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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节

 

呵。

女生们聚在一起讨论这份文件。

毫无疑问,埃文斯教授一定有不合适的行为,但“非必要的私下接触”到底是把学生叫到家里开派对,还是性|骚|扰,从文件上无法判断,因为没有给出学生的名字。性骚扰也分好几种,最严重的是强|奸,其次是猥|亵,最轻微的是语言方面的性|骚|扰。

女生们讨论的很热烈,各种道听途说和亲身经历,把张文雅惊呆了。她们也觉得奇怪,问她难道在哈佛大学没有经历过或是听说过教授对学生的性|骚|扰?

“听说过,但大多数都是男生对女生,教授……可能我没有关注过这些。”

艾米丽不赞同的摇头,“亲爱的,我知道你学习很用功,可你总应该了解一下你的学习环境吧?”

她惭愧的说:“中国中学教学跟美国中学教学完全不同,我的哈佛第一学年很艰难才适应,我没有时间关心别的事情。埃文斯教授?”

“只是停课半年,我想可能情节不严重。”黛西说。

“‘不严重’只是对学校和法学院来说的,对我们来说,不管什么都很严重。”明妮不赞同的说。

哈莉愤愤:“真该死!你和艾米丽太倒霉了,分到这种混蛋教授!”

张文雅问:“你们的导师呢?”

明妮说:“我们的导师都还不错,没有这方面的问题。”

艾米丽说:“总之你一定要注意,别一个人去他的办公室,如果一定要去,而我又不在,你可以找明妮她们陪你去。”

“我还可以让布鲁克或是娜塔莎陪我去。”

女生们都笑了起来。

她是法学院唯一一个带保镖上课的学生,法学院默许了,有时候保镖们也进课堂旁听,不过她俩都不太喜欢听课,法律条文确实比较枯燥、没劲。

张文雅没把埃文斯教授的事情放在心上,她拿定主意,就算他找她过去她也可以不去,教授并不能强迫你一定要去见他。法学院也没有平时分和平时小考,只有期末考试,期末考试也不是导师改试卷,埃文斯教授拿捏不了她。

导师能拿捏学生的只有毕业推荐信,她需要吗?她不需要的,所以没在怕的啦!

凯特最近在忙着她的书稿电影改编权的问题。书稿在二月初交给了兰登书屋的编辑,兰登书屋的责任编辑很快回复邮件,说已经开始审稿了,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话,很快会进入出版流程,暑期出版上市,到时候会安排她签售。

她不想去签售,问经纪人她能不去吗。经纪人说不想去就不去呗,或者只在纽约和洛杉矶签售,只需要两个周末。

经纪人倒是很为她着想,并不着急催促她。一名作者往往需要好几年才能打磨出一本畅销书,一本吃几年乃至十年,每年都出版新书的作者很少见,好在美国文化市场也极为繁荣,不缺作家。

凯特说有几家私人制片公司都想购买她这本书的电影版权,开价直接从五十万美元起跳,目前开到了三百万美元。这个价格非常高了,一般书稿卖个百万美元就算是高价。

以好莱坞购买书籍电影改编权的习惯做法来说,他们通常会先买下“初始改编权”,因为此时制片公司还不知道到底你的书稿是否适合改编。但她的这本书不一样,美国群众都知道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他们只是还不知道细节。也不用担心书籍出版后美国群众已经知道了细节就不会进电影院看电影,看书的人毕竟还是少数,能卖个五十万册就算是畅销书,而美国人口可是两亿八千万人呢。

相比而言,张文雅的书在中国能卖到五百万册,在美国只有很少一些作家才能有这个销量。

她之前的书都不适合拍成电影,不过凯特说,也有一家制片公司询问她是否愿意出售《哈佛女孩》的电影版权。

倒也不是不能。对美国普通群众来说,一个外国女孩能上哈佛是非常励志的事儿,妥妥“美国梦”:一个非英语母语的女孩都能上哈佛,美国女孩不是更具有优势吗?而她要是一个家境富裕家庭幸福的女孩,也根本不值得好莱坞给你拍一部电影。

问题是,她愿意让别人知道她真实的人生吗?

她并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

她告诉凯特,只卖这一本,其他的不卖。

不差钱的人就是可以任性。

未婚夫每周五都租直升机过来接她,比开车要快,还不用担心堵车问题,快乐。

纽黑文的狗仔队第一周没有反应过来,第二周便拍到她登上直升机的照片。接着,纽约这边的狗仔队也反应过来了,一到周五就在翠贝卡公寓附近盯着几栋有楼顶停机坪的大楼。

颇有点跟狗仔队捉迷藏的乐趣。

几家娱乐报纸为她开设了穿搭专栏,每周分析她的日常穿着,素材来源于狗仔队每天拍到的照片,包括她在耶鲁法学院的日常穿着。张文雅只觉得佩服狗仔队,整天跟着她拍个不停,有什么好拍的呢?她不懂哎。

她现在不得不讲究起穿着来,主要是注意搭配。造型师专门来了一趟,为她搭配了几十套日常装,每一套都用拍立得拍下来,方便她搭配。

这有点像她从前看的日本服饰杂志,上面总是会有“十件衣服搭配一周穿戴”这种栏目,会教你用最少的单品搭配出一周七天的穿戴,当时她很喜欢这种栏目,并且学的很不错。

她现在的问题是单品太多,挑花了眼。造型师解决的是如何用单品搭配出“知性优雅美国青年女性”的问题。

作者有话说:

好像之前写过文雅签售去过洛杉矶,完了,写太长前面都忘记了。

2003年丹布朗《达芬奇密码》卖了750万册,是美国有史以来最畅销的小说。

◎提前交换的情人节礼物◎

张文雅很喜欢穿新衣, 穿新衣有种错觉,似乎穿上新衣就成了一个崭新的“我”。她的物欲不高是因为人生的前十八年被迫过着“任何要求都得不到满足”的生活,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前世的“丈夫”她压根没搞清楚他有多少钱, 而且一个伸手要钱的家庭主妇有多么窘迫, 她这辈子都不想回忆。

想想,似乎从认识小约翰·肯尼思以来,她便没有为买衣服烦恼过。肯尼思很喜欢给她买衣服, 查理就更别说了,壕气冲天,一买就是上万美元,而普通一件外套也只要几百美元罢了。

搞得她几乎没有机会给自己买衣服。

女生们不分年龄都喜欢逛街, 并不是为了买什么,只为了享受逛街的乐趣。纽黑文很小, 也没什么可以逛的,真要购物通常去纽约。

进入二月, 耶鲁校园内外都开始进入“圣瓦伦丁节预热期”, 男生们忙着准备告白,女生们焦急等待,商家也大打情人节牌, 从店面装饰到情人节特供, 气氛搞得足足的。

女生们都非常关心张文雅为未婚夫准备了什么情人节礼物。如果是别人,女生们都会谨遵美国人的社交距离“别管闲事”,但她的未婚夫可是美国王子,女生们个个都关心得不得了。

你们美国人好奇怪呀。

张文雅这么想着, 但还是乐颠颠的跟女生们一起逛街。

领带?太普通。

领结?送过了。

袖扣?他已经有了一大堆, 不要。

剃须刀?有了。再说这能算礼物吗?

对哦, 女生们讨论起来给有钱人送礼物真是一件难事, 不过,重要的是心意,所以,约翰会喜欢什么礼物呢?

“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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