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节
这时候,浴室的木门吱呀一声响,春堇还以为是阿芜进来送衣,转头却不见人影。
再低头,却是小娘子一同带出京城的那头白狼晃晃悠悠进来了,仿佛回到了故地,熟门熟路,踱到浴桶旁,就地蹲踞仰望簪缨。
春堇跟着小娘子,渐渐也不怕这头体型庞大眸子冷峻的兽物了,见它凝望小娘子的模样过于专注,一动不动的,还从未见过狼这样看人洗澡,女子心性,不由玩笑道:
“小娘子,白狼怎的偷看你?”
温汤蒸得簪缨的面庞腻雪浮霞,系挽的厚密黑发堆坠在两鬓,如两片潮湿绿云,眉梢眼尾之间的一片嫩白肌肤,也被氤氲出赩赩红晕。翦瞳含水,妩媚横生。
她对上狼的视线,也笑了。
她哪里怕它看。
反而是一腔沉隐心事,被这茸滚滚的白团儿给驱散了,簪缨从新刨的木桶内探出一只玉雪纤臂,晶莹的水珠还在其上,便去摸白狼的头毛。
一把娇嗓也似被水泡得腻软了,“你乖。”
狼任她摸,簪缨又习惯地将指尖探进白狼口中,学小舅舅的样子轻磨那颗断齿。
对外凶猛的头狼眯眸受用,有水珠从簪缨臂上滚落,顺着手滴到它唇舌。白狼全不嫌弃,舌面一卷,微微粗糙的触感便刮过簪缨指腹。
簪缨呀地一声,缩回手。
春堇忙问:“可是咬着了?”
“它怎会咬我?”簪缨抿唇,“与我闹着玩呢,痒得很。”
她的体质不似从前那般孱弱了,在热水中浸泡得肌肤粉透,亦不觉体虚晕眩。待沐浴毕,春堇为她擦拭干净身体,取来一条縠纹绡纱的白色单褙。
簪缨穿了,领狼入室。
任氏怕小娘子头回出门,住得不惯,也过到正院来帮手。卫觎内室的卧具都已换过,女儿家讲究些,阿芜又在上头加铺了一层苏梅粉的锦褥。
任娘子里里外外瞧过,无甚不妥,便对簪缨说她就住在隔壁,若有事情便唤她。
簪缨笑应一声,保证自己不会择席,叫任姊姊放心。
然而熄灯歇下后,簪缨闭起眼,总能闻到一股若有似无的生铁气味。
不薰重,却缠绕着她挥之不去。
簪缨在枕上翻来覆去半晌,后知后觉那是谁的味道,刹那脸热。
……他那么霸气一个人,哪怕衾褥都换了,经年累月留下的男子雄浑气息,也明明白白昭示着谁才是此屋主人。
簪缨只觉纱帐之内变得闷热起来。
她伸手拨开帷帐一角,辗转反侧,仍是难眠,不由轻轻唤道:“狼。”
就窝在床边脚踏上的白狼在黑暗中一竖耳朵,扭头望向帐中,一对幽绿瞳眸在夜色中格外寒峻,却是温驯地掉了个身,将长尾轻轻扫至榻沿边。
簪缨便伸手握住,手心里一片暖烘烘的触觉,渐渐困意来袭。
少女阖上眼皮,囫囵个睡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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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卫觎也不曾回来用朝食,簪缨知他事忙,洗漱更衣后独自用了饭。
不一时,沈阶捏着一纸薄信踏阶而上,在敞开的门扉外止步,春堇禀报进来。
簪缨昨夜睡得虽晚,却是神采焕然,看见他道:“阿玉进来,昨晚睡得可还习惯?”
