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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节

 

烦,也无法拒绝的。但这样的爱其实非常少,大多数都是欧文子爵这样,有一点儿好感,将来也有可能相爱。可如果一开始就‘心存芥蒂’,那就不可能了。

两位校友当然不会知道欧文子爵话中的另一个当事人会就在现场,理所当然地认为是欧文子爵众多朋友中的一个,反正他朋友到处都是,谁知道是哪一个呢?

霍夫曼始终一言不发就更不是问题了,他一向如此,不是么?

“不得不说,奥斯汀小姐的口才确实很棒,我曾经在一个沙龙上见过她侃侃而谈的样子。那可不是随意拼凑的‘新思想’,从一些大众化的著作中抽取的、自己都不明所以的段落…她是那种少见的,真的读过书,并且擅长表达的人。”

“这样的姑娘很少见,因为大家都觉得谦虚、文静、不善言辞是姑娘们的美德。太擅长辩论的女人,会让人觉得自命不凡……”

“很多人也觉得奥斯汀小姐就是自命不凡。”

“哦,那她至少是那种不讨人厌的自命不凡,在我看来,如果是言之有物的自命不凡,那充其量就是天才的小小骄傲罢了,必须得理解,是不是?”

校友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谈论着‘薇薇安·奥斯汀’,虽然大家总说女人八卦,但其实一群男人呆在一起的时候,八卦程度可能会更高!

欧文子爵又说起来最近不少人对薇薇安的‘批判’,一方面,是薇薇安因为‘女性健康杯赛’大出风头,出风头倒不是重点,重点是‘女性健康杯赛’让一些人有看法了。另一方面,就是新式运动服了。

薇薇安一半是私心,一半是公心,自从第一次穿新式运动服出现在公共场合之后,凡是打网球、玩曲棍球,又或者别的体育运动,都会穿这种‘新式运动服’。这种情况下,即使大家还是觉得新式运动服有些过于‘先锋’了,也拦不住有些人开始尝试。

不得不说,对美的追求就是此时夫人小姐们的一大日常,为此他们连砒霜都敢吃,还会真正担心服装‘有伤风化’?只要真心觉得那件衣服很美,自己穿上后会更美,‘有伤风化’算什么?

一开始,薇薇安的带货能力发挥了很大作用,她穿的够漂亮、够自信,才能将影响力真正传递出去。永远都不能忽视第一个穿某件衣服、梳某个发型的人,古今中外的历史上从来不乏这样的故事:潮流总是源于一个大家关注的,本身也确实剧本特殊吸引力的人。

薇薇安倒不能算公众场合第一个穿新式运动服的人,但前前后后她确实是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力的人了。

然后,随着第一波人穿上‘运动服’,情况有些变了。一开始为了美丽才穿‘运动服’的,后来就被运动服的舒适打动了…穿过了之后,根本脱不下来,于是在家的时候总会假装去院子里玩儿槌球或者网球,就为了享受这种轻松舒适。

至于说,不是运动中也穿这种衣服…不行,做不到,至少短时间内做不到。

其实在运动服之前,也有一些服装为了特定的需求应运而生,其中就有更方便行动的。但即使是这样,大家也很难平常穿上那些衣服……

大家的确爱上了运动服…这就是人的本性了,好逸恶劳的本性,而对抗本性是非常难的——就像薇薇安上辈子,也能看到不少非常自律的女孩子,为了保持体重,饮食和锻炼都是很规律的。但即使是她们,看到一些富含油脂和淀粉的食品时,或者真的很累,一根手指都抬不起来时,也会偶尔破例。

但也因为这样的‘风向’,让一些人将‘问题’推到了薇薇安头上,更看她不顺眼了。‘博比莱斯们’这个时候就时不时会出现一个,当众‘劝导’薇薇安,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叫她‘幡然悔悟’,回归正途,仿佛不这样,这个社会的脊梁就要被抽掉了一样。

