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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

 

“……我想喝水。”她短暂地叫停了身后男人比划丈量的动作,飞快从桌上茶壶倒了杯水,捏在手里,不时地往嘴里抿一口。

这些小动作赫连煜看在眼中,他轻笑着拿掉了她的杯子,安抚道:“好了,没事的,真不吓人,你看。”男人将狼嚎往自己手上舔过一笔。

“就像这样的,敷药一样,等会再用钝头针揉按一番就好。”他一边说着一边将自己手上的痕迹擦掉。

但秦乐窈此时此刻紧张的根本就不是疼不疼,这种太具仪式感的东西,弄在身上,就总觉得像个烙印似的。

花烛夜

赫连煜知道她心里打的什么鼓, 但这对于他们族中来说是顶要紧的仪式,即便是有些勉强也好,说什么也都必须完成。

“放松些宝贝, 那我开始了。”赫连煜最后亲了一下她的耳廓,手臂横过她的锁骨将人控制住,沾了浓郁青蓝颜色的笔尖,在她莹白的皮肤上落下了第一笔。

屋里温度合适, 湿濡的笔尖落在温热皮肤上,滑腻腻的,也不冷。

秦乐窈恍惚间觉得背后是一条温热的舌在游走,难以言喻。

“对, 就是这样,保持住,放松。”赫连煜大掌奖励性地揉捻着她的肩膀。

秦乐窈喉间动了一下,“……你哄孩子呢。”

“那怎么办, 你看你后背绷得。”赫连煜调笑着收笔, 解开她后背肚兜的带子, 再重新一笔连上去,竟是直接越过了肩颈去。

“这么上?”察觉到位置的秦乐窈一个哆嗦想回头看,又被赫连煜眼疾手快制止住, “别动,差点弄歪了。”

身上的纹路平时穿了衣服旁人看不到也就罢了,但若说是将它展露到了人前去, 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这太靠上了吧,怎么都要到脖子了?”秦乐窈开始左右扭着不想配合, “你不会故意的吧。”

“啧,坐着别动, 一会蹭手上去了。”赫连煜摁着她的肩膀站起来,反正他也热得慌,直接脱了衣裳指给她看了眼,“喏,我的也到这了,你的方向跟我是反的。”

那一身张牙舞爪的图腾纹身,依附在他的肌肉上,极其吸睛。

秦乐窈自知事已至此,也没什么再好纠结挣扎的了,索性也就坐在那任他摆弄了。

一连三天,他都像这么晚上来敲开她的房门,重复的将染料涂抹,再用钝头针揉进皮肤里,疼到是算不上疼,充其量是那圆针来回地涂抹让皮肤变得敏感,有些肿胀感罢了。

秦乐窈趁他走了之后自己用铜镜看过,这种已经渗透进皮肤底层的颜色,只在表皮留下了一层浅淡的痕迹,即便是沐浴也无法冲洗下来。

到了最后一天晚上,赫连煜将所有的准备工作完成,大功告成地亲了下她的肩膀,“好了,只等明天晚上洞房花烛夜,泡个药浴,就能彻底显色了。”

秦乐窈慢吞吞给自己穿上衣服,赫连煜不满意地捏着她的下巴晃了晃,“窈窈,咱们明日都要成婚了,大喜的日子,别总是这么一副神游天外的表情。笑一个?”

“这样?”秦乐窈冲他堆了个虚伪至极的灿烂假笑,然后瞬间又再收回来。

赫连煜笑着嘁了她一声,唇角勾得压不下来。

或许秦乐窈自己都未曾察觉,但赫连煜清楚地知道,她现在的这副样子,比他当初第一次说要娶她时候的那种天塌地陷的恐惧模样,实在是好了太多太多。

赫连煜的信心大受鼓舞,往人唇瓣上用力亲啃了一口,贴着她放言道:“总有一天,要你心甘情愿地接纳我。”

秦乐窈赶人道:“别这么肉麻盯着我看,你还不走,天都要亮了。”

“这还早着呢,才戌时。”赫连煜被她撑着胸膛往后推了一把,顺势也就起来了,“行吧,明天一整日要忙活,让你早点睡。”

