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节
他只知道自己是卖炸鸡的,什么时候连建筑公司都开了?!
稍后被叫来的马克西姆给了奥尔答案,他会开建筑公司,既是顺势而为,也是迫不得已。
白桦镇在建房子和工厂,长沟街在建房子和工厂,为了便于管理,马克西姆干脆建立了两家建筑公司。后来他们请了更专业的团队过来建大型储蜜塔,就让这个团队的工人和长沟街建筑公司的工人一起吃住了,结果那边大量的工人跳槽了。
甚至那边专业团队还和马克西姆闹腾了一阵,结果越闹跳槽的工人越多……
后来干脆原团队的老板跑了,所以这些技能最出色的工人,就成立了第三家公司。
这三家公司目前都有工程队在外边接地铁的施工,因为工人越来越多了,只是自己家的两个地方根本用不了这么多人。有皇家警察的背景,所以他们得到的工钱虽然不多,但工人们的工资和每天的饭钱出来了。
为什么汉塞尔说“至少”三家呢?因为他们还有一些挂靠在公司下面的工程队,这些工程队接的活很散乱,既包括在码头运货,也包括疏通下水道、修补房屋等等。
“先生您不知道吗?”马克西姆有些恐慌,因为如果这件事奥尔不知道,那就是他私自行事,即使这一切奥尔不但没有损失,反而得利了,那也是错误的,“我曾经给您提交过规划,今年的年终总结也交给您了。”
“……”事实上,奥尔对于施工的最近的印象,就是上次告诉马克西姆在储蜜塔里存粮。不过这应该不是马克西姆的事情,是他的责任。
那些报表啊,文件啊,都堆在他和达利安的书房里,对于自己的产业,奥尔的习惯是亲眼去看。他去白桦镇,当地的村民原本畏畏缩缩,不只他们自己像贼,他们看着外来人的眼神也像看着贼。但现在村民们的腰板渐渐挺起来了,孩子们都去上学了,来往的公共马车上人也多了。
至于长沟街……那儿的变化就更不需要说了。就是人真的太多太多了,穷人们都知道这的日子好过,全都挤了过来。
“哦!我想起来了!”奥尔立刻醒悟,“是最近这段时间太累了,所以我忘了!”
如果是这样,怪不得马克西姆累成这样,他手底下到底管了多少产业啊?
马克西姆松了一口气,汉塞尔低垂着头,亲王老狐狸一样眯了眯眼睛:“想起来就好。”并没有追究这件事,“这些委托合同代表着你们将直接获得这些路段的工程,从市政部门那拿到工资,而不是从转包的承包商那。”
“我能拿到多少?”奥尔看着那一沓。
“五十万金徽的,当然,是根据工程进展支付的,到时候得到的可能更多,也可能更少。”
奥尔吞咽了一口口水,虽然已经够多了,但他还是要试着讨价还价一下:“一百万呢?”
亲王翻了个白眼:“给你五十五万!不能再多了!”
“好吧,马克西姆你去挑吧。挑活儿好干,比较安全的路段,还有麻烦少的。”
汉塞尔的头垂得更低了,亲王叹了口气,把那一沓文件递了过去。
“是,先生。”马克西姆接过文件,满面笑容地跑进房子里看文件去了。
“给你这个。”亲王又递给了奥尔一个巴掌大小的,四四方方的首饰盒。
“?”奥尔打开后,里边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晶体,它看起来像冰,核心的位置初看仿佛有一团细腻的白色砂砾,近看才发现,那是一小团流动的火焰,“!”
“对,就是你想的那样,这是火焰祭司身体的一部分。别一脸嫌弃,这东西有着巨大的威力,如果遇到什么事,就把它吞下去。人类或狼人的话会烧死,但血族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获得火焰祭司的力量,以你的情况,大概能持续一个小时左右吧。”
虽然听起来还是挺恶心的,但想想穿越到丧尸末世的前辈们要吃丧尸脑子里的晶核,奥尔就淡定了:“能再给我几颗吗?毕竟火焰祭司的身体那么大。”
“他的身体是很大,但只有力量较强的部分才能在被击碎后,凝结成这样的结晶。”话虽然这么说,亲王还是又给了奥尔一颗。
为什么每次这家伙都要开口要了,才给呢?奥尔果断选择继续厚脸皮:“再来一颗吧,爸爸。”
“没了。”
“我可以不要那么多地铁合同的。”
“这是两回事。”
“下次要打谁,我一定提前联系族里。”
“……”亲王在犹豫。
果然他身上还有!这犹豫很显然是做戏,他应该是还有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呢?奥尔决定不想了,直接问:“爸爸,您是我的父亲,也是我的君主,无论您有什么想要的,作为您的儿子与臣子,我都会尽全力为您完成的。”
“您可是太贴心了,我亲爱的~”亲王顿时一脸感动地对奥尔张开了双手,奥尔也立刻无比激动地对亲王伸出手,这对父子无比“真挚”地拥抱在了一起。稍后,当他们分开,亲王十分坦然地把手伸到汉塞尔面前,对方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袋子放在亲王的手上,亲王把袋子转交给了奥尔,“和你开个玩笑的,我的儿子。你的安全我当然是最看重的,这种防身的小玩意儿,你带得越多越好。”
“您真好,爸爸~”p
每次和他见面,奥尔总是少不了暴躁。
奥尔双手接过小袋子,轻轻一捏就能感觉出来,袋子里的石头至少有五颗,没有第一颗的鸽子蛋那么大,但加起来一共七颗,这至少就是七条命了。
拿了东西,那就得干活了。奥尔把袋子收起来,双手合拢放在小腹上,上身微微前倾,十分礼(gou)貌(tui)地恭候亲王开口。
他过去只把血族当成人才储备仓库和小金库,但从那天血族围殴火焰祭司的情况看,血族虽然确实是没落了,可也是标准的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底依然厚实,尤其是对付那些超自然力量的对手,他们是专业的。
“远古是所有古代种族共同的敌人。”亲王说,“猎杀火焰祭司,不但让我族获得了巨大的声望,在许多方面也确实得到了好处,所以,这些确实是你应得的,我的儿子。”
奥尔保持笑容,心里却在吐槽:脸皮不厚就没用的“应得”吗?
“作为王储,你做得很好,我十分欣慰。”他甚至抬手擦了擦脸上并不存在的眼泪。
奥尔认输了,他真的比不了这位亲爹:“请说正事吧,您到底想让我干什么,父亲?”
“哦,对了,看我高兴得都忘了正事,一共只有三件事,不多。”
“……”
亲王的随行人员都低下了头,其实他们的贪婪亲王,并不一直是这么无耻的,真的。他只是见到儿子太高兴了,而已。
“一,我们需要你做诱饵。
火焰祭司的原名巴尼斯特菲尔·莫尼多克,曾经也是血族,别那么惊讶,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种族,能够承受那种改变。所以,记得那些宝石每次的使用间隔最好要超过一年,别问我差一天算不算一年,如果你问了我会用手杖抽你。
他还没死,以他的生命状态,要杀他必须要耗尽他的魔力,这还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所以,远古虽然收缩了在诺顿帝国的势力,但必然会派出人手意图袭击你。毕竟直接冲进我的城堡是找死,但如果抓住你再来威胁我,看起来就方便了很多。
所以我会在你的身边安排大量的人手,你可以放心他们不会干扰到你的生活的,你甚至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但当你遇到危险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