为此,薇薇安留下了到处‘辩论’的传说,只是和那些要给她‘女德警告’‘结婚警告’的家伙辩论,对薇薇安来说真的轻轻松松——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段时间的战绩,她自己都没想到,她原来是这么擅长唇枪舌战的。

事后她分析,这可能和她来自于一个网络时代,见惯了网络论战,各路杠精开杠是什么场面有关。那些键盘侠大师的本领,她只要学到一点儿皮毛,在这个时代就够用了。这也算是某种角度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吧。

另外,这或许还和她上辈子学过一些分析法,粗浅地接触过马哲之类的东西有关…中学阶段的政史,大学阶段的马哲、逻辑学,特别是后者,肯定没有特别认真,吃的不透,但这已经让她具备这个时代很多顶级人才才有的思维方式了。

这些东西对她的影响大部分是无形的,她自己都不见得能意识到。但这就是教育的意义吧——忘掉一切以后,还能剩下的拿点儿东西。

“…也是因为后面那些无聊的家伙,大家才能意识到,并不是‘博比莱斯’无能,纯粹是个小丑。还因为薇薇安小姐确实惊人地聪明敏捷……”欧文子爵说起薇薇安总能抓住那些人话里的问题,以无可指摘的方式去讽刺、去责备、去攻击,甚至忍不住笑了起来。

在场的人都笑了,包括霍夫曼…他大概是能想象那样的场面的。他见过她是何等地伶牙俐齿,当面对她的语言时,他作为一个外交官的表达天赋也会无从发挥——当然,这很难说单纯是因为薇薇安能言善辩。

霍夫曼眼睛浮现出一丝笑意,但那只是一闪而过,很快又沉默了下来。

那位年长的校友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奥斯汀小姐就要比过去更叫人畏惧了…虽然她当着很多人的面,说了不在乎的话,但难道真的不在乎吗?”

这时却是霍夫曼说话了,他轻轻地说:“不会,奥斯汀小姐不会在乎的。”

欧文子爵挑了挑眉,跟着就说:“的确不会在乎,您不了解薇薇安小姐,才能问出这样的问题。她并不是为了驳倒对手嘴硬,又或者太年轻,现在替未来说话,说了大话…我相信,她说的是深思熟虑,绝对不会后悔的话。”

“这么…还真是一位叫绅士们无从下手的小姐,当一位那样富有的、有足够多‘好朋友’的小姐,真的对婚姻能这样平常心,那她会非常、非常难以打动——当然,经过这些事后,绅士们应该也退缩地差不多了吧?”

“哦,要这样说也没错,不过…”欧文子爵想了想才说:“不过原本对薇薇安小姐心怀爱慕的男士实在是太多了,当然,如果薇薇安小姐的性情能更符合大众期待一些,这些男士的数量还能增加几倍…总之,就算很多男士退缩了,剩下的男士也还是有一些的。”

“除了因为薇薇安小姐的财富足以晃花眼睛,美貌能够打动每一个说自己不看外表的男士,也因为,总有一些男士,本来就着迷于她那样的女士…有一件事,即使是最讨厌薇薇安小姐的人也得承认,她确实具备非同一般的魅力。”

“大众排斥离经叛道,但纵观历史就会知道,只要‘离经叛道’不是纯粹为了反对而反对,是疯子的行为,这样的离经叛道者总少不理自己的追随者、信徒。这个道理在这里也是一样的,薇薇安小姐的‘出格’,换一个说法不就是‘与众不同’吗?”

“有人会讨厌这种‘与众不同’,当然就会有人迷恋这种‘与众不同’,迷恋到死。”

看着侃侃而谈的欧文,霍夫曼有时也必须承认,作为‘薇薇安·奥斯汀’的朋友,他确实足够了解她——当然,作为他的朋友,欧文也足够了解他了。

他想到了薇薇安对‘博比莱斯们’说的那句话,她说‘为什么要畏惧?在我看来,畏惧这样的我,只代表了一件事,不够自信。他们知道,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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