他最后揉了把她的脑袋,“走了,明天见,我的新娘子。”

第二日清晨,第一缕晨阳照向大地的时候,整个上京城都陷入了热烈喜庆的氛围之中,一场由皇室操办的盛大婚礼,由此拉开序幕。

大街小巷上全都挂上了应景的红灯笼,迎亲的队伍一路吹吹打打,锣鼓喧天,仪仗的头前都已经进了下一条街,后面跟着的尾巴还没拐过上一条街的弯来。

这种喜庆热闹的时候天真稚童最是激动,跟着队伍后面嘻嘻闹闹,捡着散落的铜钱与花生红枣喜糖,也不嫌脏,蹦蹦跳跳地直接往嘴里送。

骁骑大将军到底是沾了皇室血脉,原本那规矩仪式就多,再加上本身北疆异族还有一些不同于汉族人的规矩,今日这场大婚,注定是要从清晨一直热闹到天黑去。

如此盛事,整个上京城都徜徉在欢快之中,各路与之相关相熟的人们,反应也都各有不同。

袁绍曦胸前系着大红花绸子去给赫连煜当接亲使,一整天笑哈哈的比自己成亲了还兴奋。

队伍浩浩汤汤地经过水云楼,姜槐序大学士坐在二楼之上,饶有兴致地向下看着,端起一杯热茶,慢慢闻着茶香,为年轻人炙烈的爱意而发笑。

一身文官装束的薛霁初站在清风府的楼梯上,尽管知道今日是故人大婚,但在那仪仗声音从门前经过的时候,还是回头往下看了眼。

一别三年,早已物是人非,薛霁初科举中榜得入尚林苑,现已是圣眷浓厚的三品朝臣。

也就只简单地瞧了这么一眼,男人便神情淡漠地回过身,往府中去了。

秦乐窈这一整日,都感觉自己是在赶着时辰行军打仗。

她手里举着把团扇遮着脸,就一路由身边的喜婆馋着,时刻提醒她接下来应该是到了什么步骤和环节。

她头上的那顶凤冠是皇后亲自督制的,上面的流苏和珠子坠得满满当当,华丽之余,也是重得吓人,饶是秦乐窈这般走南闯北多年的商女,戴上一天也是觉得头晕脑胀肩膀要废掉。

好不容易熬到日薄西山夜幕降临,喜婆和丫头们簇拥着将她送进了洞房中去,又是红枣桂圆花生撒了一满床,闹了一通之后众人终于是关好房门退了出去,屋里安静下来,秦乐窈便赶紧趁机将那压人的头冠端举起来,这才觉得自己终于是活过来了。

成婚这么累人,这辈子再也不来第二次了。

她一个人坐在那唉声叹气,起先还提防着会不会有人突然进来她也好及时再将冠戴上,后来手也举酸了,干脆就将头冠放在了旁边的床榻上,顺手摸了几个莲子塞进嘴里垫肚子。

外面仍能听见人群喧闹的声音,秦乐窈吃了莲子不够又吃枣,完了再将床上剩下的东西扒拉匀,不叫人看出端倪来。

不过戌时刚过,赫连煜便赶走了一众想要闹洞房的狐朋狗友,将门拴好,昂首阔步往内室而去。

整个主屋里都铺着喜庆的红地毯,但秦乐窈的耳力好,仍能通过脚步声分辨出是赫连煜回来了。

原本她还想着要不要将头冠重新戴上尊重一下,但男人走得太快了,手刚伸出去,他人便踏足进了门,她索性也就不去折腾这些虚礼了,只象征性地拿了团扇,将自己的脸给遮住了。

“放下来吧,遮什么。”赫连煜笑着靠近,掀了衣摆坐在了她身边。

他身上酒气不算浓厚,扫了眼桌上那些摆放的那些送子送福的物件,问她道:“没叫人送东西进来吃?你晚上没用膳?”

秦乐窈的小脸在亮堂烛火的映衬下美艳不可方物,淡定地拿手往后面床上指了把,赫连煜扬眉失笑道:“行吧,吃这些也讨个喜庆。”

赫连煜盯着她的眉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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