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我面前没必要藏着,我又不会吃了你,怕个什么。”
“公子在乐窈最需要帮助的时候出手庇护,于我而言,是天恩,乐窈心里感激,断不会如此不懂事。”秦乐窈平稳地将话说得圆满,“都是应该的。”
赫连煜觉得自己有点怪,他原本是素来都喜欢听话臣服的兵将,这番顺从的话语听在耳朵里,该是满意才对,但现在却是觉得并不舒坦,甚至有点刺挠。
他不明白为什么。
只是昨日才闹了那么一出,这才刚刚有所缓和,即便是心里有所不快,他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再跟她计较这些。
“不提那些事了,败兴。”男人将她揽进怀里,带着人坐下,将一只巴掌大的玉盒放在了她手里,唇角含笑道:“打开看看。”
这分量沉甸甸的,秦乐窈打开看了一眼,里面铺着丝绸的垫布,中间躺着一颗剔透的琉璃珠,约莫有鸡蛋大小,通体透亮,浑圆漂亮。
“这是夜明珠?”秦乐窈看了他一眼,询问道。
赫连煜轻笑:“白天能一眼瞧出夜明珠,可真是好眼力。”
“以前在南海跑商的时候见过,不过没见过这般大颗的,实属珍品了。”秦乐窈将珠子取出来,捻在指尖,借着日光观摩道:“南海的夜明珠以成色透亮无杂质为良上,越是干净的珠子,晚上发出来的光亮也就越是均匀柔和,像这颗的成色,若是拇指盖大小的,带去上京城轻松便能卖出十两黄金的高价,这颗竟然能有这般大。”
“啧,有价无市的珍宝,怕是能引得公侯贵族的小姐哄抢一番”秦乐窈小心将珠子放回了玉盒里,饶有兴致地问他道:“公子这是从哪弄来的?”
“虞陵大营的守军大将侍从南海调遣过来的,我就知道他那定有些没见过的好东西,果不其然。”赫连煜瞧见她这惊奇的目光,可谓相当之受用,唇角的笑都压不住,“喜欢就送给你了。”
秦乐窈微微扬眉,很快便打趣着摇头道:“这太贵重了,我可收不起,公子你是拿人情得来的还是金银买的?啧,这玩意可不便宜,若是没花钱,便得是个大人情了,估摸着也不是几点子钱财能衡量的。”
“让你拿着就拿着,贵重什么。”赫连煜却是不理会她的推辞,将东西塞回她手上,蹙眉道:“不过一颗珠子罢了,这东西能叫人瞧的上眼,觉得欢喜,便是最大的意义了,你先收着,回去找人给你做个金冠,嵌在上面当主珠。这破地方也难得寻出些个好东西来,等改日回了上京,我再给你找些真正稀罕的玩意。”
秦乐窈却是相当有自知之明,一听这话更是笑着摇头,“我这点草野身份,日后即便是带着这东西也不敢轻易拿出来示人,别提顶在头上招摇过市了,公子,你没听过怀璧其罪吗。”
虽然听着是说笑,但赫连煜莫名觉得她这副神情略显怅然,拧眉询问:“从前有被人这么欺负过?”
“嗯?”秦乐窈意识到自己可能无意间流露出了什么,轻松解释道:“没有,以前我在人前几乎都是以男装示人,能挡掉不少麻烦,即便知道我是女子,一身败兴的装束,也是很能抑制遐想的。”
赫连煜回想起来最开始遇见她的时候,康小侯爷那种万花丛中过的老手,都会一个照面就被她的后颈给迷了眼睛。
赫连煜没接话,秦乐窈开始后悔不该多这一句嘴,之前的萧敬舟好歹与她确实有过一段露水姻缘倒也罢了,但那小袁将军平白惹出的一段脾气足以证明,这个男人原本就是善妒易怒,保不齐会在哪个关口上跟她发作。
“日后,你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最好的缎子最好的首饰,宫里娘娘们使的什么物件,你喜欢的,我都能给你弄来。”腰上的手臂忽然收紧了些,赫连煜张扬道:“有我赫连煜在一日,我看谁敢再动你的歪心思。”
秦乐窈听着有些不太对劲,微微扬眉,婉转道:“两年内自然是无所谓,公子喜欢我看我穿什么戴什么,谁敢所有觊觎,但之后的日子,到底是要靠我自己撑着的。”
赫连煜都快忘了还有两年之约这一说了。
他上下扫了两眼,“怎么,我待你不好,就开始想那么远的事情了?”
