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亲眼看见过的,眼珠子都掐的凸起了,他总觉得轩辕桀瞧见弟弟,不是瞧见亲人,而是瞧见一个谁留给他,他不得不承担的麻烦,眼神里有一种喜欢又喜欢不起来,杀又不好杀的烦躁和厌恶。
伏夏天阴,刮起了大风,若是呆在屋中,只会捂得人闷热至极,此刻在外间行走,大风吹过衣袂发带,袖翻带飞的,倒还有些凉爽畅快,可惜林悯的心情就如天边再给狂风吹得翻滚也死活不肯散开的黑云墨海,一条自如宽敞的缝儿都没有,酝酿的都是山雨欲来的窒息。
仙宫建在山顶伸手摸月之处,会当凌绝顶,一览众生皆是草芥,唯我独尊,所以谓之天极。
邀仙台在高处之高,台阶数百,越往上爬,越是风大的要把人吹翻,行走更加艰难。
林悯这肾虚九九六熬大夜的身子气喘吁吁,腿软脚软不是累的,是吓得,他有点恐高,这邀仙台就在悬崖边上建的,栏杆也没有一个,稍稍侧眼,便是小小一颗石子掉下去也空谷传响,久而不闻的万丈悬崖。
黑袍男人行走间只往他脸上看,到底于心不忍:“你不要这样,做出这副…………总之,瞧着宫主应当喜欢你,不会扒你的皮。”
林悯想,我哪样儿了?你欲言又止什么意思?摆摆手:“没事儿,我就是虚。”
都是打工的小喽啰,他没准备为难这个男人:“继续走吧,我还行。”
黑袍使一点儿不敢耽误,命要紧,若是能痛痛快快死了倒还好,可惜触怒了宫主,他喜欢叫人不得好死,见他不中用,再这么陪着爬,守着看,爬到甚时去,摇摇头,将美色挤出去,把命放在
秋千架下翻开新土。
撒过水的花瓣流泪似的落下一滴,湿润芬芳的气息,淡淡然。
轩辕衡抱着娘给挖出来的骨灰罐子,将取出过东西的盖子合上,贴着脸搂在怀里,胳膊上绑着牵“狗”的绳儿,鬼鬼祟祟的趴在门口:“你把娘害死了……你又把娘害死了……”
床上赤条条坐着两个人,一个抱着一个,躺在男子臂弯里赤裸雪白的一副身体胸膛起伏微弱,胸口贴着一颗黑乎乎的木疙瘩,细细看去,那木疙瘩上还刻有一朵小花儿,笔法稚嫩,歪歪扭扭,随着他后心男人的掌力催动,那黑色木疙瘩上散发出来若有似无的金色焚烧之气。
轩辕桀的手掌不敢有一丝一毫的离开,肉贴肉的给娘体内输送真气,满头是汗,此时听了这话,刺到他心里去,也分不出腿去踹死他,只能眼也不眨的盯着怀中人的反应。
面色苍白一片,气息更若游丝,嘴唇却渐渐有了血色,身子也渐渐暖和了起来。
他的汗液滴到了娘雪白的胸口,手上更是发力。
“他们不老实……我装成你的样子……现在没事了。”轩辕衡身上穿着哥哥素来穿的黑袍,他们兄弟两小的时候贪婪,喜欢讨要双倍的宠爱,经常欺骗母亲,哥哥装成弟弟的样子再去骗一回奶吃,弟弟装成哥哥的样子再讨一回娘的亲吻,反正娘亲好骗,又总是分不出他们,如今轩辕衡傻了,但因从有记忆就会使用这一项功夫,从来不忘,是他们兄弟的秘密法宝,宫主大婚,所有人都见轩辕桀状似疯癫的抱着被他一掌打死的新娘子跳下邀仙台不知所踪……轩辕桀在,风平浪静,轩辕桀但凡出一点点事,宫内宫外,腹背受敌,老宫主就是这么死的,正是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自从又在仙殿见到“宫主”,宋巡倪丧等人的心才吓得定了,毕竟没有人会相信那个平素给他哥哥当成累赘,人人都可以领了宫主的命令去揍上一揍的傻子二宫主可以学他哥哥学的这么像,如今已领命将匡义盟和其余闲杂人等驱赶殆尽,闭了宫门。
