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先别说是什么族的,心绪一向波澜不起的路峥蹙起了眉,“我是个男人。”
而那个年轻人也是个男孩。
“男人又怎样?是人就成啦。”
卡旭理所当然道:“感情的事,本就没有标准呐,是男人女人,哪怕不是人又怎样,喜欢就成啦。”
几个外地人面面相觑,脸上满是震惊。
卡旭依旧热情地邀他们转移阵地去阿祖的院子,但听出不妙的林双却不敢继续把路峥往火坑里推,“我们不吃了,导,咱们明天还得去考察,要不先走吧?”
“林哥说的对。”赵徐之也不敢待了,这地方的人实在奇怪。
路峥看了眼手上的花冠,将它递给卡旭,“麻烦你还给他,我们就先走了。”
卡旭哪里敢接,这是丽龙主给路峥的,说不定阿图卢就在哪个角落看着,丽龙上天入地,就没有能躲开阿图卢耳目的地方。
就这样接过,是会倒大霉的,“不成不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想要,当时怎么不拒绝他?”
当面爽利拒绝是不会怎样的,顶多叫那白面皮的丽龙主落寞一会。
这背地里将丽龙主送出的花冠抛下逃走,那不仅是对丽龙主不忠,还是对山神大不敬,这是得罪阿图卢,得罪整个丽龙族的!
“山神?”林双是个唯物主义者,完全不信,“真的假的?”
‘轰隆’——早就晴朗的夜幕突然划过一道闪电,噼里啪啦,映的半边天犹如白昼,连带卡旭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不善。
林双被赵徐之捂住了嘴,都在人家地盘上了,真的假的,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吉木急的直挠头,当地人都有所耳闻丽龙人独特的风俗与强悍的民风,想这样大摇大摆的离开,不现实,兴许还没走出林子就被抓住了,所以他才说要尽量入乡随俗,但也的确不能随俗到把路峥留下做赘婿啊。
“不告而别的确不好,”路峥捧着花冠,这也是他们不懂当地风俗闹出的误会,“我去见他,和他说清,再把这个还给他。”
阿祖的院子里极热闹,作为丽龙族最大的长辈,年近八十的希泽莎已是一头华发,照旧利落的盘起,蓄在头顶,簪花系绳,捯饬的干净,一丝碎发也没有。
希泽莎身子骨也奇好,她的大女儿都已经要小辈搀扶才能走进院子里,这老太太却连拐杖都不乐意用,就是近两年来,爬木楼上下是有点困难了,不然今日丽龙主的梳妆,她也该去帮忙的。
轻轻摩挲着丽龙主的额头,希泽莎提起方才听到的乐声,语调有些宽慰,“你遇到了想做搭襟的人?”
“是啊,阿祖。”丽龙主轻轻点头,“他是我在人群里,看到的最亮眼的那个呢。”
“那就好,那就好,她人呢?让我看一看。”
“顿沙去找了,他是外乡人,不知道该跟上轿子。”丽龙主是想叫顿沙提醒那人一声的,但顿沙一直在跟普尔萨争论。
“外乡人?”希泽莎充满褶皱和老茧的手一顿,“你看上了个外乡人?”
丽龙主点头,“是。”
希泽莎默不作声收回轻抚丽龙主额头的手,“那你就该知道,他迟早会离开,因为他并不属于这里。”
“苏和,你的这个选择很沉重。”
苏和不懂阿祖口中的‘沉重’,哪怕想到选中的搭襟注定会离开,也不觉得伤感。
毕竟,他从小接受的阿图卢式感情教育告诉他:“我们本就不祈求终生相伴,不是吗?”
在丽龙人的感情教育里,没有传统爱情意象中长情的描述,海枯石烂地久天长,对他们来说都是空谈。
他们所追求的爱,就在一瞬,只那一瞬的真心,能有摧枯拉朽烧山之势,有可将心肝取出天地为鉴的真情,有世间万物寂灭此间独余你我长存的不渝,就足够了。
丽龙人,不相信永远,也不需要永远,一瞬足矣。
装样子
商讨下,吉木也赞成路峥所说的友好解决争端,去真诚道歉并‘退婚’。
毕竟这种信仰传统多的少数部落,还真有些住在雨林里未退化的野性和血性,要是因为这件事,起了冲突,得罪了原住民,他们四个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
万一被埋这林子的哪个无人问津的角落就不好了。
这种热雨气候,死个人那是相当容易毁尸灭迹。
前往阿祖院子的路上,正巧遇到了来寻路峥去阿祖母屋的顿沙,这哥们喜气洋洋的,和哭丧着脸的林双赵徐之等人对比鲜明。
到底还是孩子们,经不住事,他们已经开始脑补谈判失败,路峥被扣下做神子新娘子的场面了。
这画面好笑中透露出一丝悲壮。
林双总觉得这怪他手贱那一把,生生将义父推入婚姻的坟墓。
虽然是和小美人结婚,但坟墓就是坟墓,更何况他义父看样子压根不喜欢男人,这就是强人所难了。
路峥压根不知道两个学生背着他在嘀咕什么,他想先和顿沙谈谈,因为看起来顿沙是守在那个年轻人身边说的上话的一把手。
可顿沙和儒雅绅士、讲话注重修养和条理的路峥不同,甚至因为太开心,他也没有什么先听别人讲完话再说话的礼貌了,连珠炮似的发问:“您叫什么?多大了?看样子你们是来旅游的登山客?要在这里待多久?家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