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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她说道:“那是自然,饮食讲究色、香、味俱全,这色占了第一位。就凭这两样花糕的颜值,自然要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才对得起咱们费的工夫。”

阿萝听着孟锦绣的讲解,颇为钦佩的点点头。

小娘子说的及是,那糯米甜糕又是捶打、又是做馅,确实是极费工夫的。

至于那桂花糕,虽然工序简单,但想做出这种松散的口感却不容易。真不知道孟小娘子如何生了这样一双巧手,将各种不同口味的东西,都做的如此好吃。

在孟锦绣的正前方,还摆着一只竹质的小托盘,托盘上面除了菘菜之外,还新添了胡瓜和莱菔。

莱菔,即后世的萝卜,在本朝已经是家家户户常见的蔬菜之一。

小铺面外,一位惯常来买朝食的客人朝孟锦绣说道:“孟小娘子,一份朝食套餐,再要两块枣泥馅的糯米甜糕带走。”

孟锦绣笑着应了一声,一边将里脊放在铁盘上煎了,一边熟络的朝那客人推荐。

“本店新上了胡瓜和莱菔,可以代替菘菜放在夹饼里,客人今日要不要换个口味试试?”

见客人一脸感兴趣的样子,孟锦绣继续补充:“胡瓜是今早刚摘下来的,买来的时候,上头的小黄花还开着。”

“莱菔也是新下来的,今年雨水多,这莱菔极脆甜水灵,而且一点也不辣嘴,夹在胡饼里一口咬下去,保证直脆爽到心里去。”

不止面前这名客人,连同后面排队的几名食客,听着孟锦绣的形容,齐齐都咽了一口口水。

面前那客人连忙点头:“那就听孟小娘子的,夹饼里面的配菜,就换成这莱菔吧。”

孟锦绣清脆的应了一声“好咧”。

她请客人稍等片刻,等那里脊煎熟的工夫,伸手拿过竹盘上提前洗干净的莱菔,用小刀迅速切了下去。

这一刀之下,悦耳的脆响声传来,那莱菔露出白色的芯子,果然如孟锦绣所说,水灵的很。

孟锦绣将莱菔和里脊朝饼里面夹好,动作熟练的递给客人,笑吟吟的开口:“客人拿好,请慢走。”

那客人将里脊夹饼拿在手里,迫不及待的张口咬下去。

“咔嚓”一声,清甜爽脆的莱菔片在齿间被咬碎,配合着外焦里嫩、肉丝根根分明的里脊肉,好吃的险些让人咬掉舌头。

同菘菜相比,这莱菔片更加脆爽、也更加解腻,水灵灵的清凉滋味,确实直脆爽到心里面去。

那客人回头看了一眼排的满满当当的队伍,后悔的一拍大腿。

哎呀,早知道该再买一份的,这一份夹饼根本不够吃啊。

嗯,不知道加胡瓜片的那种,又是什么滋味?

那客人在心里后悔的时候,已经有食客买了夹胡瓜片的里脊夹饼,迫不及待的咬下去。

待嚼待嘴里那清爽中带着丝丝微甜的胡瓜片,这客人和头一位客人一样,都后悔自己买少了。

中午的时候,阿萝也吃上了这夹莱菔和胡瓜的里脊夹饼。

不过,她比那些食客有口福多了,因为孟锦绣给她做的,是夹了三种蔬菜的豪华版里脊夹饼。

阿萝捧着沾满芝麻的黄金色胡饼,一边吃着,一边在脸上露出幸福的笑容来。

吃的同时,她还不忘点评:“依我看,这胡瓜片的最好吃,无论是配今日的里脊,还是之前那炸酱,都美味的紧。”

“嗯,夹了莱菔片的也不错,如同小娘子说的,脆爽的紧。小娘子是怎么想到的这样巧思,实在是太好吃了。”