“嗯,做得好。”这才出声,肯夸一夸他。
轩辕桀嫌他给自己丢人,办喜宴时将这弟弟堵着嘴绑在房里,本来轩辕衡恨死他了,可因为有他就有娘,他死了娘也就死了……说到底,他还是喜欢他们一家三口好好过着,这对兄弟在某种意义上很团结,再打也不会散。
轩辕衡眼泪汪汪的,将手上的绳子褪下,那条刚醒来不久的“狗”就在院中乱爬去了。
他抱着娘的骨灰罐子小心放在房内正堂案桌之上,将骨灰罐子看看,又将床上躺在哥哥怀里能看见抱的着的娘看看,终究还是一路走一路也脱光了衣裳,光溜溜的也爬到床上,凑在哥哥和娘中间,头枕在娘亲雪白的肚皮上,撅着嘴亲了一亲,又爬起来往哥哥紧咬的颌骨处亲了一口,哭道:“哥……这回把娘救回来罢……我想娘了……我想咱们一家三口好好的……”
轩辕桀看着弟弟,眼睛也红了,腾出一只手来,在弟弟头上摸了摸,此刻倒有些慈爱和笃定:“阿衡,你放心,哥不会给娘再逃掉。”
其实他很没有安全感,因为娘在他面前的又一次死亡,他现在心惊胆战,极度的恐慌和害怕,就好像他突然又被人扔到了六岁时的那场大火里,最无能为力的年纪,眼睁睁看着最珍视的人遭到世上最恶劣恐怖的折磨,又好像他被忽然扒光了,冻在最寒冷的冰川下,他觉得好冷、好怕。
所以他将林悯脱光了,非要赤裸到一丝不挂的跟他抱在一起。
人之初便是赤裸。
只有刚降生的那一瞬,才是他在这个世上最有安全感的一刹。
因为在娘的肚子里住了十个月,在那么安全,那么与世无争的地方,积攒了厚重的勇气,才能在跟这残酷的世道打照面时,肆无忌惮的大哭一声。
如今呢,是哭也不敢哭了。
他好怕,真的好怕。
难道有人天生就是恶人?
期间,林悯也醒来过几回。
回回都觉得身上不爽利,大约是疼,又觉得身上身边又胀又闷的,热得很。
这一切都像隔着一层才到身上。
也没有不爽利很久,因为他醒来很短,眼睛一眨又闭,呼吸几口,表示他还活着,暂时死不了。
大多时候,他都是一具被人扒光的展览品,因为昏迷着,所以能没什么羞耻的赤条条躺在床上给人观赏。
有一回醒来,看见轩辕衡那傻子在舔他肚皮,红艳艳,热烘烘的舌头一条,一下一下,湿黏黏的往自己肚子刮着舔着,跟抹布似的。
那样子蛮贱的,林悯当时就想给他一耳光,手都攥起来了,头一歪,人又晕了。
“哥,你下回不要给娘肚子上弄了……”
恍惚之中,朦胧听见这一句。
可能是因为人垂危时,身上无遮无蔽,没有安全感,梦中总见到处是眼睛,又在黑暗中有点危险地觉得房中可能不止他跟傻子。
或许还有好多人,或许几个人,或许……或许是谁呢?
下一回醒来,又在眼前看见傻子那张俊丽的脸,因为总是昏过去,所以记忆如同拼图,凹凸相连,接上的很快,情绪也连贯,这次更有了气力,霎时给他提了个醒,接着就把上回攥起未遂的巴掌落到了“傻子”脸上。
响亮的皮肉受击之声,打的“傻子”脸都偏了。
这张脸的主人这次却没有哇哇大哭,或者立刻跳脚喊“娘!”,只不过头拧过来的时候有些错愕。
也有些对挨巴掌这事的生疏。
大约很多年,江湖中没有一个人能把耳光放在他这张艳丽五匹的脸上。
因为这种久旷的生疏,此刻忽然受惊,好比冰山倾倒,碎裂出一种稀里哗啦,爆发般的扭曲,在轩辕桀脸上闭眼咬牙,青筋暴起,硬生生压抑住积满的怒气。
昏沉间,小腹忽然一疼,身子给人往上狠顶了一下,躺着的人脸都憋红了。