“自然是好的。”秦乐窈嗓音温和着说道,“只是我吧,天生是个劳碌命,过不得那清闲享乐的日子,还是喜欢找些自己的事情做,若是公子应允的话,我还想着回去之后,若是罂华的事情了了,能准我白日里趁公子不在的闲暇能回自己的酒庄里照拂一二……”
秦乐窈纤细的手指在他衣襟上轻轻点了几下,赫连煜将她的手指握住拢在掌心里,“这些好说,你捡着自己喜欢的弄就是了。”
“多谢公子。”秦乐窈喜笑颜开,一瞬间就勾起了唇角来,看得赫连煜也不自觉跟着一起笑得舒坦,挑眉睨着她:“就这样?”
她会意地捧起男人的下颌,主动献上了亲吻。
赫连煜彻底满意了,唇角抑制不住地往上翘,大手抽出来往她脊背腰后抚摸,也不深入纠缠,只浅浅用唇瓣吮吸着,带出了些粘腻的水音,一下一下的熨帖,一边亲一边承诺着:“以后想要什么就直接跟我开口,都给你弄来。”
暮春时节,赫连煜带着秦乐窈离开了虞陵大营,乘船北上而去。
千泉山上的那座山庄被朝廷暂时监管,一群杂役分开来层层审问,也只是盘问拼凑出了些蛛丝马迹,虽然之前赫连煜和秦乐窈在山上发现了一片罂华的花瓣,但想凭此定罪显然是太过儿戏,再加上那些被提前转移的账本残缺不全,始终是没有铁证,即便是这些所有的全加起来,当地府衙不过也就只能调查至此了,无奈在民怨之下将人都放了回去。
赫连煜此前在虞陵大营中也并未大张旗鼓表明身份,接下来的行程仍是微服私访,只是虞陵一行惊动了对方必然有所警觉,他便不紧不慢地一路往北晃悠,不赶在这个时候奔赴下一个目的地。
船只在青阳大河平缓行驶着,离开虞陵之后,他的装束身份就从江湖侠士转换成了有钱人家的纨绔子弟,带着个美人一路游山玩水吃喝享乐,船舶也比之前质朴的马车要高调不少,四周都有上等的绸子坠着,船头前还有两个怀抱琵琶的侍女奏乐。
船舱里,春日的暖阳融融,午后最是困倦闲暇的时候,朦胧的光影照在软榻之上,秦乐窈原本正阖眼小憩着,没多久就被赫连煜给亲醒了。
从那次她夜晚跑出去一个人喝酒被他找回来之后,也或许是在船上闲来无事的原因,就格外喜欢跟她腻歪在一起,比之前在上京时候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劲头一直热着,秦乐窈也逐渐有些疲于应对,被亲醒了也没能像之前一样及时睁眼,没睡饱地翻了个身躲开他的脑袋,“别闹了公子……”
赫连煜轻笑一声,伏在她身后,捏着她的下巴把脸又转回来一些,俯首埋在脖颈间种下了连串的浅淡红痕,秦乐窈推了他一把:“别弄了,之前被你亲的印子都还没消下去,这样我什么时候才能下船出门啊。”
“下一个港口还得日的水路,没弄很深。”赫连煜越看她这眯眼时候的松弛感越觉得稀罕,秦乐窈除了这身夺人眼球的皮囊之外,本身的性子也不像普通的士族小姐那般骄矜自持,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整日吟诗作赋哭哭啼啼,好没意思。
不像她,喝酒赌钱,整日到处跑,随遇而安,韧性强。
十分对他的路子。
秦乐窈推不开他,索性也就随他去了,她阖着感受暖阳,因为懒散,腰带被扯得松散的时候没及时防备起来,等完全回神时候一个激灵夹住腿,已然是来不及被得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