这几日相处下来,阿萝已经跟她相处的颇为熟络了。

不仅如此,孟锦绣还发现,熟络了之后的阿萝,甚至还有点话痨。

比如今早上吃三鲜馎饦的时候,阿萝就点评那香菇和笋子好吃的紧,不过配清酱汁就不如配炸酱有滋味。

再比如现在这夹了各种蔬菜的里脊夹饼,以及她嘴馋的时候,总要吃两个的糯米甜糕,每每吃的时候,都要点评上一两句。

孟锦绣看着性子变活波的阿萝,感觉自从把她捡回来之后,自己的生活也变得生动有趣了不少,这种感觉,颇像认识了大一刚入学的学妹。

孟锦绣朝她笑笑:“爱吃胡瓜简单,夏天胡瓜长得最快,尤其是下过雨之后,保证藤架上一茬接一茬的胡瓜冒出来。”

阿萝点了点头,听着孟锦绣的话,开始畅想傍晚在院子里纳凉吃胡瓜的场景。

孟锦绣一边笑盈盈听着阿萝叽叽喳喳的畅想,一边琢磨美食图鉴的事情。

这段时间,小铺面里新上了不少吃食,因此系统新解锁了不少美食图鉴。

但是关于那带红色爱心标志的图鉴,却仍然没有头绪。

孟锦绣想到这里,忍不住默默叹了口气。

看起来,她的运气不算太好啊。

随着月份逐渐变化,很快就要到端午节了。

这些日子,孟锦绣不再纠结那图鉴里的红色爱心标志,开始琢磨包粽子的事情。

阿萝浇着桌上那盆杨三娘刚送的茉莉花,朝孟锦绣问道:“小娘子打算包粽子,咱们要买点粽叶回来吧?”

孟锦绣点了点头:“是该买。不仅粽叶,还要买糯米、枣子、红豆,还有花豇豆和红白两色的芸豆,也都要买些。”

孟锦绣还没说完,就见阿萝一头雾水的朝她看过来:“小娘子买那些做什么?”

孟锦绣眨眨眼睛,惊讶的看她:“自然是包八宝粽子。”

话落,孟锦绣才猛然反应过来,本朝似乎还不流行八宝粽子。

这样想着,孟锦绣突然间灵光一闪。

既如此,这岂不又是个赚钱的好机会?

蔗浆樱桃、尴尬

因着听孟锦绣说了八宝粽子,所以这几日里,阿萝一有空就催着孟锦绣包粽子。

孟锦绣算算时间,确实也该将粽子准备起来了。

趁这日小铺面不忙,孟锦绣带着阿萝一起,去了趟东市。

因着临近过节的缘故,东市比往日还要热闹几倍,不少外地进城售卖的商贩,将街道两旁占的满满当当。

除了贩卖东西的商贩之外,还有来长安城探亲游人,或者打点关系的官员,无论出于哪种目的,东西两市都是必逛的地方。

孟锦绣和阿萝在街道上边走边看,孟锦绣还好,因着不久前才刚来过一次,表现的还算稳重。

而阿萝是第一回 看见这热闹的场面,瞧着眼前种类繁多、眼花缭乱的货物,感觉自己眼睛都不够使了。

她瞧着面前摊子上,那一排大大小小的杯子,拽了拽孟锦绣的胳膊:“小娘子,这瓷杯上面怎么刻了花?还有刚才那胭脂,竟然是用玉匣子装的,精巧极了,我以前从来没见过。”

阿萝放下那刻花的杯子,又指着周围各色货物,从嘴里面叽叽喳喳,一双眼睛瞪的老大。

孟锦绣笑着拍了拍她:“喜欢什么就买回去,不是才发给你工钱吗?”

阿萝先是点了点头,然后又双手捂着荷包,财迷的摇摇头:“小娘子才刚发了工钱,我还没捂热呢,这些精巧的东西还是光看看吧,我可舍不得买。”

孟锦绣听着阿萝的话,不由得一阵失笑,没想到阿萝除了话痨之外,还有财迷的属性。

阿萝听着前面热闹的人声,嘴里面“咦”了一声,朝那个方向一指:“小娘子你瞧,那边围了那么多人是在做什么?”

孟锦绣抬头看了看,等瞧仔细了之后,向她解释:“是有人表演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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