沈阶神色微顿,听女郎的语气,浑似主人家口吻。
不是旁人关怀她睡得习不习惯,而是她居将军府正堂,问旁人休息如何。
“还好,多谢女郎挂问。”他道了一声,进门递出手中的信件,“才得到的消息,京城那边今日朝会上,卫老先生自荐入省台,皇上应允,卫老先生便出任了自傅骁流放后,一直空缺的中书令一职。顾沅顾公同日上朝,皇帝任命其为太傅,顾公不曾推辞。”
簪缨听了敛起笑容,微感诧异。
卫老先生与顾老先生, 一位是不出世的大儒,一位是不做官的高隐,却在小舅舅被封为竟陵王、总领三州军事后, 同日出山任职,做的官还都是一等一的高位。
簪缨不自觉放低声量,问沈阶道:“他们是担心大司马权势高张, 受朝中君臣忌惮, 故尔入朝保他后路?”
沈阶审慎道:“卫老先生自是为了保大司马, 然而顾公……怕多半是防着大司马。”
簪缨眉心微跳, 想起顾公的为人极好, 他也是为数不多知晓卫觎中毒秘密的人,目视沈阶问:“何解?”
沈阶道:“女郎可还记得, 之前大司马佯装北伐,顾公信以为真,入宫极力制止。此公为人, 公私分明,在私,他认大司马为自家子侄, 但若有朝一日大司马做出有妨于晋室之事,他身为一世晋臣,必定不会容情徇私。”
他口中的有妨晋室之事,簪缨知道所指为何。
或许在许多人的心里, 都觉得卫觎不将朝廷放在眼里,有造反之嫌。然而簪缨却知道,小舅舅没有那个时间。
小舅舅虽未与她提起过, 但她很清楚, 他在旁人眼里看来过于着急地打下一片片江北疆域, 整合军资,不是为了给自己屯兵造势,而是想在步祖将军后尘之前,尽可能多地为南朝争取优势。
那晚他对她说,他将在两年内荡清寰宇,要她信他。不是他确定必然做得到,而是他对自己身体撑得住的前提下,预设出的最好结果。
若他志向不竟,也能给后来人留下收复中原的希望。
非无野心,却受天命所困。
簪缨掌心微微捏紧,“可是顾公爱子的性命是因皇上罔顾而亡,他当真会……”
“顾公保的不是龙座上的天子,而是大晋的社稷安稳,太庙延嗣。”沈阶自笑一声,“阶从前自诩怀才不遇,景仰不屑皇权的顾公,曾异想天开拜其门下,遇云化龙,便曾四处打探顾公其人,欲投其所好。是以方知,正是如此执拗之人,心里才有条无法打破的底线,要学屈子伏清白而死直,做那忠君爱国之辈。”
他如此说明,簪缨便懂得了。
离京之时,她分明决意不再参与这些朝党争斗,此时却在心中暗思:那么我当如何?
出神之际,余光忽见府院的兵械架后探出一颗小脑瓜。
簪缨定睛看去,却是个梳着羊角辫的小姑娘,饱满额头,蜜色皮肤,六七岁的模样。
见被簪缨发现了,小姑娘大大方方站出来,眼神明亮地看着她,一点不怕生地道:“他们都说城中来了个好漂亮的姊姊,我想来看看。”
簪缨笑了,走过去弯身看着这个小女娘,软声问:“你是谁家的孩子?”
那羊角辫女孩一挺胸脯,不讳言道:“我阿爹是海假节,这次去打胡人,有一百六十颗敌首的战绩呢!”言语稚嫩,却十分骄傲。
簪缨想了想,便知道这孩子是那位眉上带疤的假节将军海锋之女。
这时,海氏小女娘艳羡地从簪缨脸上看到她身上,伸出手指,却不敢抚摸,小声问:“这便是丝绸吗?”
簪缨此日穿一件水映花红色大料绣襦,长绦带,石榴裙,人面桃红相得益彰,逞娇呈美。她见女孩身着粗麻衣裳,心中骤生怜惜,索性蹲在女孩面前,拉她的手放在自己袖上。
“你喜欢吗,姊姊为你裁一身丝绸衣裙好不好?”
女孩摸够了,却一本正经地摇头道:“这里有军令的,兵眷营户不可穿绸。以我爹爹的战功,往常也有绸缎赏赐,但都换成银铤,贴补他的矛甲战马了……爹爹说,他这里省减一分,大将军所出的军饷便能省出一分,将士们在前头用命打仗,不是给我们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