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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节

 

棚户区里。

鱼尾区距离黑区比较近,所以力塔恩能带着人快速往返——也是奥尔和达利安没注意,他们俩已经拥抱在一起一个多小时了,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

鱼尾区最糟糕的地方,总归也是有正正经经的房子的,但黑区不是。黑区作为索德曼最糟糕的街区,有超过一半的区域,没有正规建筑,没有街道名称,就只有破破烂烂的棚子,这片巨大的棚户区,又被称为索德曼的烂疮,或黑色沙丘。

棚户区那种地方,聚集了大量索德曼的最底层,而且每时每刻在那的居民都在增长,既有外来者涌入,也有城市里的穷苦堕落到那的。他们用垃圾堆出窝棚,每一家的“房子”在外人看来,既不同却又相同。

那里的居民经常会发生争斗、掠夺,甚至谋杀,所以那地方才会被称为“黑色沙丘”,因为那里的一切就像沙漠一样,物资匮乏、吞噬生命,并且一阵风吹过,地形就会彻底发生变化。

那种地方,毫无疑问也是各种囚犯躲藏的好去处,黑区的警察不承认棚户区是他们的执勤范围,他们也无力承认,有许多天真正直又缺乏必要能力的年轻警察,彻底消失在了黑色沙丘中。

所以,力塔恩无功而返也不算什么意外的事情了。

但无功而返不表示这案子就彻底算了,他们还得进一步更详细地审问犯人。

在巡警们的“大记(yan)忆(xg)恢(kao)复(da)术”加持下,警察们成功拿到了他们要的情报。

这群人竟然既不是独眼孚德罗的人,也不是瘸子乔南的人,他们是从瓦特米城过来的,刚来半个月,这是踩点后第一次“上工”,结果就被“螃蟹”捉住,“下锅”了。金发女孩是他们的第一只“小猫”,根本还没开张。而他们的头头,叫做肥猫多米尼克。

奥尔还是第一次听到黑话,也知道了皇家警察的新外号,螃蟹——普通警察是老鼠。

最年轻的人贩子哭诉着:“我们应该听黛拉大婶的,她说过这地方不对劲,我们该换个地盘的。”

据他们所说,黛拉大婶是肥猫的老婆,外号小甜豆。

黛拉大婶就是那位稳准狠地给了奥尔脾脏一刀的胖妇人,奥尔一拳打折了她的鼻梁,可能还让她有些脑震荡,她一直晕乎乎的,稍微清醒就开始呕吐,所以直到奥尔他们下楼来,黛拉大婶还一句都没交代。

透过审讯室的暗孔朝里看,黛拉大婶庞大的身体躺在长桌上,她满脸是血,鼻子歪在一边,她不时发出痛苦的哼哼,嘴巴里偶尔蹦出几个单词,也是含糊不清的。

奥尔叹气,有点后悔自己出手重了:“问过其他人独眼孚德罗和瘸子乔南的情况吗?”

“这个我们没问。”舒尔顿和大麦克一块摇头,他们问的当然就是目前案子的情况,和案子不相关的就没多想。

“他们为什么从瓦特米城跑到索德曼来?还有他们的买家是谁?”

“没有……”

“那就继续去问吧。”

奥尔发话,当然是继续问。而且奥尔这也算是给了他们一个提醒,犯人嘴里偶尔带出来的事情,警探们也开始深挖。

所以,这天下班的时候,奥尔是搬着一摞口供回家的。

瓦特米城也属于诺顿帝国的大城市,纺织业发达。从去年开始,就陆续有小纺织厂倒闭,到了今年年底,倒闭的小纺织厂越来越多,大量女工失业,连带着男性的生存压力大增。他们都觉得这是加大“进货”的好机会,但胖猫却很笃定的表示,继续留在那,会要了他们的命,所以带着人跑到了索德曼。

他们倒是知道独眼孚德罗和瘸子乔南,胖猫来这时,就是独眼接待的,这地方也是独眼让出来的。所以胖猫才那么坚定地认为,这地方没问题。

据他们所知,现在独眼的地盘在白袜区,而乔南的地盘在希克林区。

至于买家,这些喽啰们都不知道,他们跟着胖猫干,从来都是只要拿到钱就没问题。

他们还交代了其余几个人贩子,老妈妈卡杰娜、灰喜鹊塔卡、鼹鼠莫瑞等等,确切知道外号,以及大概了解地盘的人就有十几个。而这些人贩子,相对于整个索德曼庞大的人贩子群体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其它的就是诸如他们知道某个通缉犯住在什么地方,他们听说过谁在哪儿藏了一笔钱,还有某某人纠集了一伙人准备干一场大买卖。

奥尔和达利安坐在一块,把这些总结了出来。奥丁鸦鸦站在桌子上,迈着大佬的步伐,走来走去,有时候会专注地看着奥尔或者达利安写字,好像它真的能看懂,然后两人就会撸一把奥丁光滑的羽毛。大多数都是黑区要发生的事情,涉及到鱼尾区的极少,但他们还是会分派人手出去。

达利安把报纸塞进奥尔的手里:“休息一会。”

“嗯……”奥尔伸了个懒腰,一边喝着奶茶,一边拿起了报纸。看了两眼头版头条,他就知道达利安为什么会让他看报纸休息了。

——炸弹客又出手了,这次他炸的不是公共场所了,而是西德尼酒店的污水管道。‘粪水喷泉在酒店门前的小广场上哗啦啦地喷着水,无数女士们惨叫着,尤其当一个孩子蹲在粪水形成的水坑边,向着他的家长撩水时,尖叫声更是刺破人们的耳膜。’

奥尔忍不住捏了捏鼻子,他依稀都能闻到那股恶臭了:“看来我们的同行先生们没能做出什么成果。”

“或许不久后,就会有人邀请你去破案了。”

奥尔摇了摇头:“应该不会,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名气。”

说这句话的奥尔,第二天就上报了——他正抱着一位哭泣的小女孩,谁能想到在昨天的混乱中,人群里竟然还有个抓拍的记者呢?不过这位照相师显然没有《诺顿晨报》的那位出色,他拍摄的画面很模糊,奥尔自己都认不出自己来。

“没那么大的名气?”达利安哼哼了两声。

奥尔给了他一个白眼。

当他们到达警察局,舒尔顿立刻迎了上来:“蒙代尔警官,有两位女士要见您,呃,别误会,局长先生。其中一位女士是缎带杀手案中的幸存者,她是来道谢的。另外一位女士则说她有案子,是来寻求帮助的。”

“没那么大名气?”达利安耸了耸肩,转身离开了。

奥尔:“……”

两位女士还是都要见的,首先见那位幸存者的女士,之后就能全心地放在第二位女士的案子上了。

会客室里坐着一位身穿黑裙的女士,她的左臂上搭着一块同为黑色的蕾丝手帕,但奥尔知道,那是为了遮挡断手的。这是那位被奥尔从缎带杀手地下室里救出来的女士,她的手臂因为溃烂和感染严重,不得不截肢。

看见奥尔进来,她站了起来,摘下了黑色纱帽的她依然是美丽的,但她的唇角下撇,眉眼无力,看起来丝毫也不像是一位只有二十多岁的年轻未婚女士,倒像是一位守寡了多年的寡妇。

“贝莎·斯塔尼斯。日安,蒙代尔警官。”她的嗓音有些嘶哑,很可能是那段时间的经历,弄伤了她的嗓子,“谢谢您,谢谢您救了我,我……”

她低下头,过了十几秒才重新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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