗的房间,卡多弟弟在他们背后说:“我们发现佩德罗死了,就立刻退了出来,什么都没动!”
“谢谢。”奥尔对他笑笑。
卡多哥哥瞥了弟弟一样,对弟弟拍马屁还拍中了的行为略有些羡慕嫉妒恨。
佩德罗死在他的书房里,尸体就在书桌后的大扶手椅里,左手搭在左扶手上,身体则略歪向右边,血和脑浆喷洒在了他书桌的手稿上。
奥尔看着地面,小心走过去。而跟在他身后的伊维尔,只走进书房看(闻)了两眼(口),就直接转身出去了。
奥尔没跟着伊维尔一起,自顾自走向佩德罗。
自杀的手枪威力不小,子弹从左太阳穴进入,从右太阳穴击出,还带走了一小块头盖骨。这使得地上、墙上,以及一部分窗帘上,都被喷溅上了大量的血迹。
但是,佩德罗右脸上的痕迹很奇怪,他的下巴,以及脸颊靠后的位置很干净,只有两道流下的血迹,但右脸其余的部分却很脏,除了血迹外,还有飞溅的血点、碎骨渣,以及脑浆。是角度的关系,不会被崩飞到吗?
他枪的位置也很奇怪。
佩德罗的这把扶手椅很宽敞,他整个身体靠向右侧,所以左胳膊支出去,只有大半个手探出扶手之外。这种姿势勉强解释成开枪后后坐力把胳膊弹飞出去,手磕在了扶手上。但这样的话,枪也会更朝外,更不是直接在手掌下方吧?
这个奥尔也不能确定,毕竟他缺乏这方面的真实经验。
他看了看佩德罗书桌上的物品,一页页杂乱的摆放的文稿,一台打字机,打字机上插着一页刚刚打完的书页,上面只有短短的两行字——我有罪。莱德利·佩德罗
遗书?
“嗯?”奥尔凑近了看着打字机,纸的位置不对。
作为八零后,奥尔初中的时候,学校是有过打字课的。打字机这个东西,基本的情况都是一样的,有墨带,将纸卷到滚筒上,然后开始打字。打字过程中卷筒会朝左边移动。
奥尔能确定,现在如果打字,那么新的文字绝对不是接在佩德罗的署名后边。而是出现在至少隔了五行的位置上。而且这个卷筒太“正”了,这是打字刚开始时的位置。
但这依然可以解释,可以是佩德罗自己打完了遗书,为了让别人看见,所以摆正了卷筒,还把纸张抽出了一部分。
奥尔想了想,把墨带拆下来了。
二十多年没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